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科举与升迁制度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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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钊   

简介:主要以《新唐书》“选举”和“职官”两志为基础,介绍唐朝的科举和官员的品位、选用、考绩和升迁制度。结尾简略涉及几十年来官僚制度的失误,提出:“中国政治的前途不在于意识形态的讨论,而在于官僚制度的健全”。三年前我写过有关唐代科举制度的文章,在这个基础上,加进了官员的阶品,官员的选用,官员的考绩和升迁,以及对御史台功能的简略介绍,写成此篇。

几年前,我在写《我们需要一个健全的仕进制度》的时候,仅仅意识到仕进制度的不完善给政治带来的混乱,觉得要用制度杜绝侥幸小人占居重要岗位,危害国家、人民。今天,我感到,仕进制度是官僚制度中最重要的部分,而健康运行的官僚制度,是一个社会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政治是人的政治,不是社会经济的体现。孔子说“人能弘道,非道能弘人”,说“人亡而政息”。为政不得人,是没有可能有成就的。所以,完善的官僚制度是政治的关键所在。

汉语的白话文化和汉字的简化割断了文化的发展,使学习和研究中国的政治、历史、文学、风俗等成了绝学。加上基础知识的缺乏和心理、思想的隔膜,几千年来形成的典章制度、政治系统对今天的大陆同胞如同上古的童话,遥远而陌生。我业余闲下来,努力把《新唐书》所记载的唐朝的科举制度董理出来,简化了介绍给大家,希望于建设中国未来的政治体系能有所裨益。鉴于我的能力、学识和材料的匮乏,其中讲不透彻乃至于理解错误,所在难免。抛砖引玉常常是句客气话,在我这里,是梦寐以求的希冀。

回顾一下历史

品德好、有才能的平民被推举、考核,授予官职,参与国家的行政是中国文官政治的特点。上古出名的尧帝年纪大了,一直没找到接班人,心中很忧虑。听说有个人叫做舜,爸爸待他不好,弟弟常欺负他,而他依然孝顺父亲,友爱弟弟。尧就把他叫来,委以重任,并把自己的两个女儿嫁给他,来观察他在家和在外的为人与能力。舜赢得了尧的信任,把天下国家的政治接管起来。等到尧死了,舜就接替他作了帝。明末的王夫之甚至认为,上古的时候,置相就是立储:帝选拔贤能的人,把他们立为相,来辅佐政治,而这些相就是帝的继承人。后来,夏、商、周三代,贵族与平民作官掺半。到了战国的时候,各诸侯国争相网罗人材,养士、用士,蔚然成风。

汉朝以后,举荐和选拔贤能的人作官执政逐渐制度化。当时,地方向中央进贡,除去物产、珍宝,很重要的一项就是人材,所以叫做贡举,这个名字一直沿用到后代。地方推举出来的人,随着每年的进贡被送到京城,由皇帝和中央考核、录用。隋炀帝大业年间,开始有了进士科的考试。唐朝继承了隋朝的制度,把科举发展、完善,使它成了唐朝政治家最重要的来源之一。《新唐书·选举志》记载:“大抵众科之目,进士尤为贵,其得人亦最为盛焉。方其取以辞章,类若浮文而少实;及其临事设施,奋其事业,隐然为国名臣者,不可胜数,遂使时君笃意,以谓莫此之尚。”

宋神宗时,王安石认为唐朝用诗文考进士,引导天下学子看重辞藻声律,而忽略对道德和政治的学习。他自己把古典的经籍注释好了,发行到全国,要求今后考试都要以此为依据。从此,科举考试就主要考经义(对古典经文的理解与阐述),而不再考诗赋了。明朝以后,朱熹和他的门生考定、注释的“四书五经”渐渐成了权威,而被规定为科举考试的标准教材。后来,随着唐宋古文在文学评价中的地位不断上升,逐渐形成了科举考试中论文的特别格式,这就是直到今天为人病诟的“八股文”。从隋朝大业年间开设进士科到清末光绪年间废除科举,一千多年间,科举考试缕经改革,为国家政治提供了无数人材。

