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扬州保卫战”和“扬州十日”的再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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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645年5月(南明弘光元年四月),豫亲王多泽指挥的清军主力,炮轰已被围困三日的扬州城。顿时,“失石如雨,尸积如山,清军籍以登城,蜂拥而上。”城内南明军民遂与清军展开激烈的巷战。经过一天一夜的激战,“城内战死者甚众,史可法自刎未殊,遂遇害。”(《明通鉴》) 当古老的扬州城在腥风血雨中陷落后,多泽便以不听招降为名,下令屠城。“街中尸体陈横,互相枕籍,血流入水中,池塘为尸体所添满。”“查焚尸簿记载,前后共计八十余万。”(王秀楚《扬州十日》) 几天之后,清军兵临南京城下,弘光帝与马士英等亡命于浙江,南明弘光小朝廷覆灭。 毫无疑问,明末是中国历史上悲剧色彩最浓的时代。因为,它不同于一般的改朝换代,而是在异族大举入侵之下而覆灭的。所以,在数百年后的今天,我们往往会发出这样的疑问:对这充满凄然诔气的“扬州保卫战”和空前灾难的“扬州十日”,究竟如何评说? 有人认为,“扬州保卫战”和“扬州十日”的大屠杀,是一场民族之间的战争和杀戮,即是以满族为主体的清朝和以汉族为主体的南明之间的战争和杀戮。因为,中国历史上的民族大融合都是以武力征服为后盾的。 然而,我们能仅仅用这历史的未来为当时的历史定性吗? 当时的历史,实在是比我们所相象的要复杂得多。据《甲申朝事小记》载:就在距扬州保卫战开始的二十余天前,史可法从扬州至泗州部署抵抗南下清军作战的途中,便得知:“泗沿河一带总兵官李遇春已降。”在清军包围扬州城的前几天,史可法又得知:“总兵刘良佐和高杰已降清。”而在清军炮轰扬州城的前夕,“甘肃镇总兵李槭凤,监军高歧凤出门降清。”于是,在后来的“扬州十日”的大屠杀中,这些降清的汉族部队大都充当了满清杀戮南明军民的帮凶。“高杰叛军至扬州城,其掠夺比满兵更甚。”(王秀楚《扬州十日》) 对此,今天有人不由感慨万分:汉族那睚眦必抱的血性到哪去了?于是,开始怀念和诅咒汉族曾经有过的雄浑大气和在扬州十日”中的奴性。 事实上,这汉人中的“麻木与奴性”,不过是王秀楚眼中的一部分人的行径而已。其实在民族危亡之时,有相当多的汉人选择了与清军“以死相争”的英勇壮举。据《明通鉴》载:清军攻入扬州城后,“扬州知府任民育,绯衣端坐堂,遂见杀,合家男妇尽逋井死。同知曲从直与其子死于东门。总兵刘肇基所部四百人巷战,格杀数百人,后骑来甚众,力不拔,与副将乙邦才战没。”又据《甲申朝事小记》载:清军围攻扬州城之时,“副将马应魁,领旗鼓,每战披白甲,书‘尽忠抱国’四字于背。扬州破,战死。”诸生许王家被清军拘押时,“或劝曰:‘君故明一诸生,未食天碌,何以身殉?’王家曰:‘君臣之义,岂论仕与不仕?公等复言。’” 其实,为反抗满清暴行而死者,不仅有南明的将士和士人,更多的是来自于社会下层的普通市民。其中有医生,商贩,渔夫等。如市民笪某被清军抓获之后,“叹曰:‘我一介小人,今日得之士大夫之烈,为忠义而死,死之犹生也。’临刑神色不变。”(同上) 那么,到底是什么精神在支撑着他们,面对死亡而临危不惧? 明末清初的思想家顾炎武在〈日知录〉中尝云:“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与亡天下奚辩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是故知保天下,然后知保国。保国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在顾炎武看来,改朝换代和老百姓没什么关系,而汉族文化的沦丧,具有更为严重的历史后果。因为,汉文化的兴亡,才是每个人戚戚相关的大事。 我们说,“忠义”观念,不仅是南明时代汉族的价值观,也是中国数千年传统道德的最高原则。“忠义”,乃“忠为报国”(孔孟之后,封建统治者则将其异化为“忠君报国”)。顾炎武这痛心汉族文化衰亡之感慨,显然仍未从根本上捅破君权专制下的“忠义”观念,这层薄纸。但我以为,在民族危亡之时,这“忠义”有了一种全新的内涵。它不仅是争得民族生存与自由的精神支柱,也是生命价值之所在。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扬州保卫战”和“扬州十日”,乃是一场民族生存之战。在南明军民与清军以死相争中,实际上是以生命来争得他们的生存空间和人的相对自由这一“天下”,以期待新的个体生命的生成与安置。因此,“忠义”观念,便升华为对民族精神的认同和张扬。所以,为民族精神这一生存空间的“天下”而死,也就成了他们唯一的人生选择。 相反,那些在民族危亡来临之时,纷纷投向满清的汉人,不正是丧失了这为民族生存之“天下”而死的“忠义”精神吗? 相关链接:教师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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