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核心思想深入解读(教师随笔)

中学语文教学资源网杂文参考教师随笔 2021-09-16 手机版


老子《道德经》思想的核心是朴素辩证法——

1)在政治上,主张无为而治、不言之教。

2)在权术上,讲究物极必反之理。

3)在修身方面,老子强调“谦虚”““不争”“柔弱”“知足”等。他主张要把自己放在弱者地位,认为“柔弱胜刚强”,讲究虚心实腹、不与人争的修持。

道本思想——

老子思想的核心是道,道的本性即是自然无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可称为“天地之始、万物之母、众妙之门”。(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一切因其本性,一切顺其自然,这就是道的本质。道之本质是自然无为,但正是这种无为,成就了有为;正是因为无为,才成就了一切。“不自生,故能长生”,“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出于对自然的推崇,老子也很推崇素朴和稚拙,认为“大巧若拙”,赞美婴儿“含德之厚” ,主张大丈夫“处其实,不居其华” 。

无为而治——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

辩证思想——

1)对立:老子认为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是相比较而存在的。美丑、善恶、有无、难易、长短都是相互依存的,有此才有彼,有是才有非,有善才有恶。

2)统一:表面看来,正相反对的两个方面是相互对立的,而实际上又是相互包含、相互渗透的。任何事物都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3)转变: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老子在《道德经》第四十章提出“反者道之动”。这就是说,事物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会向相反的方面转化,所谓“物壮则老,“兵强则灭”。

4)量变到质变:事物的发展、事物向反面的转化,并不是一下子实现的,需要经历一个数量上不断积累的过程。“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

上德若谷,大白若辱,广德若不足,质真若渝;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道隐无名。夫唯道,善始且善成.

崇高的德好似峡谷;最洁白的东西,反而含有污垢;广大的德好像不足;质朴而纯真好像混浊未开。最方正的东西,反而没有棱角;最大的声响,反而听来无声无息;最大的形象,反而没有形状。道幽隐而没有名称,无名无声。只有“道”,才能使万物善始善终。

道是万物存在的根源和依据,具有化生、养育万物的功能,却又不占有万物,不主宰万物,不自恃有功,这便是道的德性和功能,也是道德的高贵之处。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这是以水喻道。

以天地为喻,呼吁为政者要顺应自然管理国家,“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柔弱胜刚强”,就是老子从水和草木等自然现象中归纳概括的一个论断,“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

第十七章: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

第二十三章:希言自然。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

第二十五章: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性自然,无所法也)--道创生万物的过程是自然的.

第五十一章: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

第六十四章: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在老子哲学中,自然是与人为相对立的概念,是一种不同于人为而又高于人为的状态,是事物按照自身的本质规定和运行规则而自生、自长、自成、自衰、自灭的过程。老子之自然,不是指自然界,却表达了对自然界秩序的向往;不单单指人类社会,却表达了对人与自然、人与人生之间和谐关系的憧憬。在老子的理想世界中,道与万物各自然,圣人与百姓各自然,道顺任万物的自然本性而不强制主宰,圣人顺遂百姓的自然本性而不扰乱破坏,从而构筑起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个体生命的和谐秩序。

在古代汉语中,尤其是在先秦的典籍中,自然就是自然而然的意思。”

冯友兰先生明确指出:“‘自然’只是形容道生万物的无目的、无意识的程序。‘自然’是一个形容词,并不是另外一种东西。”至于道与自然的关系---自然是道的本性和本质规定.

《老子》全书中心思想是“知足不争”和‘自然无为'。

自然与无为既是两个概念,又是联系最为密切的概念。前者是哲学概念,后者是政治概念.自然是自然而然,顺应自然而然之为,实质上就是无为.