唐朝的官学

唐宋以前的人大都相信《尚书》、《礼记》一类的书是古代圣贤所作。其中讲到为政,首要的就是要兴办学校,用以培养人材、移风易俗。《宋史·选举志》记载:“既而,中书门下(宋朝宰相的官名)又言:‘古之取士,皆本学校,道德一于上,习俗成于下,其人材皆足以有为于世。今欲追复古制,则患于无渐(渐进的道路)。宜先除去声病偶对之文(唐朝考进士的主要科目),使学者得专意经术,以俟朝廷兴建学校,然后讲求三代(夏、商、周)所以教育选举之法,施于天下,则庶几可以复古矣。’”

所以,有远见的政治家每每执政伊始,就大力兴建学校。唐高祖一进长安,天下未定,就下诏设立学校,安排宗室子弟和其它青年上学。唐朝从中央到地方,都设有官办的学校,用来劝导和奖掖青年人学习上进,谋求士宦。这些官办学校都归国子监(类同高教部)管,大约有这样几种:

一,国子学,学员规定为三百人,专门招收高干和京城干部的子孙;

二,太学,学员规定为五百人,招收中、高级干部的子孙和近亲;

三,四门学,学员规定为一千三百人,其中五百人是普通干部的孩子,另外八百个名额是专留给老百姓中优秀青年的;

四,此外有专科的律学(法律)、书学(书法)和算学(计算)等,招收小官和平民子弟;

五,京都及各都督、都护府(类同今天的军区)、州(相当于我们今天的省)、县都分别设立学校,招收学生,人数不等。

六,中央政府中和太子宫中又设有弘文馆和崇文馆,各收学生三十名,都是皇亲国戚、宰相、一品大官和大功臣的子弟。

入学的年龄为十四到十九岁。

学生每十天有一天休假,放假前要有小考试,默写经文并背诵先儒对经典的解释,答对三分之二的,就算及格了,不及格的要受罚。每年放两个长假,五月间的叫做“田假”(农忙);九月又有“授衣假”(换冬衣)。家住得远的,还特别加给路上往返的时间。年终要考一年的学业,口试一百条对经文的解释,答对百分之八十的得优,对百分之六十的得中,百分之五十以下得差。

上学不听话、旷课超过三十天、事假超过一百天、因父母生病请假超过两百天的,或者年终考试得过三次差、在学校羁留九年而学业无望的都要退学回家。而且,还要记录下来,送到相应的管理部门。大官的孩子们,送到兵部(专管武官的部门),看看能不能借上爸爸的光,当个武士。

教学内容和学制

唐朝官学的教学内容以儒家经典和史书为主,根据他们的难度和份量的不同分成所谓“大经”、“中经”和“小经”。

《礼记》、《左传》为大经;《诗经》、《周礼》和《仪礼》为中经;《易经》、《尚书》、《公羊传》和《毂梁传》为小经。学业有“通二经”、“通三经”和“通五经”的分别。所谓通二经,要能学好一大、一小二经,或者两个中经;通三经的,要大、中、小各通一经;通五经的大经全通,还要中、小经各能一通。除此之外,所有的学生都要能兼通《孝经》和《论语》。

因为秦始皇把秦地的文字、方言强行定为官方语言,所以,大部分用齐、鲁方言写成的古典经文的阅读和理解都成了很大的问题。两汉以来,注解、诠释这些经典成了知识分子们最重要的功课,成就巨大,著述众多。唐朝的学生除去学习经典的正文,还要同时学习这些注释。

《孝经》、《论语》两经加起来,限期一年学完;《尚书》、《公羊传》、《毂梁传》分别为一年半;《易经》、《诗经》、《周礼》、《仪礼》各限两年;而《礼记》和《左传》可以长至三年。除去学这些经典,每天还要练写一篇字,学习时事政治的处理方法,读《国语》、《说文》、《字林》、《三苍》和《尔雅》等书。其它专科的教学内容和学制也类似,不过总的年头短一些。

