义务教育阶段不应该存在择校现象(教师中心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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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敬国 (如皋市丁堰镇丁西中学 江苏 如皋 226521) [摘要] 义务教育阶段存在的择校现象还比较普遍,而且越来越严重。文章陈述了择校现象的存在,初浅探究了有择校要求的社会群体,从教育功能、家长、学校、政府几个方面分析了择校存在的原因,一分为二地分析了择校所带来的效益,较为细致的分析了择校不能确保教育民主权利的享有、影响教育的平衡发展、不利于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造成重复建设等方面的弊端,最后简要地提出了改进措施,明确得出义务教育阶段不应该出现择校现象的结论。 [关键词] 义务教育 择校 原因 益处 弊端 制止 择校,顾名思义就是家长对子女或子女对自己所上学校的选择。高中毕业后可以选报自己所感兴趣的专业,上自己所想上的大学,初三学生也可以选报学校,选择自己所想上的高中学校。当然能否真正进入所选择的学校就读,要看自己文化成绩的高低和自己家里所拥有的钞票的多寡。近年来,社会出现了小学毕业生可以选择初中、小学生可以选择小学的现象,不再是以前的基础教育阶段的学生免试就近入学了。他们参加所想上学校的入学考试,根据成绩、根据钞票进校上课。当然剩下的没考的和没“考”取的仍然就近上学了。这种择校现象已越来越普遍。 那么,有择校要求的到底是哪些社会群体呢?也就是说,到底是哪些学生进了重点初中实验初中?通过了解不难发现,绝大多数是成绩好加钞票多。当然也有成绩好没有钞票或钞票不多录取后没钱上的,降分后自然就是由有钞票而成绩稍欠一点的上了。因此有择校要求并能择校成功的多为在当地称得上的“有钱人”,难怪人们总是把重点学校、实验学校称为“贵族学校”。 为什么会存在择校现象,而且似乎是愈演愈烈呢? 根据科林斯等人的地位竞争型的模式理论解释,引起教育发展的各种需求并不是由工业和商业的需要来决定的,而是由社会的文化市场决定的,教育的扩大和发展主要是根据源于社会各个群体之间争夺地位和声望的竞争,而不是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对各种人才的需要。因为,教育和文凭与社会的权力与地位具有十分密切的联系,各个不同的社会群体为了不断维护和改善他们的社会地位,总是力求使他们的孩子能够接受比他们自己更多的教育。社会处于不利于地位的群体总是力求让他们的孩子能够接受比他们自己更多的教育,从而改善他们自己的社会地位。而他们这一方面的成功又将会刺激社会中产阶级和上层地位的群体也不断提高他们的教育层次,从而维护他们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学历和文凭的高低常常是社会分层的重要标准。谢维和教授在《教育活动的社会学分析——一种教育社会学的研究》一书中认为,这种理论在分析和解释我国目前高等教育的入学压力与竞争现象时具有相当的价值。我认为这种理论对解释当今社会义务教育阶段存在的择校现象也具有相当的价值。可以说是主要的、根本的原因。下面我再试从三个方面加以简要分析。 一、家长、子女方面。教育是一块大奶酪,谁都知道它的好处,谁都想分享它。高中毕业生的家长在子女毕业上大学时能想到,那么,初中毕业生、小学毕业生的家长在子女毕业上高中、初中时自然也会想到。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几乎是天下所有父母的心愿,尽自己的财力让子女上好一点的学校的想法、做法就可以理解了。作为子女来说,受家庭、社会的潜移默化的影响,也迫切想上“贵族学校”。那些对提高自己参与竞争力知之不多的,但觉得新鲜,出于好奇,也乐于上“贵族学校”。 二、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方面。一方面出于培养尖子学生考取重点高中,为最后考上名牌大学出政绩、得名誉的考虑。另一方面出于解基础教育资金不足的燃眉之急,借鸡生蛋。一举多得,何乐而不为呢?因此,政府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现象,对“贵族学校”的产生、发展现象,采取了不闻不问、听之任之的态度,有的甚至鼓励、直接参与。 三、主办学校和教师方面。曾有家媒体做过统计,列出国内“十大暴利”行业,包括房地产、汽车、电信等。中学教育也榜上有名。有那么广阔的需求市场,又有这么多的可赚利润,为什么不办呢?教师好找,而且是经过挑选的,几乎是一流的。作为教师,有了一流的学生、一流设施、数倍于其他普通学校教师的待遇,能不拚命干吗?能没有“好”成绩吗?一流的设施、一流的教师加上一流的学生必然产生一流的教学质量。因此,势必产生较多的生源,这样,就形成了“贵族学校”一定时期内的良性循环,为择校现象推波助澜。 综上所述,择校现象能得以存在、发展就不难理解了。 