“无为”主要是对人的活动而言的。“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在老子看来,自然是万物生存的最终状态,自然地生存最符合万物的本性;无为不是无所作为,而是“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知足不争:

“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道德经》第四十四章,“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

企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其在道也,曰馀食赘行。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意思是,踮起脚跟站不稳,超常迈步走不成,表现自我的不高明,自以为是的丧失名声,大吹大擂的难有功勋,抬高自我的领导服不了众人。按照道的观点,他们就像残羹和赘瘤,人人都深感厌烦恶心,所以有道的人不做这种事情。在这段话中,企、跨、自见、自是、自伐、自矜,都不是自然的行为,因而是需要否定的。从肯定方面分析,无为要顺其自然而为,助其自然而成,就像道那样,它是万物产生的根源,却不将万物据为己有;它滋养了万物,却没有任何欲求,也不充当万物的主宰,“大道汜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而生而不辞,功成不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

老子坚决反对有为和人为地干扰自然,“希言自然。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希言自然,从字面理解,是让人少说话,以符合自然的法则,而老子的本意却是要求统治者应当少发号施令。自然界虽然也有飘风、骤雨这样的自然现象,但时间极短、难以持久,大多数时间还是处于平静状态。因而统治者也不要总是在那里发号施令,应当让社会保持平静的状态,让老百姓顺其自然地生活。

“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这段话中的自化、自正、自富、自朴,都是自然而然的不同表达。

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让百姓吃好住好玩好,还往来什么?)

圣人与自然。圣人既是老子的理想人格,又是老子认为在现实社会中唯一能够认识道和运用道的人;自然既是老子理想的生存状态和社会环境,又是老子推崇和倡导的价值取向,圣人与自然有着内在的联系。在老子看来,自然是表征宇宙万物的本性和本然状态的范畴,只有圣人能够依据人与物自身的性质和规律,不给予外在的无端干预和任意宰割,从而促进人与物独立自主、率性而为,自己成就自己。在《老子》一书中,圣人与自然的关系,最经典的表述在第五十七章。先是提出治国理政的基本原则,强调无为而治,“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

圣人与自然的关系,最为明白的表述在第六十四章,“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老子直接把圣人与自然、无为联系在一起,认为圣人的无为是方法而非目的,圣人最终的目的是成就自然的状态,达成自然的目的。

圣人与自然的关系,最有意思的表述在第十七章。先是将古往今来的治国状况分为四种情况,指出应当诚实、诚信地对待老百姓,“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意思是,最好的国君,百姓都不知道他的存在。次一等的国君,有百姓亲近他赞扬他。再次一等的国君,百姓都畏惧他。最下等的国君,百姓敢于蔑视侮辱他。所以缺乏诚信的统治者,也就得不到百姓的信任。后是指出好的统治者轻易不发号施令,在无为而治的状态下,让社会得到治理,让百姓感到自然而然,即“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

老子说:“含德之厚,比于赤子”。“婴儿”是老子哲学体系的“关键词”。在老子心目中,“婴儿”是“含德之厚”的象征,“婴儿”是“得道之士”的表征,“婴儿”是“理想社会”的特征。

《道德经》第二十章里,老子对“婴儿之态”进行了生动描述:“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春登台。我独泊兮,其未兆;沌沌兮,如婴儿之未孩;傫傫兮,若无所归。”其意思是:众人都熙熙攘攘、兴高采烈,如同去参加盛大的宴席,如同春天里登台眺望美景。而“我”,却独自淡泊宁静,无动于衷。混混沌沌啊,就像“婴儿”,还不会发出嘻笑之声。疲倦闲散啊,就像流浪汉,还没有归宿。

老子喜欢“婴儿”的根本原因:“婴儿之为”正是“理想社会”的特性。老子的哲学思想,是用于观世治国、正己修身、待人处事的,是用于指导他心目中的“理想社会”建设的。从某种意义上讲,老子认为,“婴儿”的稚嫩行为,与他设想的“理想社会”十分相符。