《尚书》主要记载从尧、舜、禹到春秋以前的大事记和帝王、公候,贤良大臣门的命令、文件等,有中国最古之书的称号;汉朝以后,《易经》被看作阐述儒家哲学思想最重要的著作;《诗经》号称是孔子删定,通过它可以学习语言文字,还可以陶冶性情、考鉴周朝政治的得失;《周礼》、《仪礼》和《礼记》都是战国以后的学者们凭借着古史资料和自己的想象,整理出来的周朝的礼仪制度;《春秋》相传是孔子所作,记载了春秋时代的政治事件。但因其书文字简洁、难懂,所以,后来读《春秋》的人,都得参考注释书。西汉末年以后,《左传》被认为是与孔子同时的左丘明写的,定为《春秋》最权威的注释著作,与《公羊传》和《毂梁传》并行(所谓“传”,是注释的意思,与今天“传记”的传不一样);《论语》虽说是记载孔子言行的书,但在唐朝显然还没有受到太大的重视;《孝经》原来颇重要,后来被宋儒判为伪经,失去了经典的地位。

唐朝科举,还有一样教材,《新唐书·选举志》没有提及,就是梁朝的昭明太子编的《文选》,选了很多古时候优秀的诗文。而唐朝考诗、赋,全要参照《文选》。杜甫曾说“《文选》烂,秀才半”。唐武宗时,宰相李德裕对进士深恶痛绝,声称“家不置《文选》”,以示不肖于作进士。

报考的资格和程序

今天把人民分成工、农、商、学、兵和知识分子,数十年来,工、农、兵社会地位最高。古代的时候不是这样的。

因为当兵是为国家服役,兵役期满,就回家种地了,不构成一个阶层,也没有特别的权力和利益。学生也是类似。那时候,人民分为士、农、工、商四等,其社会地位,士最高,因为都是作官的;农民的利益最受重视,名誉最好;工、商两个阶层最没有社会地位,而以商人为尤。

除此之外,还有吏(衙门里的办事员、警察、执行刑罚的人等)、和尚、道士,加上犯过罪被流放的人(按照中国古代的法律,没有剥夺人身自由的惩罚,监牢里关的全是等待审判和执行的人。惩罚大致罚款、肉刑和流放等等)。在这些人中,只有士与农的子弟允许参加科举考试,其它阶层的人都不许做官。另外,品行不好、臭名昭著的;犯了大逆不道之罪的人的直系亲属也都不能入仕。在农业社会,农民当然是绝大多数,而其它类人,常被视为社会的边缘现象。

每年深冬,中央及各州、县的官办学校要把学员挑出来,进行初步考试,把优秀的推举到尚书省(类似国务院)应考。不从这些官办学校毕业出来的人,叫做乡贡。先由邻里、乡亲保举、推荐,地方长官验证后,也一起送到尚书省。地方保举不当,不仅被错举的人不能予试,就连他的所有同乡都要受到牵连,被剥夺考试的资格。到了省里,要把名字、年龄、地址、籍贯等重要数据写在牒子(个人履历)上,由户部(管理户口的部门)核查过了,印证了推举人的推举,交给吏部(人事部门)的考功员外郎(专门考核下级官员的功过劳苦,以定其升迁的),进行考试。

考试的科目和评卷标准

科举本来是分科考试选举的意思,后来到宋神宗以后,经王安石倡议,才渐渐归一了。唐朝科举考试,学生按所选专业特长不同,分科报考,分为秀才、明经、开元礼、三传、史科、进士、童子科和明法、算学、书学等类。

考试方法有帖经,就是默写经文;大义,就是背诵或默写先儒对经典的注释;策,是依据经典或考量时政,对具体问题提出解答;论,是对历史事件和人物的评价;以及诗、杂文、赋等。十岁以下应考的称为童子科,只考朗诵。

秀才考五道方略对策,按照文字通顺与否和道理讲得好坏评分。行文通顺,道理透彻的为上上第,其次为上中、上下和中上第,这四等为及格,其它为不及格。明经先要默写经文,然后背诵经典注释,再回答时事政治三道题,也是头四等为及格。考历史的叫史科,考的内容主要是《史记》、《前、后汉书》和《三国志》。口试对文辞的注释一百条,然后问对策三条。口试对百分之七十,对策答好两条的就算及格了。十岁以下的孩子应童子科,以朗诵为主,考一部经典,再加上《孝经》和《论语》。

