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高考作文押题之《辩证思考,理性生活》写作指导

中学语文教学资源网教学文摘作文指导 2020-07-04 手机版


 有“批判精神”,也要有“建设心态”

【要点快读】伴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加快,社会物质财富空前富足。国人在分享社会发展红利的同时,对现实生活的抱怨批判声也不绝于耳,“端起碗吃肉,放下筷骂娘”的现象随之蔓延泛滥。社会虽然不断进步,但人类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却永无止境。当然任何时代都不会尽善尽美,我们需要用历史的辩证的眼光来看待当下,不能因为现实存在某些缺憾就“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甚至唱衰这个时代。历史进程中批判精神固然不可缺席,但仅有批判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我们有憧憬未来的勇气和破解时代问题的智慧。

【优秀时评】

有“批判精神”,也要有“建设心态” 

——辩证看待社会发展与问题之四

曾有人说,批判精神,是呼唤进步的闪耀火花,它证明至少我们还没有沉沦;批判精神,是追求真理的神圣之光,它证明至少我们还没有堕落;批判精神,是面向未来的热切向往,它证明至少我们还没有绝望。

诚哉斯言。在漫长的人类历史上,批判是思想进步的活水、社会发展的源泉。没有哥白尼的批判精神,就没有神学大厦的坍塌,也就没有我们所生活星球的真相;没有费尔巴哈的批判精神,就没有对黑格尔哲学的扬弃,也就没有马克思主义的登场;没有共产党人的批判精神,就不会有社会主义中国的拨乱反正,也就没有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正是在批判中,我们突破一个又一个禁区,从必然王国一步步逼近自由王国。

如果说问题是时代的呼声,那么批判则是对这呼声的回应。在认识论层面,批判是认识问题的逻辑起点;从方法论角度,批判为解决问题、推动进步提供了契机。然而,仅仅有批判精神,混沌的世界是否就一片澄明、丛生的问题是否就迎刃而解?

比批判更进一步,费尔巴哈贡献了唯物主义的思想武器,哥白尼勾画出太阳系运行的真实图景。中国共产党人的态度,毛泽东说得清楚:“我们不但善于破坏一个旧世界,我们还将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

这样的态度,是辩证唯物主义者的态度,也是历史唯物主义者的态度。在他们眼中,推动历史前进的力量,不是置身事外的冷嘲热讽,也不是痛快一时的情绪宣泄,而是破与立的对立统一、批判与建设的相得益彰。他们懂得,当批判精神异化为“为批判而批判”,不加分辨地否定昨天、鄙薄今天、怀疑明天,结果只能陷入历史的虚无:昨天一无所有,今天一无是处,明天一无建树。

社会总有不完美,值得批判的事情岂止车载斗量。13亿人口的中国,快速发展的转型期,有问题,甚至有很多问题,都再正常不过;即便是已经“熊抱”现代化的发达国家,也不得不承认,“今天,技术的进步已经使得人类可以往返于地球与月球之间,但我们在处理人类事务方面依然捉襟见肘”。对这些问题拿起批判的武器,正确而且必要。问题是,如果人人都坐而论道,谁来为我们解决问题?

与解决问题相比,做个“批判家”并不难,对照理想,现实的缺憾俯拾即是。做个“愤青”就更容易,只需加一句“这个社会怎么了”,微博便会“很有气质”。但是,复杂的矛盾不会因批判自然遁形,社会的正义更不会因批判自动实现。斯洛文尼亚前总统德尔诺夫舍克说得好,“单靠政治人物的努力是难以改善世界的”。社会的每一根毛细血管,都不能放弃对肌体健康所负有的责任。

批判是通向正义感的捷径,是体现存在感的绝佳方式,但历史的责任不允许我们满足于道德飙车。中国的进步,不只需要“好不好”、“该不该”的判断,也需要“行不行”、“能不能”的探寻。制度的改革,社会的改良,人心的改善,有待众人一起发力。鞭挞黑暗时,点亮蜡烛;蔑视贪婪时,拒绝同流;痛斥冷漠时,伸出双手……我们不仅要做提出问题的共同体,更要做解决问题的共同体。