在《道德经》第二十八章里,老子说:“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为天下溪,恒德不离,复归于婴儿。”其意思是:明明知道什么是雄强,却安守于雌柔的地位,甘愿做天下“无为”、“不争”的溪涧。如果甘愿做天下的溪涧,那么,永恒而高尚的“德”就不会离开和丢失,并且能够回归、回溯、回复到“婴儿之为”的状态。这种“婴儿之为”,是纯真、纯净、纯朴的,是无知、无欲、无邪的,是柔和、柔顺、柔韧的,可以想象,这样的“理想社会”是十分美好的。

老子反对以仁义礼乐(制度)治国: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

译文

抛弃聪明智巧,人民可以得到百倍的好处;抛弃仁义,人民可以恢复孝慈的天性;抛弃巧诈和货利,盗贼也就没有了。圣智、仁义、巧利这三者全是巧饰,作为治理社会的法则是不够的,所以要使人们的思想认识有所归属,保持纯洁朴实的本性,减少私欲杂念,抛弃圣智礼法的学说,才能免于忧患。

老子知足不争、自然无为的思想的现实意义:

1)知足者富,做一个精神上富有的幸福者

2)凡事不走极端,而应留有余地

3)做事要讲究策略,以最低成本换取效益最大化

任何人的人生不管有多么不同,概括起来无非是做人与做事两个方面。在做人方面,老子之自然要求我们的心灵不要陷于名利泥潭而不能自拔,也不要被私欲蒙蔽而不能清醒,而要始终保持婴儿般纯真和朴实,即“复归于婴儿”、“复归于朴”。同时要求我们按照自己的个性去生活,只要不妨碍公共生活和公共空间,就可以不受自我或他人过多约束,你是性格开朗的,那就放声歌唱;你是性格内敛的,那就沉思默想。千万不要为周围环境和人言所累,勉强追求改变自己的个性。个性是天成的,想改亦难,否则就会给人造成不自然的感觉。在做事方面,老子之自然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因为做事总是和职业相联系的,而职业道德体现了职业的本性和规律。你是教师,就要燃烧自己,照亮别人;你是医生,就要医者仁心,悬壶济世。同时要求我们在办理每件事的过程中,都要顺应事情的内在本质,自然而然地办好事情、成就事业。做人做事,做人是做事的基础,做事是做人的延伸。做人自然,才能自然做事。让我们首先做一个自然而然的人,在自然中享受生命、成就事功。

老子在《道德经》中多次强调“知足者富” “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恒足矣”。这些都告诫我们,最大的灾祸是不知足,是不及时终止自己无穷的欲望,知足方可成事干事, 知止才能远离屈辱,只有知道满足而获得的富足,这才是长久的富足。

  知人智者,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

本段讲个人修养与自我设计的问题。老子从道的立场上阐释了智、明、有力、强、富、有志、久、寿的概念,主张人们要丰富自己精神生活。在老子看来,最能体现道家观点的是“自胜者强”和“知足者富”两句:“知人”、“胜人”十分重要,但是“自知”、“自胜”更加重要。他认为,如果一个人能够时时反省自己,坚定自己的生活信念,并且切实推行这一信念,就能够保持饱满的精神面貌。只要精神强健,即便肉身死了,精神仍将不朽,是为长寿.

能够分别外人和外物的人,只能算得上是拥有了世间的庸俗智慧。只有知晓并且能够战胜自己的私欲、懂得知足的人,这才是真正的强者.

知足的人富有,坚持力行的人有志。

我们所理解的知足常乐,意为知道满足总是快乐的,它最大的特点就是安于现状,这与老子所阐释的“富”大相径庭,真正的富有和强大不是家财万贯,而是你能在多大的程度上摒除私心杂念,抛弃自己的妄想,并且坚持力行。精神的富有,心灵的充盈,生命的快乐。这种富有,是人生的一种大境界、大觉悟。

强行者有志"中的"强",不是自恃武力高强而妄自逞强的意思,而是"自知者明"的"强",做人要懂得“激流勇退,去留无意”的道理,也许,当我们在名利的砝码上减轻几分,生活会更有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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