唐朝初年,秀才科等级最高。贞观年间,有一个州被推举应考秀才科的,没有一人及格,太宗大怒,处罚了州长,并废除了秀才科的考试。后来时有时无,到了玄宗天宝年以后,就名存实亡了。从此,知识分子仕进,就以进士与明经两科为主,而最看重进士。进士考试的科目、方法缕有更改:开始是先考五道对策,然后默写大经一种。经和策全通,为甲第;对策答好四道,默写经文对了百分之四十以上,为乙第。继而要求进士先写两篇杂文,文辞通顺、熟悉格律,才考对策。到玄宗天宝年间,要求进士先考经文,然后做诗、文和赋,全通过了,再考五道对策,对策全好,才算是及格。后来时而要考官书文章、时而要考经文、经义,最后定为:第一场考诗和赋;第二场考论议;第三场考对策;第四场考经文。后世批评唐朝以诗取士,就是这里来的。

学历与资格

唐朝官员的等级叫做品位,共有九品,称为“流内”。

在这九品之下,还有所谓的“流外官”,主要是所谓的“吏”,既办事员。一到三品中又分“正”、“从”,“正”在“从”之上。四品到九品,除去分“正”、“从”,还各分“上”、“下”,如五品中就有四阶,分别为“正五品上”、“正五品下”、“从五品上”和“从五品下”。总计起来,共为三十阶,用来区分贵贱、高下、轻重和优劣。

文武行政官员称为职事官,皇亲国戚和立了大(军)功的有爵位和勋、封。所有这些官员都有相应的品位,这个品位或称“本位”、或称“散位”,标志着学历与资格。散位中最高的是从一品的“开府仪同三司”,最下一等是从九品下的“将仕郎”,共二十九阶(没有正一品)。职事官中最高的是正一品的“三师”和“三公”,最下一等是从九品下的“内侍省主事”等,共三十阶。三品以上,称“清望官”,四品以下,但职守重要的,称“清官”。勋官最高的是正二品的“上柱国”,最下一等是从七品上的“武骑尉”,共十二阶。爵位有九等,分别为“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县候”、“县伯”、“县子”和“县男”,从正一品至从五品。

科举考试及格登第,是获得了品位的一个途径。随着所考的科目难易及成绩优劣不同,所获得的品位也不同。秀才上上第为正八品上,明经上上第为从八品下,而进士考试获甲等的,为从九品上,以下类推。考书学和算学的,则在九品之下。

考核、选拔有道德、有才能的人担任行政职务称为“选”。参选要有学历和资格。学历,就是科举的结果。资格包括“出身”、“门荫”、“前资”和“流外入流内”。

所谓“出身”,主要指有爵位的人。嗣王、郡王的出身为从四品下,以下至公、候、伯、子、男依次类推。五品以上的大官们的孩子有“门荫”,就是乘爸爸这棵大树的荫凉,借光作官的意思。一品官的孩子,得正七品上的荫,从五品官的孩子得从八品下的荫。但这个荫凉不是家中所有的孩子都能乘得到的:皇帝、皇后的直系亲属,一家荫两个孩子;一、二、三品官家,只能在指定的两个孩子中荫一个;而五品官家,只能荫及一人,而这个人还必须是上边指定好的。既没有爵位,又没有功勋,又没有作大官的爸爸,要参选作官,就得走第三条路:科举。科举是中国知识分子最主要的仕进之门。

作过官,经过考绩,予以升迁,升迁所达的阶品称为“前资”。“流外入流”指的是九品以下的流外官也可以通过勤奋和功劳进入九品。其程序与前资类似。“吏”可以入流,办事员可以变成行政长官,唐朝的这条仕进道路曾经被很多人批评,认为这些人没有读过圣贤书,为人和品质不高,不应该让他们担任领导职务。所以,宋朝以后,“吏”就完全被屏置在领导干部队伍之外了。