“颠簸于批判主义的无边波浪之中,我们需要寻找一块陆地建构自己的理想。”令人欣慰的是,在我们的时代,有18名路人漠然而过的佛山街道,也有大学生司占杰倾注爱心的麻风病村庄;有彭宇案莫衷一是的质疑,也有硕士生李英强兴办乡村图书馆的志向;有郭美美炫富的空虚手袋,也有志愿者行动的朴实守望;有校园里“怀疑的时代还需要信仰吗”的不休争论,也有新闻界“我是建设者”倡议的强烈共鸣……站在这块剧烈转型的不完美土地,有人沉溺于愤世嫉俗,有人习惯于悲观抱怨,但总有一些人以行动肩起责任,用积极主动的点滴努力,积攒起改造社会的正能量。

时代不仅需要解构,更需要建构。不要把批判的自由留给自己,却把创造的权利让给别人。历史的原野如此辽阔,作为时代的一员,你完全可以栽下花草、留下芬芳,种下树木、留下清凉。不仅当一个批判者,也要做一个建设者,每个人的一小步,就是时代前进的一大步。

摘自《人民日报》

批判精神不等于“我不信”

时常发现身边有一些偏执而又矛盾的年轻人:

他们好像对这个社会有点“怨气”,觉得许多事情“不单纯”“有内幕”。看到好人好事,会阴阳怪气地说“没准是为了追名逐利”;看见街头执法,会先入为主地断定“城管没一个好人”;见到有人走红,就要揣测一番“背后的金主是谁”……他们总在怀疑,怀疑每个事件背后的动机。

然而这些年轻人似乎又很相信一些所谓的“良言”。听到别人说“读书没用,远不如搭人脉、搞关系”,他们会觉得很有道理;发现有人通过玩弄权术、阿谀奉承得到晋升,他们便将其视为成功的密钥……他们容易轻信,轻信他人口中的“捷径”。

在飞速发展的时代中,我们到底应该怀疑什么,应该相信什么?在纷繁复杂的环境中,我们究竟怎样才能保持自身辨别是非、独立思考的能力?这是青年人必须深入探讨的问题,也是一个人立身处世的原则性问题。

首先需要明确的有两点。一是怀疑是一种有益的思维方式,但批判精神绝不是一句简单的“我不信”,更不是网上一些“喷子”的见谁“怼”谁,而是在丰富的知识与实践经验积累之上作出的理性判断。二是信仰是一种坚定的力量,但相信既不是所谓的“心灵鸡汤”,也不是“意见领袖”的振臂一呼,更不是圆滑世故的“潜规则”,而是内心最崇高的理想与坚守。

不知道什么该信、什么该疑,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读书不多而想得太多”。年轻人不妨扪心自问,当你质疑马克思主义的时候,是否读过《共产党宣言》,是否真正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内涵?当你抨击国家体制的时候,是否了解我国的基本国情,是否深入研究过西方的政治制度?不学习、不积累、不思考,自己的脑袋只会变成别人思想的“跑马场”,人生也会随之陷入迷茫。

与之相应,轻信旁门左道,大多源于急于求成。不少年轻人把精力用在钻营讨巧、结交奉承这些他们认同的“捷径”上,希望借此早早成为“人生赢家”,可惜如此“捷径”却往往令人误入歧途。毕竟事物的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一心渴望“速成”、一心热衷于“质变”,往往是爬得越快越高、摔得越狠越惨。

怀疑与相信,二者不可偏废。如果一味选择质疑、不愿相信,就会滑向否定一切、解构一切的边缘。相反,若总是自以为是、偏听偏信,则会陷入他人的陷阱、被人牵着鼻子走。在信息庞杂、诱惑繁多的世界中,我们需要批判的精神,需要拨开那些流于形式、浮于表面的东西,看清事物的本质,不断提高个人的思考力、判断力。在充满怀疑、嘈杂喧嚣的时代中,我们也需要信仰的力量,需要保持内心的澄澈,养一身浩然之气,别被油腔滑调、世故老道浸染。

保持独立思考,葆有一颗初心,相信这个世界的真善美,也批判这个世界的假恶丑,用自己的眼睛去看、耳朵去听、大脑去想、再付之行动,年轻的生命才更饱满更有意义。

摘自《 人民日报》  作者:丁雅诵

有利益考量,也要有理想情怀

【要点快读】“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不再适用于当代,利益的正当性早已为人们坦然接受,然而“义与利”的考量却从未间断。如今,没有血腥杀伐,没有你死我活,而唯利是图,唯个人利益不可触碰,却成了污浊的潜流,让思想迷茫,令灵魂出丑,甚至碾压着一代人的价值观。理想,还能如星光照耀我们前行的路吗?你看不懂的理想主义者,真的是“矫情”是“傻瓜”是“神经病”吗?狡黠的利已主义者讥笑着诚实忠厚无私者时,你能辨识吗?

