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高考命题事关重大 专家岂能提前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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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本月22日,浙江一家发行量较大的报纸以整版篇幅刊登专稿:《2005浙江高考命题展望》,专稿主要介绍一本有关高考命题的新书。笔者注意到,此文在“编者按”中强调,今年的高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首次由浙江自主命题,而在此书中解读2005年浙江卷命题“最新思路”的又恰恰是“浙江高考命题组的有关专家”。从整版文章介绍的内容看,此书对2005年语文、数学、外语浙江卷的命题确实做了详尽的解读。这样一本已经由浙江一家出版社正式出版的“高考辅导书”,自然比非“高考命题组专家”编写的书权威得多。 但笔者的疑问也由此而生。笔者查阅了教育部等部门颁发的有关考试命题的法规,对参加考试命题的工作人员有十分严格的保密纪律。其中有:试题、试卷、答案及评分标准在使用前均属绝密材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有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或情况;课程主命题教师、组配试卷教师、命题教师在聘期内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与该课程考试有关的辅导活动……并且规定: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去年5月27日,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人曾就一些地方的“高考命题人员”参加考前辅导活动接受媒体采访。这位负责人指出,高考试题的命题、印刷、发送等过程都是严格依据国家保密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的。高考的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属国家绝密材料。参加高考命题的人员不得向任何人提供与高考命题有关的咨询意见,不参加任何与高考有关的补习、辅导和助学活动,不以命题人员的身份出席任何与高考有关的会议、发表相关文章或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不参与高考复习和辅导资料的编写。对以高考命题人员名义举办各类辅导、补习活动的,必要时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出现的高考试题泄露案也无一不是从严惩处。 然而,浙江省高考命题组的专家居然可以堂而皇之地与出版社联手“解读”2005年浙江卷高考命题,还通过媒体大做宣传,不知是哪个部门、哪条法规给予他们这样的权利? 文汇报 杨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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