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高考作文热点素材之奔驰漏油风波

中学语文教学资源网杂文参考作文素材 2019-04-22 手机版


 和解不是奔驰车主维权事件终点

来源:经济日报2019-04-18 09:55

作者:苑广阔

  据报道,哭诉维权的西安奔驰女车主与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已达成换车补偿等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内容包括更换同款新车、全额退还“金融服务费”、邀请女车主去德国奔驰总部参观等。

  从奔驰车主个人角度来看,和解协议内容基本满足了其诉求,而且事情早点结束,回归正常生活,也符合消费者的利益,是人们愿意看到的。不过,从消费者维权、市场消费环境等角度来看,和解显然不是也不应该是奔驰车主维权事件的终点。如果整个事件仅仅以满足奔驰车主权利诉求结束,影响范围也没有超出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那么就意味着失去了一次整顿行业乱象、规范汽车销售市场、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机会。

  整个事件给人们的启发有哪些?首先,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后,应该有正当、合理的投诉和维权渠道,而不是非要通过坐到汽车引擎盖上哭诉等方式来维权,不是非要把事情闹大,然后通过舆论影响来维权。要实现这样的目标,除了依靠商家的自觉自律之外,最关键的还是法律法规的完善,还是市场监管部门对商家经营行为的严格监管,并且对涉嫌违法违规现象给予严肃处理,使其得不偿失。根据西安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的说法,涉事车辆有关质量问题已进入鉴定程序,该事件涉嫌的违法违规问题,仍将依法依规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其次,对于国内汽车4S店内存在的各种经营乱象,甚至涉嫌违法违规的问题,应该借此机会来一次彻底整顿、清理、规范。这次曝光的奔驰车主维权事件中,最受人诟病的除了车辆漏油不退车之外,就是那笔糊里糊涂的“金融服务费”了。媒体随后深入调查发现,这几乎是很多汽车4S店的“行规”。除此之外,很多汽车4S店都会要求买车的消费者在店里办理车辆保险,并将其列为购车前提条件之一,但价格却比车主自己去保险公司办理贵几百元甚至几千元。

  正如奔驰女车主在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后所说的那样,她的维权只是一个导火索,既然问题已经存在,并且越积累越多,那么总有爆发的那一天。所以,借助这次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我们应该对行业乱象彻底清理和规范,更应该从法律、制度与监管入手,探索长效化市场管理机制。(苑广阔)

“闹”不该是消费者维权的最佳选择

舒圣祥

来源:中国青年报(2019年04月16日02 版)

这几天,一段视频在网上传播甚广。一名年轻女子坐在奔驰车引擎盖上,不停哭诉自己买车的经历:66万元买的奔驰车,还没有开出4S店,发动机就漏油了。经过多次沟通,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表示,汽车已经售出,只能按照“三包政策”更换发动机。  

明明买的是新车,还没开出4S店,发动机就漏油了,店家却只换发动机,实属咄咄怪事。令人困惑的是,为什么每当消费者权益被侵害,哪怕明摆着更占理,也只能通过大闹的方式去解决?  

一般而言,消费者维权,可直接与商家协商,可向消协组织或相关部门举报,亦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只可惜,协商时常遭遇“店大欺客”,举报电话不一定打得通,打通了也不一定能获重视,至于法律维权,在公众印象中往往耗时耗力不划算。

把事情闹大,成了消费者眼中最具可操作性的选择。坐在奔驰车上哭诉的女车主,能引来这么多的关注,亦得益于网络传播。

消费者个人维权的任何选择,只要不违法,不影响公共利益,都是值得尊重的;然而对社会来说,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终究不是寻求权利救济的合理方式,更不值得提倡。

这与法治更成熟的社会,消费者常把“我要告你”挂在嘴上,可谓大异其趣。

必须强调的是,舆论的力量是一把双刃剑。事情闹大后,不只会对侵权者构成压力,对消费者同样会构成“误伤”,让你突然没了隐私,被无端围攻,甚至被别有用心者伤害。比如新闻中的女车主,生活已经受到严重影响,手机被打爆,指责其炒作的,怀疑其是演员的,各种人都有,给她加了“几百个身份”。到底是谁拍摄了视频,并且不打马赛克就发到网上?甭管这些行为是否带着羞辱目的,都侵犯了女车主的人身权。