【优秀时评】

有利益考量,也要有理想情怀

——辩证看待社会发展与问题之五 

“如今的青年怎么了”,近来,关于青春的话题持续引发社会热议。有声音批评,本是最富朝气锐气、最有权利做梦的年轻一代,不少人却陷入利益的羁绊,精致利己而老于世故,热衷实惠而耻谈理想。

实际上,时常陷入利益羁绊的又何止青年?一事当先,做还是不做,往往悉心思忖;分内工作,竭尽全力还是敷衍塞责,尚得仔细权衡。得与失,取与予,风险与收益,付出与回报——在利益的坐标系上,很多人都在自觉不自觉地演绎着价值排序,精准计算着投入产出。一切似乎都进行得准确顺畅。只是,当物质的欲望填满生活,利益的喧嚣遮蔽生命的星光,在万籁俱寂的夜晚,也会惘然惆怅:为什么,我们“两手满当当,心中空荡荡”?

当今中国,利益的正当性早已“除魅”。对利益名正言顺的主张,让人人得享发展成果,“利益觉醒”可说是改革开放最重要的成就之一。马克思早有断言:“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刻意回避利益,岂止是陈腐迂阔,离开利益的齿轮,世界将空挡滑行。对个人也好,对社会也好,都如小平同志所言,“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主义”。

但是,考量利益,并非让利益的追求绝对化。表面上看,精致的利益计较未必无益于社会的进步。相反,它有可能在短期内创造出经济奇迹。利益最大化的风轮,很容易鼓荡物质的城堡遍地开花。然而,这样的城堡却精神凋敝,缺乏良性演进的可能。只在意自己的人不会在意公共问题,只关心物质利益的人不会关心社会福祉。 

一旦利益的巨浪吞噬了理想情怀,我们的身边便会充斥利己主义的铁杆拥趸,责任能够淡忘、道德可以离席、灵魂容许出丑。不是吗?毒奶粉泛滥,地沟油盛行,在唯利是图的利益尽头,是良知的出局和底线的崩塌。

志愿服务,主动回报社会,却被猜测其中掩藏着利益动机;应对灾难,企业献出爱心,却被揣度背后有着利益交换。杨善洲图什么,用利益的逻辑说不通,就斥为“傻瓜”;郭明义为什么,用功利的尺子量不了,就断言“神经病”。利益的风暴撕碎了悬在一些人头顶的崇高云层,人不过是欲念死海中一个小小的漩涡。“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不与实利挂钩的理想不是“做作”、便是“矫情”,利益于是成为时代价值的“粉碎机”,让我们的社会只剩诛心之论,难言感动信任。

这是现代版的义利困惑,也是堕落版的利益考量。走出了“耻于言利”的时代,难道就一定要抛弃“时刻准备着”的理想?经历着“利益解放”的大潮,难道就一定要放弃“为了全人类”的信念?拒绝利益主义独步天下,理想情怀又该何处安放?(反问句充满辩证思辨,发人深省。)就像文学家所说的那样,“理想有如晨星——我们永不能触到,却可以借着星光在人生海洋中远航”。确实,理想饥不可食,寒不可衣,不能帮我们找一个优厚的工作,领一份体面的薪水。甚至一个有理想的人,活在当下,会比别人更觉生存的困难与尴尬。但是人若没有了理想,生命将走向何方?我们赞颂希望“让人类远离饥饿”的袁隆平,我们钦佩把汗水洒落山间邮路的王顺友,实际上是赞颂一种更饱满的意义、钦佩一种更丰盈的人生。循着理想的星光,我们才能跳脱一己得失,眼界更远、胸怀更大,找到一个更持久、更深刻的生命出口。