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择校现象的存在或“贵族学校”的存在也的确带来了效益,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 首先,部分解决了办学资金的不足问题。由于资金不足,不少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办学困难,这已成为普遍而又突出的问题。学校校舍简陋,设备陈旧,教师工资拖欠等等,已严重地影响了学校的发展,甚至影响到学校的生存。就我们这一个镇而言,我校十四个班级没有一个班级的桌椅完全是完好、崭新的。另一个非中心初中,近二十个班级竟无一栋教学楼。全市(县级)四五所实验初中在不要政府出钱或很少出钱的情况下办得像模像样,很上档次。还着实让一部分“人”先“富”了起来——学校上了规模、上了档次,教师工资数倍于其他学校的教师,学生受到一流的教育。 其次,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学校的竞争力。“贵族学校”的存在拉走了一部分生源,对学生所在地学校的办学造成一定的影响。但上“贵族学校”的学生的多少,除了与参加择校考试学生的成绩好差及其家庭经济有关,也与他们当地学校的教学质量有关。因此,为了能较多的留住学生,让学生较少的流失,各学校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竞争力,以求在竞争中保存自己。 再次,在提高学校竞争力的同时,也提高了教师的竞争力。一方面由于人口出生率的降低,新增人口的减少,另一方面又由于“贵族学校”的存在,新的高质量的教师的不断增多,教师们的危机感不断增强,都有一种忧患意识。学生少了,教师多了,多谁?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现实情形上,都应该是教育教学质量差的、不称职的、不能胜任的。因此,教师们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为了不下岗,竞争意识也增强了。 择校现象的存在是带来了一些益处,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但是我们应该更多地看到它所带来的弊端,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择校现象带给人们的绝对是弊大于利。 第一,不能确保公民平等地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教育机会均等的思想古已有之,早在二千多年前,我国的孔子就曾主张并实行“有教无类”。教育机会均等的大规模实践也早于十九世纪后半期各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实施普及初等义务教育之时便已起步。我国于1986年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所有的适龄儿童均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机会,或许是反映教育机会享有状况的最基本的指标。因为作为政府规定的实施的一种强制教育,它并无对儿童自身因素——考试成绩、家庭经济、身体状况等方面的附加条件,而是近乎国家“赠送”给儿童的一份“礼物”。然而,由于经济收入的明显差异,富有阶层与贫困阶层之间的差异悬殊,导致出现我国义务教育阶段中“失学儿童”与“贵族学生”同时存在这一反差现象。 因此,由于“贵族学校”的存在、由于择校的存在,使义务教育阶段的“起点均等”为主要特征的机会均等因经济差异而遭到破坏,从而不能确保公民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第二,影响了教育的发展。 教育的发展一般应遵循稳定、协调及同步和时序的原则。 稳定性是教育发展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基本条件,与其他社会形态和部门的发展相比较,教育发展的稳定具有格外重要的意义。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教育发展的稳定性,对于教育的健康发展是十分重要的,在社会发展的转型时期,这种稳定性显得格外重要。前面是分析过择校的存在对学校、对教师都是一种压力,都有一定的积极影响。但是好教师、好学生的出走,对学校、对教师总是不利的方面居多。即使对进入重点学校的学生的家长而言,他们毕竟付出了很多,期望值自然很高,但结果却未必能使人人都很满意。 协调主要指的是教育发展过程中各种因素在变化过程时的协调与平衡。在现实教育发展中,这种协调的任务是十分重要的。从现在教育发展的主要矛盾看,教育发展过程中的公平与效益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不少学者认为,在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发展应该以公平为原则。