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攀龙《可楼记》原文、译文及赏析

中学语文教学资源网杂文参考文言文阅读翻译 2019-12-07 手机版


可楼记

(明)高攀龙

  水居一室耳,高其左偏为楼。楼可方丈,窗疏四辟。其南则湖山,北则田舍,东则九陆,西则九龙峙焉。楼成,高子登而望之曰:“可矣!吾于山有穆然之思焉,于水有悠然之旨焉,可以被风之爽,可以负日之暄,可以宾月之来而饯其往,优哉游哉,可以卒岁矣!”于是名之曰“可楼”,谓吾意之所可也。

  曩吾少时,慨然欲游五岳名山,思得丘壑之最奇如桃花源者,托而栖焉。北抵燕赵,南至闽粤,中逾齐鲁殷周之墟,观览所及,无足可吾意者,今乃可斯楼耶?噫,是予之惑矣。

凡人之大患,生于有所不足。意所不足,生于有所不可;无所不可焉,斯无所不足矣,斯无所不乐矣。今人极力以营其口腹,而所得止于一饱。极力以营居处,而所安止几席之地。极力以营苑囿,而止于岁时十一之游观耳,将焉用之!且天下之佳山水多矣,吾不能日涉也,取其可以寄吾之意而止。凡为山水者一致也,则吾之于兹楼也,可矣。虽然,有所可则有所不可,是犹与物为耦也。吾将由兹忘乎可,忘乎不可,则斯楼又其赘矣。

[译文]

有一间水上的居室,室内偏左往上搭一间小楼。楼大一丈见方,四面开窗。南边有湖有山,北面有农田茅舍,平原延展在东,九龙山耸立在西。小楼筑成,高子登临纵目四望,说道:“可以了!山使我感到和顺舒畅,水使我觉得悠远闲静,可以享受清风的爽快,可以得到冬日的温暖,可以迎接皓月的来临,又欢送它的归去,多好呀!多快乐呀!可以终老此地了!”于是起名叫“可楼”,意思就是我心满意足以为可以了。

  从前我年轻时,志向很大,想要游遍天下名山,寻找一个象桃花源那样美好的处所,寄居下来。我北方去了燕赵,南方到过闽粤,中原跨越了齐鲁殷周的故地,观览所及的,没有可以满我之意的,何以现在对这间小楼却以为可以了呢?咦,这倒是我的疑惑了。

  大凡人的大患,产生于不满足。人的意向中的有所不满足,产生于人的意向中的有所不可以;无所不可以,这就无所不满足,这就无所不快乐了。现在的人极力谋求山珍海味,顶多享受一饱罢了;极力建筑高楼大厦,顶多享受起居活动的几席之地罢了;极力营造亭台花园,顶多一年中去游赏一两次罢了,这些都有何用呢!况且天下的好山好水很多,我不能每天去游玩,只要可以寄托我的志趣就行了。天下的山与水都是一样的,我有了这座小楼,也可以了。当然,有所可以也就会产生有所不可以,犹如事物都是有正有反对待的一样。我将由此忘掉可以,也忘掉不可以,这样说来这座可楼也是多余的了。

[赏析]

明代名臣陶望龄爱竹赏竹,一定要是深山中的大片竹林,才觉满足。后来,他的友人朱晋甫植竹百竿,造了个小亭子,对他说:我能天天伴竹而坐,身体满足于荫凉,耳朵满足于风声,眼睛满足于疏影,内心满足于意趣,所以给亭起名为“也足”。陶望龄听了朋友的话,恍然大悟,写下《也足亭记》,阐发知足常乐的道理,同时代的高攀龙知道后,也将自己的楼命名为“可楼”,并作《可楼记》明志。从“也足”到“可楼”,命名虽异,命意则同,都是告诫人们:可以了!满足吧!