“唯意志论”者固然举步维艰,只有利益的人生同样苍白无力,“喻于利”不是开启幸福的万能之钥,“喻于义”才能推开梦想的必然之门。构筑精神的高地、留存理想的底色,才有灵魂的原野郁郁葱葱,文明的河流碧波荡漾。这就是为什么写出《国富论》的亚当斯密,更看重《道德情操论》,也是为什么社会的改革者,既需要现实主义的利益考量,更需要理想主义的勇气担当。

翻开历史,越是大发展、大变动的时代,越需要有超越个人、超越利益的理想。文艺复兴时代人文主义的执着信念,法国大革命中民主自由的热烈追求,20世纪初叶席卷世界的红色狂飙,都曾是导引时代前进的旗帜。在中国现代化的关键时刻,在“触动利益往往比触及灵魂还难”的当下,尤需在物质利益之外,多一份理想情怀。借用叔本华的一句话,它是对每个时代伟大事物的同一性和连续性的信心,是对一代代人的变化和衰退的抗议。

来源:《人民日报》

有个体意识,也要有全局观念

【要点快读】一滴水汇入大海才能不被快速蒸发,一个人融入团体才会有归属感,个体意识与全局观念兼顾,个体利益才能得到更好的保障。对个体的强调,对个体利益的尊重,体现了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然而,不顾全局的盲目扩张个人意志,必将损害整体利益。如果脱离历史,超越时代,追求利益的绝对均等化,不但不可能实现,还有可能带来国家之痛。

任何人都不可能是完全与世隔绝的孤岛。当代青年,如何处理个体意识与全局观念的关系,关乎国家未来的发展。

文明,带来进步,带来更好的生活,也带来对自由的压抑,带来对天性和本能的束缚。科技进步为自由的文明提供了可能。我们仍需思考:构建怎样的文明可在维系共存生活的同时使人获得最大的自由?在追求文明的同时如何追求身心的舒展?如何避免对本能的不必要压抑?怎样成为文明社会中的自由人?

弗洛伊德晚年的主要观点是:文明的进步带来对人的本能的压抑,对自由的束缚,也因此带来了更多的焦虑,更多的抑郁,更多的精神心理疾患。今天,公共场所不能抽烟,公路上不允许飙车……这些对自由的限制是文明生活所必须。但是,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非婚勿生…这些也是必要的吗?

【优秀时评】

有个体意识,也要有全局观念 

在今日中国的现实语境下谈全局观念,很容易招来拍砖乃至讥笑。一个传统上如此重视集体归属感的群体,又刚从“狠斗私字一闪念”的年代走出来不远,很多人还沉浸在对“无我”的反思之中。追求个性的张扬,强调多元与多样,思想的松绑,仿佛才刚刚开始。有什么必要在肯定个体意识的同时,强调全局观念的“也要”?

这正是社会治理的复杂性所在。

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没有哪种观念像个体意识与利益诉求一样,如此席卷人心。从“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到“我的地盘我做主”,从“言利未必非君子”到“无利不起早”,个人利益已经成为很多人处理社会关系的出发点。或含蓄或直白,或温和或激烈,对个体的强调,迅速在社会价值谱系中全线展开。

观念的演进,源自奔流的实践。个体意识勃兴的背后,是告别计划经济、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进程。明确的权利主体和利益边界,是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的内在要求。“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也正是因为对个体利益的尊重,中国的改革和发展才赢得了亿万人发自内心的推动。只有集体没有个体的时代一去不返。

然而,“全局”从来不会因为对“个体”的强调就不复存在。辩证法的伟大在于,它永远提醒我们认识到问题的另一面。(辩证地认识问题。)垃圾焚烧厂建在你这里不行,建在我这里也不行,但它总要建在一个地方,否则必然是垃圾围城;修桥修路修车站,拆你的房子不行,动我的奶酪不许,但它不可能修在空中,除非大家都不过桥不走路不出远门。一边抱怨雾霾遮天,一边不愿安步当车节能减排;一面痛骂就医难买房贵,一面又都想挂专家号住豪宅,这样的“通吃心态”,不止是在初级阶段的中国行不通,在这个世界上的其他任何地方,恐怕也都会碰壁。

