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怎样骂余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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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看如下一段文字: 说实在的,看到余杰有这样的下场,我真是快乐的不得了,因为她实在是一个欺世盗名的无聊文人,自己赚够了钱了,在当今的中国社会,以他丫和贺雄飞等人勾结得到的那些版税,他还有什么活不下去的?他就是得了爱滋病也治得起,另外,大家别忘了余杰先生的钱是怎么挣来的,骂完了这个骂那个,还处处“以民间的名义”,活该!现世报应来了!还无耻地要找接受单位,不是对李敖推崇有加吗?有本事学李敖,什么组织也不要,再作几年牢,这样才真正算是真汉子,他骂人,说这个作家没骨气,那个作家是条狗,他自己不是现在也在做被中国作协先奸后杀状摇尾乞怜吗?李敖什么时候乞求过谁?什么时候妥协过?什么时候写下过这样无耻又无知的文字,活该,你别再装出这种样子了,你比那些下岗的工人强多了,你还不知足?你知不知道,有的青年学生是那样崇拜你,他们把父母的血汗钱拿来买你的书,你对得起他们吗?还有,不要动不动就把北大抬出来,你丫配吗?北大永远以你为耻! 我要问,如此露骨的幸灾乐祸、挟私报复、落井下石,除了心理阴暗,还想得出其他的原因来解释吗?余杰过去的一些行为可能是闹剧,现在对余杰的如此围攻,难道不是更大的闹剧? 诚然,余杰有不少毛病,年轻气盛,自以为真理在握,自以为是历史法庭的主审官,于是对他看起来异类的人和事穷追猛打,不稍姑息;实际上他的判断力并非如他想象的那么完备,因此他的神勇往往用错了地方,伤害了一些不该伤害的人,树立了一些不必要树立的敌人。就这个意义而言,他今天非但没有得到知识界的普遍同情反而遭到那样的围攻,可以说也是一种必然。但,余杰的错误再怎么拔高,在宏观角度也只是不成熟而已;他的言行有偏差,我们可以不同意,可以与之论战。但是,我们没有理由因为他的某些偏差而否定他的全部思想,全部人格。换句话说,他的某些偏差并没有授予我们幸灾乐祸、挟私报复、落井下石的权利。 余杰的某些偏差,有他个人的责任,这是无法推卸的,但更有历史的,社会的责任。建国后出生的几代人,都是在“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的政治文化中成长起来的,精神上先天就带有好斗基因,偏执基因,先天就匮乏兼容并包宽以待人的厚道。余杰也受着这种政治文化的浸染,何能幸免。他的不宽容,他的苛刻,他的尖利,更多的,应该从这个角度去理解。认为他不过是想靠骂人出名,纯属臆测,没有实证意义上的依据,因而没有说服力。所以,余杰的错误,并非不可理喻。而且余杰毕竟年轻,人生路向并非不可逆,假以时日,他是可以调整自己的处世哲学,使之趋于理性的。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不能以善意待之?为什么不能给他以机会? 从更深层次来说,余杰曾经怎么样,和他今天的遭际,这是两类问题,应该区别对待的。余杰现在所争取的,是工作的权利。他过去有过偏差,但他仍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他仍然依法享有工作权、生存权、言论权,过去的偏差并不能导致他的那些权益的丧失。如果他现在确实在那些方面遭遇了不公,那么,他争取那些权益、捍卫那些权益,就是完全正当的。我们就应该寄予同情乃至是声援。即便我们不愿意那么高尚,不想同情和声援他,至少,我们可以不幸灾乐祸、落井下石。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作为余杰的批评者,其人格起码不能说驾乎余杰之上吧?那么又有什么资格去批评余杰呢? 当然,话又说回来,到目前为止,这次的余杰事件虽然已经诉诸公众,虽然事实上已经无法掩饰,但公布的信息实在太少,余杰已经说话了,而对立方至今没有给公众一个交代。这种不对称是很难理解的,而且事实上已经严重影响了公众的判断。就我个人而言,不希望对立方有什么难言之隐,不希望对立方有什么怯懦或者是傲慢;对立方也应该不至于有什么难言之隐,应该不至于有什么怯懦或者是傲慢。倘真如此,请对立方尽早给公众一个说法,以澄清真相,避免公众误解。据悉,余杰与对立方曾经有过协议,协议内容是什么,为什么协议不能执行,只有在了解有关这些细节的基本事实之后,才能判断谁是谁非。所以,当务之急是找出真实。为此必须继续说话。余杰应该继续说话,但要限于陈述基本事实,而不要情绪化。对立方更必须走出沉默。找出真实,对话协商,寻求和解,这是解决此次事件的理想模式。如果歧义实在太大,那么,诉诸法律也不失为正确的解决之道。 我们的社会,你死我活、无情斗争、无情打击的传统思维根深蒂固,为祸极烈。余杰事件演至今日局面,此种思维不能不负有很大责任。必须多一点宽厚,多一点温良恭俭让,多一点妥协精神,总之是多一点理性,问题才会有一个完满的解决。偏执一端,火上加油,都不是君子所为。请当事双方深思,也请旁观者深思。 相关链接:教师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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