授予职事官必须依照散位。原则上讲,散位六品的,只能授予六品的职事官。假如职事官阶高过散位,叫做“守”,或者“兼”;假如职事官阶低于散位,则叫“行”。

靠勋官、门荫和流外入流进入仕途的人,不能作清资官,不授予三品以上官。

官员的选用

选人授官,在唐朝是很严重的事情。每年五月,中央向各衙门颁发空缺出的名额和选官的条件。而应选的人要把籍贯,父亲、祖父的官职,近亲的姓名、籍贯,自己的履历和身体健康情况,历年考核的结果,有没有受过行政和刑事处罚等,附上申请,一并通过本单位或原单位,上交到吏部。还要有京官担保。父亲当警察、监狱看守、皂吏的,经营工商的,冒名顶替的,都不许参选。有揭发假冒的,授官时从优。选考的当天,考场周围,戒备森严,不许闲杂人出入。

选人作官,有四个标准:一是“身”,看人的体格相貌;二是“言”,听人的语言对答;三是“书”,看人字写得如何;四是“判”,看人文章是否通顺。四个标准都符合,要先看德行,德行相同,则看才能,才能相同,则看功劳。“书”和“判”是笔试,“身”与“言”为口试。口试又叫做“铨”。因为“铨”分别由吏部尚书和两位侍郎主持,分为“尚书铨”、“中铨”和“东铨”,所以又称“三铨”。选完还有空缺名额,落选的人考三篇文章,叫做“宏辞”,考处理三件公务,叫做“拔萃”。

六品以下,由吏部按照资格和空缺,拟定官职,上报宰相。再经由宰相反复核查后,请示皇帝,下旨授官。五品以上,则不由吏部拟官,而要直接上报宰相,由他们考量拟定。

授五品以上的官,为了郑重其事,皇帝使用特别的委任状,叫做“制”和“敕”。三品以上,则更加隆重。皇帝亲临,宰相为辅,到太庙举行授官仪式,委任状是刻在竹子上的“册”,所以叫做“临轩册授”。

唐朝入仕作官,有三个大门坎儿。一是要入流,流内为官,流外为吏;二是要进五品;三是要进三品。六品以下的散位都叫“郎”,所以,又称为“郎官”。原则上讲,作官谨慎无误,没有超人的政绩,正六品就算是到头儿了。五品以上为“大夫”。五品以上的官,没有在外作过州、县官的人和很多其它的人,根本就不许作。又有严格的人数限制,而且,要出类拔萃,考核优异,皇帝特别恩眷、器重,才能授予。至于三品以上的官,因为地位高,声望远,不轻易授人。除了宰相和各部门长官以外,剩下的差不多都是名誉官,而没有实权,常常授给历朝元老,以示恩宠。

七十岁以上,或者衰老、有慢性病,不能胜任公务的,允许退休。在唐朝,退休叫做“致仕”。五品以上官致仕之后,拿一半俸禄。唐朝官员的履历常常开始于“某年进士”,终于“以某官致仕”。

官员的考绩

作官每年都要考绩,每个官至少要经历四次考绩。由尚书省(国务院)吏部(人事部)主持。

凡应考的官员,由秘书写出当年的功过、品德,本单位长官对众宣读,大家评议优劣,定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和“下下”九等,核实过,送到吏部以备升迁。

考核的方法有所谓的“四善”和“二十七最”。“四善”是用来考查为官的一般行为,有“德义有闻”,即德高望重:“清慎明著”,即清廉、谨慎:“公平可称”,即断事公平:“各勤匪懈”,即勤劳不懈。二十七最是按照不同的专业分工,分别选出实际工作中最优秀的。比如,铨衡人物,擢尽才良,为选司之最;赏罚严明,攻战必胜,为将军之最等等。

有一最、四善以上的为上上;有一最、三善的为上中;有一最、二善的为上下;没有最、而有二善的为中上;没有最,而仅有一善的为中中。工作能够敷衍了事,即没有最,也没有善的,为中下;凭着自己的爱憎好恶,处理问题不合法律、情理的,为下上;因私废公,业务怠懈的为下中;奸诈,贪婪、品行恶劣的,为下下。

考绩中得了上下的,进升二阶;中上,进升一阶;中中,不升不降;中下以下,每等降一阶;考绩得了下下的,则立即解除官职。连考四次都得中中的,没有功劳,却有苦劳,也进一阶。凡考绩得上中以上的,或者历年考绩累计达到五品以上的,单列出来,上报宰相,另行处理。