媒体评论中,很多人引用汽车三包政策,质问4S店为什么只换发动机不换车。其实,三包政策对更换或退货的情形有严格限制,此案并不适用。且仅仅换车或退款,于消费者不利。真正适用此案的规则,应该是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因为车子还没开出4S店,该车在销售时已经存在问题,且消费者提车前几日,4S店说要做新车检测,没理由检测不到如此严重的质量瑕疵,除非4S店能举证销售前不知存在质量问题,否则理应接受更严厉的处罚。  

据报道,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自开业以来,问题不断被曝光,除质量问题、暴力保养外,还包括店员卷款逃跑、陌生男子轻易开走车、因欠款遭堵门等等。从2015

年至2018年,有关诉讼案例达17起。对过往历史和相关背景,暂且不做评述,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提出的更换、退货、赔偿损失等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可处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不能是也不该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选择;消费者维权不能主要靠闹,还是应该回到法治轨道,增强对法律的信仰。前提是,执法要有牙齿,法律保护要有力度。奔驰女车主的哭诉,是否将牵出涉事4S店更多秘密,我们不去猜测,只希望能增进一种社会共识:维权不一定要靠闹,信法更有力度。

营造公平有序的汽车消费环境

光明网-《光明日报》

作者:刘权

  近日,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牵扯出汽车消费金融服务费问题,引发舆论哗然。其实,金融服务费早已是汽车消费中公开的秘密,那么,我们该如何认识这个金融服务费呢?

  开宗明义,购车收取金融服务费涉嫌违法。首先,收取金融服务费主体资格可能不合法。据税务部门最新调查,女车主所交的“金融服务费”,实际上是由第三方陕西元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派驻在西安利之星4S店的工作人员收取。元胜公司只留1%的金额,剩余2%打入西安利之星账户。《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汽车金融公司名称中应标明“汽车金融”字样。所以第三方陕西元胜公司可能并不具备从事汽车金融服务的资质。其次,西安利之星4S店可能涉嫌欺诈,没有事前明确告知和提示要收取金融服务费。《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10条明确规定: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有相关规定。西安利之星4S店收取金融服务费,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购车收取金融服务费,似乎已成为汽车消费行业“明规则”。收取金融服务费的主要目的在于增加经销商收入,弥补相关成本支出。经销商一般都会尽力推荐消费者分期付款购车,因为相比全款购车,经销商获利更高。消费者交完首付后,一般都想马上提车,但获得银行贷款需要一段时间和过程,所以此时需要第三方公司先行垫付尾款,帮助消费者垫资“过桥”,由此就产生一些费用。另外,经销商推出“零利率”或低利率的贴息贷款方案,也会产生一定成本,需要收取相关费用弥补。因此,大行其道的购车金融服务费事实上弥补了经销商的一些成本,并额外增加一定的收入,但这些收入无疑只能源于消费者。购车金融服务费已经成为行业“毒瘤”,形成了汽车消费完整的畸形利益链条。

  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充分暴露了汽车消费维权的艰难。如果购买的不是奔驰汽车,如果不是女车主坐上车盖哭诉,如果不是网络视频曝光,消费者权利可能就难以得到有效维护,购车金融服务费仍然脱离监管、大行其道。尽管西安女车主最终和4S店达成换车补偿等和解协议,但只作为个案,而全国还有千千万万购车消费者正遭遇维权困境,或即将遭遇汽车消费巧立名目的乱收费陷阱。

  营造公平有序的汽车消费环境,要消除主要靠低价取胜的恶性竞争局面,培育公平有序的汽车消费竞争市场。企业应坚持“消费者优先”和诚信守法经营理念,完善事前告知与提示制度,对汽车消费金融等服务明码标价,杜绝强制交易等违法行为,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此外,还应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与员工培训,重视消费者合理诉求,积极快捷处理相关投诉纠纷,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良性运转的市场离不开守护人。监管部门应积极主动获取各种违法线索,加强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建设,有条件的可设立举报奖励制度,一经查实存在汽车消费违法行为,坚决严厉追究法律责任。当然,一些经销商可能和相关监管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也导致违法不究甚至放纵违法行为的现象存在。因此,应从制度上防止“监管俘获”“权力寻租”,杜绝选择性执法,做到执法公正、平等对待,做到防患于未然。