一切都让个人听命于集体,强调个人为“全局”无条件牺牲确属苛求;但“我满足了,才是公平,我满意了,才叫正义”,肯定也非理性。如果每个人都想着一己之私的最大化,完全以自身的感受衡量社会进步,“各私其私,绝无国民同体之概念”,不仅难以发育出良好的社会,也难以长久维持个体的利益。

中国社会已经进入利益多元的时代。如果我们承认权利和利益的多元多样,欢呼由此带来的文明进步,那么也必须承认这样的事实:不同的利益都要尊重,个体与整体必须协调。(假设复句,体现思辨。)近年来,无论是地铁禁食的争议,小区文明养犬的讨论,还是公共场所禁烟引发的热议,一系列公共事件无不提醒我们,个体行为并非是可以肆意奔突的河流,权利是有边界的。(举例论证。)正如谚语所说,你挥舞拳头的权利止于我的鼻尖。懂得不同主体的妥协沟通,才能形成多元共存的利益格局。

社会的发展,将个体的尊严和福利推上了空前的高度,但也要看到,超乎历史条件和时代环境的个人主张,可能成为国家之痛。(转折复句,体现思辨。)对“从摇篮到坟墓”高福利制度的过度追求,让欧洲国家掉入高成本、高税收的陷阱,社会危机由此而生。同样地,在中国进入快速城镇化的当下,要求取消所有城乡差别,在教育、医疗、户籍制度等方面实现绝对的均等化,不仅是脱离历史的,也是超越时代的。

从世界范围来看,20世纪以后,传统的权利概念经历了一个社会化的过程,即绝对的、排他的权利须受到某种限制,以服从公共利益的需要。这个过程也是作为个体的公民重新进入社会的过程,是意识到权利之上还有社会责任的过程。无视他人权利和社会整体利益,脱离时代的语境,抽象的权利只能在现实中逐渐风干。

不要总让“个体”与“全局”彼此排斥、互相追尾,不要总将对“全局”的考量,放在“个体”的对立面上。标签盛行的地方,理性容易枯萎;思维陷入绝对时,真理即成谬误。如果说,个体意识和权利意识的觉醒,只是公民意识成熟的第一步,那么让这个社会变得更好,还需要每一个人更多秉持目光四射的全局观念,更多承担力所能及的社会责任。

“最好的时代”or“最坏的时代”

【要点快读】“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一代天才苏轼面对崇山峻岭曾发出这样感叹。古往今来,人类探索宇宙真相的脚步从未停止,至今宇宙真相也没有全部揭开,可见认识事物真相着实不易。社会生活也是如此,面对铺天盖地的信息,由于个人的兴趣爱好、阶层地位、知识水平、思想境界和立场观点等方面的限制,每个人所关注的内容也各不相同,于是就会出现先入为主的“选择性接受”,将局部当整体,肢解生活,重演“盲人摸象”的闹剧。生活是复杂多变的,只有凡事不拘泥于所见所闻,不囿于成见偏见,我们才能接近事物真相,抵达不凡的人生境界。

【优秀时评】

激活辞书的“互联网基因” 

“最好的时代”or“最坏的时代”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It was the best of times, it was the worst of times)。若要用一句话来概括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狄更斯在《双城记》中的这句开场白最合适不过了。

无可厚非,现在的我们,应该是千百年来,享受到最多物质财富的数量最多的中国人群。但我们付出怎样的代价?“湖南邵阳计生官员抢婴儿牟利,每名3000美元外销”“估计中国成年人每日食用的添加剂达九十余种”……我们每天看到、听到的都是这样的新闻,相信每个人都知道,我们的社会出了问题。面对问题,我们发牢骚,编出各种各样调侃的段子在网络上传播,但这样有用吗?我们的社会有往好的方向转变的迹象了吗?我们是不是在随时可能成为下一个受害者这样的状况中还要像沉默的羔羊一样生活下去?