唐朝以中书、门下和尚书三省的长官为宰相,帮助皇帝,协理天下。中书省主管皇帝下达的各种命令和颁布国家的法律、政策。其长官为中书令,正三品;门下省主管处理文武官员及百姓官上达天听的文书,同时,规谏皇帝,预备顾问。其长官为侍中,也是正三品;尚书省则总领百官,是行政的枢纽。其长官本来是尚书令,正二品。但因太宗曾经作过尚书令,以后的臣子,都不敢作这个官,所以,尚书省的实际长官是尚书令的两个副手,从二品的尚书左、右仆射。所有天下大事,三省长官共同参议。

勋官的授予

南北朝时,征战不已,立了军功,授予官衔,这是唐朝勋官的来源。在唐朝,凡有军功的,授以勋官。勋官最高一阶称为“上柱国”,正二品,需要经“十二转”才能达到。《木兰辞》里“策勋十二转,赏赐百千强”的“十二转”就是说:花木兰立了最大的军功。最低一阶为“武骑尉”,等于从七品,只需一转。“转”是授予勋官时用来衡量功绩的单位。

凡以军功授勋的,战场上或战后由随军的书记员记录战前的情况,战争的过程和胜负的结果,同时要记录每个官、兵杀死或俘虏敌人的数字,上报到尚书省吏部。吏部的司勋郎中反复审查,验证为实,然后拟定官阶,奏上皇帝,等待授官。

以战前的条件分:以少击多为“上阵”;兵数(包括战士人数和装备)相当为“中阵”,以多击少为“下阵”安战争的结果分:杀死或俘虏敌人的百分之四十,为“上获”;杀死或俘虏敌人的百分之二十,为“中获”;杀死或俘虏敌人的百分之十,为“下获”。

按照战前的条件和战争的结果,综合起来,拟定“转”数。上阵、上获为五转;上阵、中获为四转;上阵下获为三转,以下递减类推。

勋官没有职务,不管事,仅仅加官而已。勋官要入仕参政,则依照门资、出身的规定。

御史台的功能

唐朝的司法部门,大约有三个。一是尚书省的刑部,二是御史台,三是大理寺。三个部门的业务,有相互交叉的地方。之所以类似的事务分由三个部门管理,有其历史的原因。其中,大理寺历史最久,前身是秦朝专掌刑罚的庭尉;御史之官,先秦就有,但不掌司法。秦汉以后,才有了专司纠察的御史;刑部的历史也可以上溯到西汉。成帝设三公曹,东汉有贼曹,是后来尚书省吏部的前身。在唐朝这三个部门大致的分工为,刑部主管法律文件;大理寺主管刑事犯罪;而御史台的主要任务是“以刑法典章纠正百官之罪恶”(《新唐书·百官志三》),勉强可以比附“廉政公暑”或“纪律检查委员会”。太宗吸取六朝阀阅的教训,重新重用御史台,把御史中丞提升为御史大夫,正三品,另置两名正四品下的御史中丞。御史台官员的选用和授予都很严重,但作过御史的人,此后的仕途,常常不很平坦,因为得罪人太多。

现代对错误和犯罪的处理,分为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两种。行政处罚主要是降级、减工资和罢免。唐朝对官员行政错误的处罚,没有严格地与刑事处罚分开。唐朝的行政管理法叫做“格”,触犯了“格”的官员的审问、定罪和处罚,与刑事犯罪一起,都在“律”中予以规定。唐律中专门有“职制”一栏,就是针对官员的。其中共有五十九条,每条针对一类错误,下边另有细致的分别。唐朝的刑法延承古制,有所谓的“五刑”,即,打竹板、打木杖、强劳、流放和死刑。

官员有行政误失,可以告发到御史台,御史也会自行监督、察访。一旦暴露出来,御史台上奏,并提出弹劾的建议。同时,依照律法,定罪惩罚。比如,为官本来没有政绩,而暗示下级歌颂自己,树碑立传的,要强劳一年。若指使人向上级虚报自己的功劳,要杖一百。虚报的人以协从论罪。又如,向主管部门为亲友求方便的,打五十板。主管部门答应了请求的,与此同罪。如果,受了人的财物,而答应了人的请求,则罪加二等。如果,非法的请求已经付诸施行了,则要加重刑罚,杖一百。