  事实上,这一现象也暴露出了制度建设滞后的问题,必须加大处罚力度、完善法律法规。只有违法成本远大于违法收益时,才会减少违法行为的产生。目前一些法律规定所设定的处罚额度相对较低,不足以起到震慑作用。一些经销商抱有侥幸心理,被发现时的处罚额度相对于违法行为所获收益非常微不足道,这一治理窘境也是市场主体的理性选择结果。应提高违法成本、加大处罚力度,使经销商不想、不愿、不敢违法。

奔驰车主维权有公共价值

来源: 经济日报

作者:宋鹏伟

  经过几天的发酵,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一事并未在各方关注下走向平息,反倒“拔出萝卜带出泥”般愈演愈烈了。4月14日,一段女车主与“利之星”相关负责人协商录音曝光。录音显示,尽管“利之星”4S店相关负责人表示道歉,但车主表示要等待车辆检测调查得出结果后再处理。

  汽车问题出在哪一环节?金融服务费的真相如何?汽车“三包”规定在现实中如何跑偏?一系列疑问有待厘清,但毫无疑问的是,事情在朝着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方向发展。

  此次事件,与其说因奔驰新车故障而起,不如说是那段视频引爆了舆论场。坐在引擎盖上哭诉的维权方式,通常给人以“撒泼式维权”之感。但与不同以往的是,当事人的表达却逻辑清晰、有理有据,展示出作为一个消费者的忍耐、克制与愤怒——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也不得不以她最厌恶的方式去维权。很多时候,面对店大欺客的商家,个体消费者维权颇感无力。正是因为这一点,此次女车主维权行为引发了舆论场的普遍共鸣。

  “是可忍孰不可忍”的情节可谓贯穿始终。66万元的新车,还未开出1公里就遭遇机油泄漏的严重故障,相当有戏剧性;4S店解决方案从退款、换车变成免费换发动机,最终又在舆论压力下愿意先退款,足够跌宕起伏;车主以主张个人权利为出发点,在舆论围观、商家道歉和监管介入之后,没有选择“见好就收”,反倒“不接受道歉”“先检测、再处理”,更咬着“金融服务费”不放,表现出足够的坚韧与决绝,女车主的每一次选择和表现都令人敬佩。如果让此次事件的每个细节都得以放大,这次个人维权也具有了难得的公共价值。

“如果没有问题为什么要退款给我,没有必要迫于舆论压力做这件事,我愿意等待最终结果。”女车主这一表态,在客观上是在为每个消费者维权。因为,并不是每一位消费者都有这位女车主这样的能力和理性。最为重要的是,惩治某些作恶者,降低维权成本和提高作恶代价是关键。如果有惩罚性赔偿和举证责任倒置保驾护航,消费者恐怕不会如此弱势,做一个体面的维权者也才会成为可能。(宋鹏伟)

“奔驰车主哭诉维权”缘何引发关注

来源: 光明网-《光明日报》

作者:朱昌俊

  “奔驰车主哭诉维权”一事有了最新进展,据媒体报道,西安市场监管部门已对“利之星”立案调查,责成涉事4S店尽快退车退款。

  4月11日,“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的视频在网络上流传后,迅速引发舆论关注。在视频中,一女子表示她在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首付20多万元,购买了一辆奔驰车。岂料,新车还没开出4S店院子,就发现车辆发动机存在漏油问题。此后,她多次与4S店沟通解决,却被告知无法退款也不能换车,只能按照汽车三包政策更换发动机。

  新买的车还没开出4S店大门,就发现发动机漏油,这搁谁都难以接受。而更让人意气难平的,是店方的态度——只能更换发动机,不能退换。根据目前的汽车三包政策,奔驰女车主所遇到的这种情况,“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虽然店方看似有理,但新车还没开出店里就出现如此严重的问题,是否意味着车辆在交付之前并没有达到合格标准?店方一直坚称按三包政策处理,却没有解释为什么出现这一难以想象的情况,是否又在掩盖什么?在车主哭诉维权并成功引发社会舆论关注之前,一直无法与店方“讲清道理”。旁观者应不难体会这种“不讲理”的消费者处境。

  目前,当地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相信问题会有一个经得起法律审视的公平解决方案。但由此个案,更应该正视的是当前汽车消费领域一种较普遍的维权痛点。这次奔驰车主维权过程中的一个观点很耐人寻味:太讲道理所以才更容易被欺负。虽然这或只是其基于个人经历得出的观感,但这些年,消费者只能通过“不得已”的方式引发舆论关注来维权,“不闹大就不解决”的怪状,很难说是个例。它背后对应的,其实还是稳定、通畅的正常维权渠道缺失的现实。