作为法律人士,最初的我,总寄希望于法律。希望我们社会能建立起像西方国家一样的法律制度,慢慢过渡到法治文化,我们就能摆脱这样的发展轨迹  。

现在我开始发现,单纯的法治,不能根治我们的社会问题。法律的力量不是万能的,在一个缺乏宗教信仰和道德体系约束的社会,再严厉的法律也会失效。西方社会也是如此,法治和宗教,是他们良好有序社会的基石,缺一不可。

我们曾经的宗族家长制度,在中国社会中扮演着类似西方社会中宗教的角色。由于礼教的束缚,人们不敢做出大逆不道、丧尽天良、祸害他人的事情。即使在政治势力无法触及的偏远地区,依靠着这种制度,社会依然有序发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实体的经济独立性越来越强,家庭单位也越来越小。再加上中国几次大的政治运动,这种家长制度已在中国社会的影响力不复存在。

而中国由于各种历史原因,宗教的势力一直未有在本土发展壮大,中国人普遍缺乏宗教信仰。

现在的人们,无所畏惧,这其实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因为无所畏惧,他们可以因为一己私利,为所欲为。特别在现在一切都要向钱看,唯有经济指标是追求的目标的时候,上到政府官员,下到蝇头百姓,都可以为了追求一时的经济利益,不顾他人的健康、幸福、乃至生命。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每天看到那样这样的新闻,可谓不出人性所料了。

人之初,性本恶也本善。如果没有外界的约束和引导,恶性就会无限膨胀,让人彻底以恶魔的身份出现。但如果有完善的道德约束和好的信仰力量指引,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天使。

为了解决中国的现状,我们需要提倡信仰自由,三大宗教已在人类社会中发展了几千年,虽然极端的宗教也产生拉登这样的恐怖主义分子。但瑕不掩瑜,广大千万虔诚的宗教信徒,成为社会的精英栋梁,引领民众向真正和谐社会努力。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像当年建立美国的国父们,他们大部分都是清教徒,建国的理想就是成立一个自由的国家;还有中国历史上不少的政治家,如苏东坡、梁启超等都是佛教徒。

当然,既然信仰自由,就会有信徒,和非信徒。当今社会中,保护、回归中国的传统文化也是一条途径。我自己是湖南人,现在生活在广东。湖南是所谓的革命老区,把原有的传统文化破坏得更加彻底一些,而广东属于沿海,靠近香港和澳门,由于各种历史原因,保留了更多的传统文化。对比两个地区,广东的宗族观念更加强,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感更好,更加讲究诚信。因此,希望我们能让下一代多学习一些国学,不仅仅是背诵古文,更多的,是提倡国学中的传统精神和道德教养。

总之,无论是最好的时代,还是最坏的时代,这是属于我们的时代,我们别无选择。面对各种各样的问题,我们应该走出愤青的怪圈,永远只是抱怨问题,而不去思考或努力去解决问题。于是,在一阵牢骚之后,问题依旧在那里,没有得到任何的改变。如果不想成为下一个受害者,就从自身做起,改变我们自己,才能最终改变我们的时代。

(文章来源:网络论坛)

警惕“注意力陷阱”

不少人体验过这样的小测试:面对同一张人物肖像,有人看到了满脸皱纹的老太太,有人看到的却是正值青春妙龄的年轻姑娘。关注角度、聚焦方位不同,看到的图像竟也存在天壤之别。这种现象,值得思考。

心理学中有个判断,即“注意力不等于事实”。客观事实是立体、生动的。把事实准确投射到认知,需要经历“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反复过程。换言之,粗浅、片面的观察,容易导向不完整、不正确的结论。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参战飞机经常被打得满身弹孔,盟军专门开会研究如何加以改进。看到机身伤痕最多,多数专家决定在机身上加厚钢板以保护飞机。与会的一位教授却从整体出发,认为这些飞机能回来恰恰因为机身中弹,反倒是那些引擎中弹的飞机都坠毁了,因此最需要保护的是引擎。由此观之,主观经验很容易遮蔽客观事实,一个人一旦坠入“注意力陷阱”,则如盲人摸象,极易陷入主观主义、经验主义误区。

现实中,一些人受限于惯常的经验,往往撷取一点、不及其余。譬如,征求发展老年事业的意见建议,基层单位请来的都是“活跃的老年人”,结果相应措施就集中在增加文化健身场地和设施等方面,而最困难的失能失智老年群体,真实需求却难以得到反映。再如,置身信息大爆炸的网络时代,有的人只听信自己愿意看到的内容,用主观臆想代替理性分析,不还原真相、不了解全貌,忽略了自身注意力之外的丰富事实。凡此种种,难免让认知发生偏移,无法勾勒出客观实际的全景。 