结束语

最近五十年来大陆的政治动荡,都有人事斗争的背景。这是半个世纪中国发展停滞不前,落后于诸多战后与中国条件类似的国家的两个根本原因之一。人事斗争的根源在于仕进制度的不完善。追究起来,主要有三个大错误:第一是选官没有一定标准,第二是作官没有定期考核,第三是升迁没有明确标准。

选官有人品与才能两个方面的考量。汉、魏以下,地方和中央官员按照颁布的标准,推举、选拔德、才兼优的人,进贡给政府,以资录用。隋、唐以来,以科举选仕。现代西方国家的官员有政治家与行政官员两类,而行政官员不主持立法和政策的发布。政治家通过民主选举,德、才并重;行政官则安分工不同,以专业、学历取用。这些,都是成功的选官制度。“解放”后,这些都废置不用,选官既没有最低的标准,更没有制度化的、对人品和能力考查。所以,既不能保证官员廉洁,也不能保证官员称职。

自古以来,作官必经考核,晋升必有途径。先秦有所谓“三考三黜陟”。汉、魏以来,都有明确的标准和程序,对官员定期考绩,以为进退、升迁的依据。另设御史,主管按察、弹劾。西方的政治家,每若干年重选,而行政官员有制度化的考核、升迁途径。大陆的官员没有定期的考绩,进退全由上级决定。所以,奖惩无依据,升迁不公平。“政治运动”来了,失宠的官员受打击,丢官丢位,甚至家破人亡,还被诬陷栽赃,声名扫地。这样的系统,培养人阿谀上司,排挤同事的坏本领。

今天的人普遍认为,中国古代政治家都是“上边”选定的,这是误解。隋、唐以来,科举考试有专门的部门、专职的官员管。宋朝初年,因为主持贡举的官员涉嫌优惠自己的同乡,太祖把落第的考生们叫回来,再次出题考试,开了殿试的先例。后来,富弼上疏说:“历代取士,悉委有司(专门主管部门),未闻天子亲试也。至唐武后始有殿试,何足取哉?”他的意思是说,武则天为了收买人心,恐怕主考部门定的标准太高,而破格亲自考试提拔,是不足效法的。真宗听了虽然不大高兴,还是下诏停止殿试。唐朝科举考诗、赋,宋人总觉得不妥当,但因为诗歌格律上错误明显,评判客观,拖了好多年都没改。所有这些都说明,正常的仕进,不是“上边”随心所欲定人作官,而是有专人、专职管理,依照专门的评判标准选择人材,是专家治举,是个很客观的过程。

另外,以党政代替行政,以军功代替能力,立功即得官管事。更有甚者,动辄颁发“文件”,架空法律;设立名目繁多的“委员会”,随时随处,随心所欲,置官置职,致使官员冗杂,职无常守。官员冗杂,则国家财政,不堪重负,职无常守则行政运行没有轨道,日常事务没人负责。欧阳修《新唐书·百官制》总结唐朝官制时有这样的批评:“……职有常守,而位有常员。方唐之盛时,其制如此。盖其始未尝不欲立制度、明纪纲为万世法。而常至于交侵纷乱者,由其时君不能慎守,而徇一切之苟且,故其事愈繁而官益冗,至失其职业而卒不能复。”精确地说出了成功与失败的官制演变的教训。中国政治的前途不在于意识形态的争论,而在于官僚制度的健全。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五日第一稿

二零零零年八月四日定稿于Eppstein Germany

参考书目:

《四书五经》宋元人注 北京古籍出版社

《史记》(汉)司马迁 撰 中华文化网 电子版

《唐律疏议》(唐)长孙无忌等 撰 中华文化网 电子版

《通典》(唐)杜佑 撰 王文锦等 点校

《唐会要》(宋)王缚撰 中华文化网 电子版

《旧唐书》(后晋)刘岣等 撰 中华书局

《新唐书》(宋)宋祁 欧阳修 撰 中华书局

《宋史》(元)脱脱等 撰 中华书局

《明夷待访录》(明)黄宗曦 中华文化网 电子版

《尚书引义》(明)王夫之 撰 王孝鱼 点校 中华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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