  中国的汽车产量和销量,已多年稳居全球第一。小汽车的普及,可以说是这十几年来中国社会变化的一种重要象征。但正如此次事件所示,汽车消费者的权益保障,却似乎还是没有变化。更为讽刺的是,很多人购买汽车,特别是豪车,不乏是一种身份象征,然而遇到问题要维权的话,却可能显得“毫无尊严”。

  这个事件最终能够引发公众关注,“女硕士哭诉”的标签无疑有一定助益,但更根本的还是车主的遭遇激发了一种较普遍的社会共鸣。譬如,在网络搜索中,汽车4S店的高频关联词,往往少不了“店大欺客”“水很深”等评价。一套正常的消费者权益保障体系之下,消费者维权本无须靠“闹出动静”,更不至于逼着一位女车主以自感有伤尊严的方式去和侵权者“讲道理”。一定程度上说,另类的维权方式有多被依赖,我们距离正常的维权机制就有多远。

  汽车作为大宗消费,涉及金额大,消费者所遭遇的信息壁垒也相对较高,在这个领域,监管和法律有必要拿出更多针对性的举措,破除消费者的维权困境,让4S店可以“明白道理”,也让更多消费者可以“讲道理”。

回应消费投诉不能当“和事佬”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张 毅

  继女车主盘坐奔驰车盖维权的视频之后,又一段“女车主与西安利之星4S店交锋对话”的录音再次成为网络热搜。除了此前的权益和责任纠葛之外,收取金融服务费等一些涉嫌商业欺诈、经营款项私存等细节进一步曝光,使市场监管部门的角色表现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从4月9日接到市民热线转来消费者投诉信息,到11日的行政调查介入,再到12日对涉事4S店相关涉嫌质量问题立案调查并对涉事车辆依法封存委托鉴定,以及13日再次责成“利之星”4S店尽快落实退车退款事宜,并组织“利之星”4S店负责人与投诉人对话协商,应该说,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表现不算缺位,也没有失声。不过,投诉人为何依然选择“非常规维权”呢?这恐怕与消费者基于过往经验对通过制度维权的信任不足和期许不高有关。

  近年来,随着消费升级趋势不断持续,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矛盾也日益突出。数据显示,近年来消费领域的权益矛盾78%以上集中在房地产中介、金融服务契约、汽车和电子产品质量和教育培训等新型消费领域。无论从涉事消费产品的技术复杂性或是涉事企业营销模式的“套路”程度来看,都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出了新课题,同时也对市场监管部门维护市场公平、净化市场秩序能力的新考验。

  回溯上述奔驰车主维权事情经过,笔者以为,监管部门在回应消费者和社会舆论方面至少有两点需要改进。

  一是对消费者投诉回应不及时。自4月9日接到投诉信息后至11日介入,13日当地监管部门才对外发布调查立案信息,致使三四天时间内网络舆情升级,事态不断发酵。

  二是对消费者投诉的表态不明确。根据4月13日当地监管部门发布的信息,当天“组织‘利之星’4S店负责人与投诉人对话协商,努力促成双方达成解决问题的一致意见”。协商对话当然有必要,但监管部门的职责恐怕不能仅止于此。比如,针对当事消费者投诉的被诱导参与金融服务并收取高额服务费、金融服务费被要求微信转入第三方个人名下以及汽车消费“三包”政策在此案的适用性等,监管部门都完全可以在最短时间内作出是否合法合规性判断,并将其告知公众和投诉人。

  效率和公平是市场经济环境秩序的两大要义。其中,基于政府和企业公信力的“公平”原则,更是激发市场活力、培育消费信心、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可持续发展的压舱石。就此而言,此次备受关注的消费者投诉西安“利之星”4S店事件,不仅有利于完善世界级品牌汽车销售服务业的行业生态治理,对于政府职能改革后的市场监管部门深化、优化市场治理能力也未尝不是提升和改进的机会。(张 毅)

西安奔驰事件:别让消费者维权这么难

来源: 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默城

  近日,陕西西安女车主因坐奔驰车顶哭诉维权成为网络热点。该车主13日表示,已向西安市市场监管局联合调查组递交资料,配合调查,继续维权。奔驰方面表示,已派专门工作小组前往西安,将尽快与客户预约时间以直接沟通,力求在合理的基础上达成多方满意的解决方案。目前的最新情况是,西安的市场监管部门已对这家4s店立案调查,并责成尽快退车退款。

