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同亨,字于野,吉水 文言文阅读题答案及原文翻译

中学语文教学资源网杂文参考文言文阅读翻译 2020-03-16 手机版


曾同亨,字于野,吉水人。同亨举嘉靖三十八年进士。授刑部主事。改礼部,迁吏部文选主事。故事,丞簿以下官,听胥吏铨注,同亨悉躬亲之。隆庆初,为文选郎中,荐用遗佚几尽。

进太常少卿,请急去。万历初,起大理少卿。历顺天府尹,以右副都御史巡抚贵州。御史刘台得罪张居正,同亨,台姊夫也,给事中陈三谟欲并逐之,奏同亨羸不任职。诏调南京,遂移疾归。九年,京察拾遗,给事中秦燿、御史钱岱等复希居正指,列同亨名。勒休致。居正卒,起南京太常卿。召为大理卿,迁工部右侍郎。督治寿宫,节浮费三十余万。由左侍郎进尚书。军器自外输,率不中程,奏请半收其直,又请减织造之半。皆报可。汝安王妃乞桥税,同亨拒之。

帝竟如妃请。内府工匠,隆庆初数至万五千八百人,寻汰二千五百人,而中官滥增不已。同亨疏请清厘。已得旨,中官复奏寝之。同亨弟乾亨请裁冗员以裕经费,京卫诸武臣谓减己月俸也大哗伺同亨出朝围而噪之同亨再乞休不得请九门工成加太子少保力乞去诏乘传归。久之,再起故官,税使所在虐民,同亨极谏。三十三年大计京官,与考功郎徐必达持正不挠。是年,北察失执政意,中旨留给事中钱梦皋等;南察及同亨自陈疏,亦久不下。同亨适给由入都,遂引疾。

诏加太子太保致仕。同亨初入吏部,严嵩其乡人,尚书吴鹏则父同年也,同亨无私谒。尝止宿署舍,弥月不归。尚书杨博痛诋伪儒,同亨曰:“此中多暗修,非可概斥。即使阳假名义,视呈身进取,恬不知耻者,孰愈哉?”卒年七十有五。赠少保,谥恭端。(节选自《明史8226;曾同亨传》)

10. 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3分)

A.京卫诸武臣谓减己月俸也/大哗/伺同亨出朝/围而噪之/同亨再乞休/不得请/九门工成/加太子少保/力乞去/诏乘传归/

B.京卫诸武臣谓/减己月俸也/大哗/伺同亨出朝/围而噪之/同亨再乞休/不得请/九门工成/加太子少保/力乞去/诏乘传归/

C.京卫诸武臣谓/减己月俸也/大哗/伺同亨出朝/围而噪之/同亨再乞休/不得/请九门工成/加太子少保/力乞去/诏乘传归/

D.京卫诸武臣谓减己月俸也/大哗/伺同亨出朝/围而噪之/同亨再乞休/不得/请九门工成/加太子少保/力乞去/诏乘传归/

11.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移疾”是指托病辞官,多为居官者求退的婉辞,后文中的“引疾”一词与此同义。

B.休致,古代指官吏年老去职,也泛指官员辞官,“勒休致”是指勒令官员去职退休。

C.“大计”是明代官员考核制度,每三年一次,才、守卓异者候升,劣下者依法处置。

D.“同年”,古代所有同年参加科考者的互称,吴鹏曾与同亨父亲同年参加科考,故称。

12.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同亨亲躬职事,竭忠尽职。任吏部文选主事期间,他亲力亲为,做好官员铨选登记工作;在文选郎中任上,他慧眼识才,才德之士几乎都得到荐用。

B.同亨公忠体国,为国节用。他负责帝陵修建,节省了不必要开支三十多万两;宦官滥增工匠人数,他奏请处理,获得旨意,减省了大量的人工开支。

C.同亨不惧权恶,心系民生。汝安王妃向朝廷请求收取桥税,他认为是无理要求,予以拒绝;税使四处为害百姓,他为民请命,极力进谏,予以阻止。

D.同亨为人正直,任事勤勉。他初入吏部,并没有私下拜访同乡的高官严嵩和与父亲相识的尚书吴鹏;他一心为了工作,曾整月住在官衙,没有回家。

13.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1)军器自外输,率不中程,奏请半收其直,又请减织造之半。

(2)即使阳假名义,视呈身进取、恬不知耻者,孰愈哉?