据《明史》载,高攀龙“少读书,有志程朱之学。举万历十七年进士,授行人。四川佥事张世则进所著《大学义》,诋程、朱章句,请颁天下。攀龙抗疏力驳其谬,其书遂不行。”他常研读二程、朱熹之理学著作与山西大儒薛文清之《读书录》,心领神会,受益颇丰。又亲撰《日省编》《崇正编》,将先朝大儒针对儒、释差异所发之论汇集成书,以抵制阳明心学所倡“儒、释、道三教合一”之主张。是时,朝纲废弛、国力渐衰,首辅王锡爵大肆剪除异己,朝廷之内,直言进谏之士为之一空。御史袁可立上疏针砭时弊,神宗却妄信王锡爵,将袁氏削为庶人。袁可立乃高攀龙同年,又是朝中难得一遇的有识之士,故高攀龙闻此而愤激不已。遂上《君相同心惜才远佞以臻至治疏》,对王锡爵严加指责,并于字里行间流露出对神宗亲佞远贤的不满。神宗大怒,谪高攀龙为广东揭阳添注典史。又,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二月,高攀龙以遭亲丧为由,居家不仕近三十载。在归乡赋闲的这三十年中,高攀龙于漆湖之畔(今蠡湖东岸)建造了一处读书静坐的“水居”,取名“可楼”。“水居”坐拥环山,临湖而处,清幽雅致,远避尘嚣。于“可楼”之中,存楼主人悟得之“治国平天下”的“立本致用之学”。高攀龙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为毕生之志,“居与游无出乎家国天下”。因此,高攀龙为“可楼”作记,以述其置身“水居”之所思所乐。

为亭台楼阁作记,在高攀龙之前,早有佳构。即以明代为例,刘基的《苦斋记》、宋濂的《阅江楼记》就颇具特色;归有光的《项脊轩志》更是精美而真挚感人。高攀龙这篇《可楼记》却异乎前人,名曰“记”,实则重在“议”,即只是平平略记其楼之建构和登望之乐,而把主旨和重心放在“可”与“不可”、“足”与“不足”的哲理与感叹上。

文章开篇用一个自然段写自己为什么名其楼为“可楼”,虽记述了四面开窗,登望湖山景色而静穆悠远、优游自得心态但在全篇中,它却只是为议论蓄势,有如放矢前的张弓。按常理推之,接下来作者当就可与不可展开题旨了,然而文章又故作迁回,写了一小段自己年轻时所理想的“可”,以及观览祖国名胜后“无足可吾意”的“不可”。二者对举,似乎又否了第一自然段说的“可”和年轻时企望的“可”。从文气上看,似乎仍是引而不发;从逻辑和内蕴上看,这一段却是作进一步的铺垫,并迂回曲达,摆出了“不可”与“可”这矛盾和作者的疑惑心理。当然这样写正反映了作者经历、人格和他所处明末社会环境的真实情感和心路历程,但在写法上,也避免了平庸和浅露。

第三自然段,既是文章的高潮所在,也是作作记的主旨所在。以传统的观念言之,“知足不辱”、“知足常乐”,而今人不知足,虽所得“止于一饱”,所安“止几席之地”,仍要“极力以营其口腹”、“极力以营居处”凡此种种,既是对现实的影射,也是对传统观念的怀疑,更是对人生和处世哲理的探索。虽然高攀龙明言这种“不足”产生的“不可”是“人之大患”,并表明“吾将由兹忘乎可,忘乎不可”,但明白人看来,其中隐含着作者的不平、愤与不记个人得失的操守。他的不论穷达而主持正义,他的“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的精神于此文之中亦可窥其一斑。

高攀龙的杂记文多表现自我的精神境界。如《水居记》写洲中水居泊然自得的境界,《可楼记》写人生追求,这样的文章不是文士之文,没有对楼亭的刻画和环境的描写,因为在他心中,可登可览的楼本身无足介意,精神的完满自足才是最根本的。

[作者简介]

高攀龙(1562—1626),明代文学家、政治家。字存之,又字云从、景逸。无锡(今属江苏)人。万历十七年(1589年)进士,授行人。上书指责“陛下深居九重”,被贬谪为揭阳县典史,又逢亲丧家居,三十年不被起用。在此期间,他与顾宪成在家乡东林书院讲学,抨击阉党、议论朝政,影响较大,时人称为“东林党”。高攀龙为首领之一。天启六年(1626年),崔呈秀假造浙江税监李实奏本,诬告高攀龙等人贪污,魏忠贤借机搜捕东林党人。该年三月,高攀龙不堪屈辱,投水自尽,时年六十四岁。著有《高子遗书》12卷。

一般来说,明代散文总体说来,前期沉寂,貌岸然而无生气。其后,文派纷起,但又复古、拟古,散文创作颇多优孟冠,不能“自为其言”。到隆庆、万历之际,企图摆脱古人束缚而要求“直抒胸臆,唐宋派也提出了写“新精神与千古不可磨灭之见”的主张,公安派还倡导“独抒性灵”。高攀龙虽不以文名,但他顺应潮流,写出这种简洁而有自己见解的,有含蓄特色的散文,是难能可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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