然而,“贵族学校”的出现无疑影响了公平,影响了协调。 另外,择校现象对同步与时序原则也有影响,此处不再赘述。 第三,不利于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 能进“重点”学校、“实验”学校任教的毕竟是少数,只是全体教师中的一部分,很少很少的一部分,剩下的绝大部分教师还在一般学校。未能进重点、实验这一类“贵族学校”的原因当然很多:本身的业务素质、知识能力的确逊人一筹;考试讲课偶然失误;年龄或许又大了一点;是不是也有可能没有关系。凡此种种,不一而足。不管怎样,要他们在不同的起跑线上,在不同的(可以说相差甚为悬殊)待遇下,做出相同的努力,取得相同的成绩,那恐怕是不可能的,何况,他们还时有拖欠工资的威胁,在世人面前似乎低人一等的社会地位。试问,缺乏平等的机制,教师缺乏积极施教的动力,这样的教育还有勃勃生机吗? 第四,出现了重复建设,造成资金不必要的浪费。 一方面实验学校的创建,借鸡生蛋,部分解了政府办学资金不足的燃眉之急。但同时也出现重复建设,造成资金不必要的浪费。由于对形势缺乏准确的把握,有些学校——指非“实验”一类的“贵族学校”,刚建几年,本身生源就不多,再加实验学校的招生,生源严重不足,几乎濒临崩溃。虽说破校舍也值不了几个钱,但对初级阶段的我国,对地方财政还很困难、教师工资都难及时发放甚至发不出的地方政府,还是应该考虑的。有些学校——指“实验”一类的“贵族学校”,一哄而上,盲目投资,缺乏管理,在生源不足,质量下滑的情况下,也濒临崩溃甚至倒闭。说千道万,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现象、或义务教育阶段的“重点”学校、“实验”学校等形式的“贵族学校”的出现委实弊大于利,应该预以制止。那么,如何解决师资力量不平衡、学校质量有高低、部分家长想择校这一现实问题呢? 首先,国家政府应该加强干预。 义务教育的机会均等,就谢维和教授的观点认为应具有三个最基本的特点:一、对个人来说,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如果无法或不能承担这样的义务,其机会均等的实现也是不可能的。二、义务教育中的教育机会均等是一种国家的责任。这种责任一方面是给所有的适龄儿童提供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但更重要的是,它必须帮助并保证使所有的适龄儿童都有能力去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可以认为,义务教育机会均等的困难主要来自后者。三、国家和政府在义务教育的教育机会均等所承担的责任不仅仅是为这种教育机会均等的实现创造必要的外部条件,而且必须从内在的方面保证它的实现。换句话说,国家和政府不仅要通过法律的力量对这种均等和基本权利进行分配,而且还必须提高教育行政管理机构直接干预这些基本权利的分配,并通过对学校、教师、教学内容、招生等具体环节和过程的规定,保证教育机会均等的落实。 其次,平衡师资力量和普遍提高办学质量。 可建立教师轮换制度。所有学校教师和校长,在一个学校工作时间必须严格限制,定期轮换。一轮换,各校的师资就变得较为平衡,家长就真正愿意让孩子就近入学,不会舍近求远,去上所谓的重点学校、实验学校。公民的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就会很好的实现。据说日本这方面已形成成熟的制度。 当然最重要、最根本的还是发展经济,增加教育投入。只有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使国民经济出现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才能真正解决问题。 受教育和平等权是公民重要的人权,必须预以保障,特别是义务教育。教育成层的过程主要发生在非义务教育阶段,而不应该出现在义务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的主要任务并不是进行选拔,特别不能进行分层选拔。我们社会中的每一个未成年人,不管是穷人的孩子还是富人的孩子,都有平等地接受教育的权利。而形形色色的教育高收费、形形色色的“贵族学校”的出现则是对这一权利的践踏,必须旗帜鲜明地预以制止和取缔。 总之,一句话,义务教育阶段不应该存在择校现象! 主要参考文献: [1]谢维和 《教育活动的社会学分析--一种教育社会学的研究》 教育科学出版社 2000年4月第一版 [2]吴康宁《教育社会学》人民教育出版社 1998年7月第一版 [3]《班主任》2003年第11期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 [4]《教师博览》2003年第1-2期 江西教育期刊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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