赫胥黎在谈及科学研究时说:“事实不因为被忽视而消失。”许多时候,人们注意力中的“焦点”,其实只是事实的一个点、一条线、一个面;如果不加辨别、囫囵吞枣,就会掉进思维陷阱。这就要求我们增强自省意识,善于跳出认知的局限,摆脱局部因素的干扰,从更高的站位运用理性思考问题。许多事例启示人们,成一己之见易、谋长远之计难,只有视野宏阔、克服偏见,才能把握本质、洞见规律。

哲人有言:未经思考的人生不值得过。关注注意力之外的事实,还应提醒自己多变换角度,多换位思考。苏轼被贬时并未沉沦,而是寄情生活,拥有了“一蓑烟雨任平生”的豁达,在造福当地百姓的实践中,拓展了人生格局。从这个角度来看,执迷于财富、权力、地位、名声,所看到的世界只是功利的世界;从追求意义出发去观察世界,就能打开更为广阔的大门。

握着剩余的半杯水,有的人感到焦虑,另一些人却心生乐观。每个人都是自己人生的导演。凡事不拘泥于所见所闻,不囿于成见偏见,我们才能走出注意力陷阱,抵达不凡的人生境界。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何冠军

有“权利意识”,也要有“法治观念”

【要点快读】墨子以“兼相爱”“交相利”衡量各诸侯国的法律制度,如果,社会充斥“别相恶”“交相贼”,如何共谋福利?当代社会,人们早已不再固守“克己复礼”,“权利意识”的觉醒,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影响社会的方方面面。然而,很多社会现象已敲响警钟,甚至可能成为社会动荡的导火索。如何构建和谐社会,使国家建设走向更加成熟、文明?文章指出:既要“权利意识”,也要“法治观念”,二者彼此砥砺、相互促进,才能让法治精神融入社会治理和社会生活,使“权利意识”成为构建现代公民人格、建设民主法治社会的基础。

没有绝对的权利,只有相对的自由。在法治的轨道上行使权利,社会才能和谐安定,稳步发展。

【优秀时评】

有“权利意识”,也要有“法治观念”

这些年来中国社会的最大变化之一,就是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如果说,当年一部《秋菊打官司》的电影,曾让人们充满好奇,那么今天,“讨说法”已经成为社会口头禅。从主张经济、社会、文化和消费者权利,到捍卫政治、环境、食品安全和纳税人权利,“权利意识”从未像今天这样,如此深入人心、影响社会、改变国家。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走向权利的时代。市场经济发展带来的自由平等意识、网络媒体勃兴提供的多元表达平台、民主政治进步造就的个体意识启蒙,所有这一切,成为人们权利意识的萌发、表达和伸张的“时代注脚”。与之相伴,“权利意识”的高涨,也为树立法律权威、培养法治观念、发掘公民意识,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成为社会进步的催化剂。(比喻)“一元钱”官司的较真,厘清的是社会是非观念;“物权”概念的普及,调动起创造财富的热情;“环境权”的主张,增强着生态文明的群众基础……

与此同时,时代的洪流往往泥沙俱下,在极短时期内高涨的权利意识,也呈现出某种“初级阶段”特征。正如《社会管理蓝皮书——中国社会管理创新报告》指出的,“一部分人只注重享受权利,不注重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由此导致公众权利意识强与社会责任意识弱并存这一现象的存在”。飞机航班延误,冲上跑道拦飞机;发生医患纠纷,把棺材花圈抬到医院;网上讨论辩论,动辄粗口相向,乃至暴力威胁……一些人为了维护个人权益,无视他人权益,罔顾公共利益,甚至更进一步,把他人权益、公共利益当作讨价还价的筹码,以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这种走岔道的极端方式,将“权利意识”异化为“交相害”而非“交相利”的行为,让人遗憾,也发人深思:权利的风帆如何行进,才能抵达文明的彼岸?