答案:

10.A

11.D “同年”,是“古代科举考试同科中式者之互称”。“中式”指“科举考试合格”。“唐代同榜进士称‘同年’,明清乡试、会试同榜登科者皆称‘同年’”(《汉语大词典》)。由此可知,同年是参加科考并且合格登科者的互称,所以选项中“所有同年参加科考者的互称”说法有误。

12.B

B项是对“督治寿宫,节浮费三十余万”和“内府工匠,隆庆初数至万五千八百人,寻汰二千五百人,而中官滥增不已。同亨疏请清厘。已得旨,中官复奏寝之”等几处内容的概括和分析。选项的概括和分析大多数都符合原文意思,但其中“减省了大量的人工开支”与原文内容不符,根据原文中“已得旨,中官复奏寝之”的内容,可知宦官又上奏废止了此事。

13.(1)兵器从外输入,大都不合规格,(他)上奏建议按半价收取,并请求减少一半的织造物。(5分。“率”“直”译对各1分,句意译对3分。)

(2)即使(“伪儒”)表面上假借名义,与自荐求官、恬不知耻的人相比,谁好些呢?(5分。“假”“视”译对各1分,句意译对3分。)

【参考译文】

曾同亨,字于野,吉水县人。曾同亨考中嘉靖三十八年进士。任刑部主事。调礼部,升任吏部文选主事。旧例,丞、簿以下的官员,听任掌管文书的小官吏铨选登记,(而)曾同亨都亲力亲为。隆庆初年,任文选郎中,隐士遗才几乎全部都受到荐用。晋升为太常少卿,因急事请求离职。万历初年,出任大理少卿。历任顺天府尹,以右副都御史任贵州巡抚。御史刘台得罪张居正。曾同亨是刘台的姐夫,给事中陈三谟想一起斥逐他,就上奏曾同亨衰弱不能任职。

皇帝诏令调他到南京,于是他托病回乡。万历九年,京城考核官员纠弹过失,给事中秦燿、御史钱岱等人又迎合张居正的心意,将曾同亨列上名单。于是曾同亨被勒令退休。张居正死后,起用为南京太常卿。召为大理卿,升任工部右侍郎。监督建筑皇帝陵墓,节省不必要的开支三十多万两。由左侍郎升为尚书。兵器从外输入,大都不合规格,(他)上奏建议按半价收取,并请求减少一半的织造物。皇帝都批复同意。汝安王妃请求征收桥税,曾同亨拒绝了。皇帝却最终同意了王妃的请求。宫内的工匠,隆庆初年达到一万五千八百人,不久裁去了两千五百人,但是宦官却不断地滥增。曾同亨上奏请求处理。已经得到了皇帝同意,宦官又上奏废止此事。

曾同亨的弟弟曾乾亨奏请裁减冗员使经费宽裕些,卫戍京城的武官认为要削减自己的月俸,一片哗然,窥伺曾同亨上朝出来,围住他叫嚷。曾同亨再次请求退休,没有得到批准。九门的工程完成,他被加封为太子少保。极力请求离职,皇帝下诏令他乘驿车回乡。此后很久,再度起用他任原职,税使在当地到处为害百姓,曾同亨极力劝谏。三十三年,全面考核京官,他与考功郎徐必达主持正道而不屈服。这一年,北都考核不如当权者的意,宫中传旨保留给事中钱梦皋等人;南都考核以及曾同亨自己陈述的奏章,也很久不批下来。曾同亨恰好因事进京,于是托病辞官。皇帝诏令加封他为太子太保退休。曾同亨起初进入吏部时,严嵩是他的同乡,尚书吴鹏与他父亲为同年进士,曾同亨没有私下拜访过他们。曾住在官衙宿舍,整月不回家。尚书杨博痛骂伪儒,曾同亨说:“他们当中有很多暗自修行砥砺的,不可以一概斥责。即使(“伪儒”)表面上假借名义,与自荐求官、恬不知耻的人相比,谁好些呢?”他死时七十五岁。赠衔少保,谥号恭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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