  其实,此事并不复杂。具体过程是,一名消费者刚买了新车,就发现车辆发动机存在漏油问题。此后,她多次与4s店沟通解决,却被告知无法退款也不能换车,只能按照“汽车三包政策”更换发动机。

  我们先来释疑一下什么是“汽车三包政策”,简单说就是汽车企业对所销售车辆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政策,虽然有包换和包退的规定,但前提得是达到相应的修理次数和修理时间,比如退车就有一个前提是,发动机换两次仍不正常方可退车。

  这样看起来,在西安奔驰事件中这家4s店按照“汽车三包政策”更换发动机的回应好像没有问题,但实际并非如此。三包政策实际上着眼于的是购车后一段时间内的产品质量问题,说白了是购车后期的一个产品质量托底工作。其唯一的前提就是在购车时,产品本身是没问题的,是合格的,也只有如此,才谈得上之后的“三包”。

  此事件中,女消费者刚提车就漏油,这是严重的质量问题,也就是说,产品本身就是不合格的,还谈不上进入包修的阶段。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消费者要求退款或者换车的诉求,是完全正当且正义的,不应该受到任何限制。但4s店却拿着“汽车三包政策”来给消费者添堵,并造成了“消费者无奈坐车盖撒泼维权”的尴尬情境。把“汽车三包政策”当成金牌令箭,侵犯消费者正当合理的权益,是在主观层面曲解相关政策和法律。

  其实,无论是这次的西安奔驰事件,还是前几天的图片版权之争,都有着共同的现实启示,那就是法律不该成为作恶人的保护伞。进一步说,法律应该一步步挤掉现存的空白和漏洞,加强惩戒力度,为消费者的维权机制保驾护航。不给无良商家自我发挥的机会,让所谓的“店大欺客”没有生存的土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构筑一个铜墙铁壁的世界。

  无独有偶,近日河南郑州的王女士通过媒体曝光,称在郑州之星奔驰4S店花40万买的奔驰,提车不到24小时,行驶中方向盘助力系统突然失效。王女士要求退换,4S店称在反馈处理。其实,类似事件经常在现实中上演,去各种4s店门口维权的标语更是数不胜数。对此,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应该汗颜,在追求法律更加严谨细化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要追求监督管理层面的深入与规范。(默城)

用良好的网络舆论生态来凝心聚力

来源:中青在线

  今年2月底发布的第43期《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12月,我国网民人数达8.29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9.6%,手机网民人数达8.17亿,网民通过手机接入互联网的比例高达98.6%。

  中国的网民人数远远超过了欧洲的总人数,数以亿计且以手机上网为主的网民形成了一个信息能及时交换、人员能快速动员、能量能迅速聚合,而且又超越时空、超越文化、超越民族的“超级社会”,形成了挑战与机遇并存的“最大变量”。在这个“超级社会”里,如果风清气正、生态良好,那线上线下的人民群众就能受益;如果乌烟瘴气、生态恶化,那线上线下的人民群众就会遭殃。

  2016年4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建设网络良好生态,发挥网络引导舆论、反映民意的作用。做好网络舆论工作,事关旗帜和道路,事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事关顺利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事关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凝聚力和向心力,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网民来自老百姓,老百姓上了网,民意也就上了网。群众在哪儿,我们的领导干部就要到哪儿去。”习总书记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走网络群众路线,回应网民关切,引导和纠正网络上的错误看法等,使互联网成为发扬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监督的新渠道。

  从近来的热点事件不难看出,网络舆论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既要看到“哭诉维权”的奔驰车主通过网络舆论成功维权,也应看到巴黎圣母院火灾引发各执一词的争论。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网络社会对现实社会的影响力空前,各种力量在网上竞相发声。无论是惊天动地的大事还是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可能引发网络舆情后迅速扩大蔓延、形成浩大声势。网络如千万匹烈马,我们既要充分利用它的力量和速度来日行千里,又要防范它的野性和任性带来的风险。这就需要我们摸准它的“习性”,熟悉它的“路数”,引导它始终朝着既定的目标、正确的方向飞驰。

  在互联网时代,我们要充分发挥互联网的思想引领作用,牢牢把握网络舆论工作的政治导向,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管互联网,全面加强党对网络宣传舆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一手弘扬正能量,一手抑制负能量;树立互联网思维,站在网民的角度思考和交流,坚持疏堵结合,对实事求是的争论以及善意的意见建议沟通交流和采纳,对不了解情况的要及时宣介,对模糊认识要及时廓清,对怨气怨言要及时化解。