“在一个多少算得上是文明的社会里,一个人所能够拥有的一切权利,其唯一的来由是法律。”法学家杰里米边沁的结论一针见血。“权利意识”的伸张,离不开“法治观念”护航。在法律的条款中去寻找依据,权利的主张才能水到渠成;在法治的框架下予以推进,权利的实现才能顺理成章。反之,把“权利”当作为所欲为的通行证,认为有了利益诉求,就能够理直气壮地去冲撞底线、挑战规则、突破边界,整个社会又如何做到和谐运转?

一个成熟的社会,有许多不言自明的遵循:在高速公路开车,尽管车是自己的,但是不能超速行驶;在城市里盖房子,尽管土地使用权是自己的,但依然要服从市政规划。这些常识的背后,是对个人权利的清醒认知——没有什么权利是绝对的。任何个人权利的行使,都必须在法治的轨道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不得损害社会的公共利益。惟其如此,自己的权利才能得到保障,他人的权利才能得到维护,社会的福利才会趋于最大化。

今天的中国,正处于从传统到现代的艰难爬坡中,法治观念必须“跟得上”权利意识的步伐。一边是权利意识已经成为人们的惯性思维,一边是法治观念尚未成为人们的生活方式,其间的落差,很容易造成社会生活的失序。没有对公共规则的遵从,我行我素的自由,就会导致“组团式过马路”的乱象;缺乏对法律程序的敬畏,对化工项目的异议,很可能演变成行为失控的骚乱。那种只问结果不计手段、“以错纠错”式维权,看似“高效有力”,却会让更多人不讲文明、不守规矩。在这个意义上,权利如果不能正确行使,不仅不能成为法治进程的铺路石,反而可能变成社会动荡的导火索。

“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任何社会行为一旦脱离法治视野,便不可能带来公共福利的实质增进,也难有公平正义的真正实现。今天,如果说,“权利意识”的启蒙我们已经完成,那么“法治观念”的启蒙还在路上。这也是党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深层原因所在。既要“权利意识”,也要“法治观念”,二者彼此砥砺、相互促进,才能让法治精神融入社会治理和社会生活,使“权利意识”成为构建现代公民人格、建设民主法治社会的基础。

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环境观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强调,我们既要着力美化环境,又要让人民群众舒适地生活在其中,同美好环境融为一体。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身体力行,以实际行动引领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人与自然具有统一性和同构性。人与自然是一个生态系统,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环境权利既不能游离于人体之外,又不能脱离自然而独立存在,必须依托于人与自然共同存在。保护环境权利必须坚持“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既要防止“人类中心主义”的极端,也要避免“生态中心主义”的极端。

环境权利是一项基本人权。《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指出:“人类享有在一种确保有尊严和舒适的环境中,获得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条件的基本权利,而且承担着为当代人和后代子孙保护和改善环境的神圣职责”。环境人权的提出和确立彰显了保护自然就是保护人本身的生态文明理念,集中体现了人的文明与自然文明的有机统一。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特别是今年的宪法修正案将“生态文明”载入宪法。保障环境人权成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应有之义。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障环境人权。宪法从保护自然和改善生态的国家责任对环境人权保障进行了高度表达。以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方针保障公众环境权益,既是保障环境人权的基本经验,又是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始终贯彻的基本理念。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是主体,自然是客体。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主体与客体统一的内在要求。环境保护立法的科学性要求实现“人本化”与“自然化”的有机统一。环境保护立法应实现对人与自然的双重保护,这是生态法治的核心任务。从民生福祉的角度阐释环境人权,就是要时刻铭记“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环境权利是一项基本人权。《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指出:“人类享有在一种确保有尊严和舒适的环境中,获得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条件的基本权利,而且承担着为当代人和后代子孙保护和改善环境的神圣职责”。环境人权的提出和确立彰显了保护自然就是保护人本身的生态文明理念,集中体现了人的文明与自然文明的有机统一。

环境权利是一项实实在在的人权。环境人权的实现必须依靠良好的生态环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要求,“加强环境保护,着力解决重金属、饮用水源、大气、土壤、海洋污染等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环境权利。”《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进一步要求,“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着力解决大气、水、土壤等突出环境问题,实现环境质量总体改善”。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就是为了改善环境质量,为人们提供良好的生态产品,确保实现普惠的民生福祉。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环境人权观,以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有力抓手,切实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不断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力度,努力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选自【光明论坛】) 

侯晓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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