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履谦,字伯恒,父义 文言文阅读题答案及原文翻译

中学语文教学资源网杂文参考文言文阅读翻译 2019-04-24 手机版


齐履谦,字伯恒,父义,善算术。履谦生六岁,从父至京师;七岁读书,一过即能记忆;年十一,教以推步星历,尽晓其法;十三,从师,闻圣贤之学。自是以穷理为务,非洙、泗、伊、洛之书不读。至元十六年,初立太史局,改治新历,履谦补星历生。同辈皆司天台官子,太史王恂问以算数,莫能对,履谦独随问随答,恂大奇之。新历既成,复预修《历经》《历议》。二十九年,授星历教授。大德二年,迁保章正,始专历官之政。

三年八月朔,时加巳,依历,日蚀二分有奇,至其时不蚀众皆惧履谦曰当蚀不蚀在古有之矧时近午阳盛阴微宜当蚀不蚀遂考唐开元以来当蚀不蚀者凡十事以闻。六年六月朔,时加戌,依历,日蚀五十七秒。众以涉交既浅,且复近浊,欲匿不报。履谦曰:“吾所掌者,常数也,其食与否,则系于天。”独以状闻,及其时,果食。众服其议。至大四年,仁宗即位,嘉尚儒术。台臣言履谦有学行,可教国学子弟,擢国子监丞,改授奉直大夫、国子司业,与吴澄并命,时号得人。每五鼓入学,风雨寒暑,未尝少怠,其教养有法,诸生皆畏服。至治元年,拜太史院使。

泰定二年九月,以本官奉使宣抚江西、福建,黜罢官吏之贪污者四百余人,蠲免括地虚加粮数万石,州县有以先贤子孙充房夫诸役者悉罢遣之。福建宪司职田,每亩岁输米三石,民不胜苦。履谦命准令输之,由是召怨,及还京,宪司果诬以他事。未几,诬履谦者皆坐事免,履谦始得直,复为太史院使。天历二年九月卒。(选自《元史•齐履谦传》,有删改)

10.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3分) (  )

A.至其时/不蚀/众皆惧履谦/曰/当蚀不蚀/在古有之/矧时近午/阳盛阴微/宜当蚀不蚀/

B.至其时/不蚀/众皆惧/履谦曰/当蚀不蚀/在古有之/矧时近午/阳盛阴微/宜当蚀/不蚀/

C.至其时/不蚀/众皆惧履谦/曰/当蚀不蚀/在古有之/矧时近午/阳盛阴微/宜当蚀/不蚀/

D.至其时/不蚀/众皆惧/履谦曰/当蚀不蚀/在古有之/矧时近午/阳盛阴微/宜当蚀不蚀/

答案 D

众人害怕的不是履谦,而是“当蚀不蚀”的情况,所以“众皆惧”和“履谦”之间要断开,据此排除A项和C项。“宜当蚀不蚀”意为理应出现日蚀却没有出现,句意完整,且与前文照应,中间不可断开,据此排除B项。选 D项。

11.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  )

A.洙、泗、伊、洛皆为水名,本是孔子和程颢、程颐聚徒讲学之地,文中代指儒家学术源流。

B.朔指农历每月的最后一天,晦指农历每月的第一天,如“朝菌不知晦朔”。

C.日蚀即日食,古人习惯于将这种天象解释为上天对帝王“失德”的“警告”。

D.国子监又称国子学、国子寺,隋朝以后的中央官学,古代教育体系中的最高学府。

答案 B

朔指农历每月的第一天,晦指农历每月的最后一天。

12.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  )

A.齐履谦早慧博学,悟解超人。他小小年纪就追随父亲学习,拥有过目不忘的本领,通晓天文历算后,从师向学,笃志于儒家的圣贤义理。

B.齐履谦深究天文,实事求是。他参修新历及《历经》《历议》,被授任星历教授,继而专管历事,对待自然现象有理性态度,能把预测到的天象如实上报。

C.齐履谦品学兼优,教育有方。仁宗即位后崇尚儒术,齐履谦被任命为国子监丞,与吴澄一同接受任命,诲人不倦,学生都对他敬畏佩服。

D.齐履谦正直清廉,不畏权势。他奉诏任江西、福建宣抚使时,罢黜贪官污吏,免征粮食,解除劳役,以百姓利益为重,不惧别人的怨恨报复。

答案 D

“免征粮食,解除劳役”扩大范围。原文是“蠲免括地虚加粮数万石,州县有以先贤子孙充房夫诸役者悉罢遣之”,意为免除了在丈量田亩时虚假加征的数万石粮食,州县中有用前代贤人的子孙充当家庭仆役的,全部免役放归。

13.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1)吾所掌者,常数也,其食与否,则系于天。(5分)

 

(2)未几,诬履谦者皆坐事免,履谦始得直,复为太史院使。(5分)

 

答案 (1)我所能掌握的,是一般的规律,日蚀是否出现,则取决于上天。(得分点:“掌”“常数”“系”各1分,大意2分)

(2)不久,诬告履谦的人都因事获罪被免职,履谦才得以申冤,恢复了太史院使的职务。(得分点:“未几”“坐”“直”各1分,大意2分)

【参考译文】 

齐履谦,字伯恒,父亲齐义,精于算术之学。履谦长到六岁,随父亲到京城;七岁读书,读一遍就能记住;十一岁,父亲教他推算星象历法,他完全理解其中的道理法则;十三岁,跟随老师学习,听到了圣贤的学说。从此把穷究义理作为自己的要务,不是洙、泗、伊、洛这类儒家学术源流的书就不去阅读。至元十六年,朝廷初设太史局,修改研究新历,履谦补为星历生员。同辈中的人都是司天台官员的孩子,太史王恂用算数问题考问他们,没有人能回答,只有履谦对答如流,王恂对此感到十分惊奇。新历制成后,(履谦)又参与修订《历经》《历议》。二十九年,(他)被授任星历教授。大德二年,升任保章正,开始专事历官的政务。

三年八月初一,过了巳时,依照历法,这天应有日蚀二分有余的现象,到了那时候,并没有出现日蚀,众人都很害怕,履谦说:“应当有日蚀却没有出现日蚀的情况,在古代也有过这种现象,何况时间接近午时,阳气旺盛,阴气微弱,理应出现这种当蚀不蚀的现象。”于是考证自唐开元以来该出现日蚀却不出现的一共十次(并将其)上报。六年六月初一,过了戌时,依照历法,会出现日蚀五十七秒。众人认为日蚀的程度轻浅,并且靠近毕宿,想隐瞒住这件事不上报。履谦说:“我所能掌握的,是一般的规律,日蚀是否出现,则取决于上天。”他独自把将要发生的日蚀情状报了上去,到了那个时候,果然有日蚀出现。大家都佩服他的意见。至大四年,仁宗即位,赞赏崇尚儒家学术。台臣说履谦有学问品行,可以教授国子监的学子,于是提拔(履谦)为国子监丞,改授奉直大夫、国子司业,与吴澄一同接受任命,当时号称用人得当。他们每日五更入学宫,无论风雨寒暑,从不稍有懈怠,他教育有方,学生们都敬畏佩服。至治元年,拜任太史院使。

泰定二年九月,以原官职奉诏任江西、福建宣抚使,罢黜贪官污吏四百余人,免除了在丈量田亩时虚假加征的数万石粮食,州县中有用前代贤人的子孙充当家庭仆役的,全部免役放归。福建宪司的职田,每亩每年交纳三石米,人民不堪其苦。履谦要求按照法令标准交纳粮食,因而招人怨恨,等他回到京城后,宪司果然拿其他事诬告他。不久,诬告履谦的人都因事获罪被免职,履谦才得以申冤,恢复了太史院使的职务。天历二年九月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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