  法律是底线,网络技术是思维和手段。对于庞大的网络社会,只有采取依法治网、依纪治网、以德治网、以网治网的综合治理措施,才能扫除网络社会的魑魅魍魉,净化网络生态,让网络这个“最大变量”成为凝心聚力的“最大增量”,助力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申正勇

 【故事新说  维权】

曹操“卖奔驰”,他选择撒泼维权

来源:中华文化溯源2019-04-19 09:29

  1

  建安五年(公元200年),曹操的头风病又犯了,躺在床上哀声连连,偏在这时,他收到了一封信。躺在床上读完全文,曹操惊出一身冷汗,忽地坐了起来,头风病竟然就好了。

  这篇文章就是陈琳所作的《为袁绍檄豫州文》。当时,曹操和袁绍正在官渡对峙,陈琳为主公袁绍写下这篇檄文,痛斥曹操是“赘阉遗丑,好乱乐祸,污国害民,毒施人鬼……”(此处省略1000字)

  后来,袁绍战败,陈琳被俘,曹操没有杀他,反而让他担任司空军师祭酒。由此,曹操爱才的名声远播,成为一时文士争相投靠的“大牌”。

  2

  这一年,许都街头走来一个年轻人。他的眼神里充满了对建功立业的渴望,也充满了对芸芸众生的不屑。

  他的身上怀揣着一块刻字的木板,那是古代人的“名片”。他本以为可以扬名四海,却没想到处处碰壁,以至于“名片”上的字都已经漫漶不清了。

  他想不通,自己文采斐然,辩才无双,怎么就沦落成一枚无人问津的“许漂”了呢?

  历史上,孔融和祢衡是忘年交

  这个恃才傲物的年轻人就是祢衡。

  3

  孔融非常喜欢祢衡的才能,写了一篇《荐祢衡表》,推荐给“大牌”曹操。然而,曹操根本没把他当回事,这让祢衡的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在孔融多次举荐之后,曹操终于答应任用祢衡了。他听说祢衡擅长击鼓,便召他为“鼓史”,仅仅做一个打鼓的小官。

  满腹经纶的祢衡内心窝囊极了,但是他又不能不干,毕竟自己还要为稻粱谋。

  这天,曹操大宴宾客,检阅鼓人们的鼓曲。

  按规矩,鼓史们必须脱掉原来的衣服,换上专门的服装。但是,轮到祢衡上场的时候,他却穿着自己的衣服,忘我地演奏《渔阳》鼓曲,容貌姿态与众不同,鼓曲声音节奏悲壮,听到的人无不感慨。

  曹操身前的一个下吏呵斥:“你这鼓史为何不换衣服?”

  还陶醉在音乐和孤苦中的祢衡一下子炸毛了,这些日子来的委屈突然就爆发了。

  他二话不说,脱掉了全身的衣服,赤身裸体地站在那里,挑衅曹操:

“一定要把文化人逼成泼妇吗?我就不信天下没有说理的地方!”

  这一幕把曹操看愣了,最后只能哑然失笑:

  “本想羞辱祢衡,没想祢衡反而羞辱了我。”

  4

  宴会结束后,孔融劝说祢衡去给曹操赔罪。

  祢衡来了,他只穿着普通的单衣,缠着普通的头巾,手里拿着三尺长的大杖,坐在大营门口,用大杖捶地……

  干嘛呢?

  他把曹操大骂了一顿。对他来说,这个表面上爱才惜才的“大牌”曹阿瞒,实在太伤人了。

  他只希望从今以后不再有文士需要通过裸体击鼓、大营前骂人的方式来吸引“大牌”用人单位的注意。

  祢衡看着阒寂无声的大营,心中默默地说着:“希望从今以后,我们能够优雅地解决问题。”

  5

  三国乱世,骂过曹操的人何其之多,但是唯独祢衡之骂惊天动地,甚至后来小说《三国演义》里,还留下了“击鼓骂曹”的名段。

  陈琳的《为袁绍檄豫州文》虽然连曹操本尊都折服了,却没有在历史上留下太多的痕迹。相比之下,祢衡《击鼓骂曹》却成了京剧老生的传统剧目。祢衡之骂虽然没有留下什么传神的文句,但是却留下了足够精彩的体态语言,他通过在曹操面前秀裸体的方式,在历史长河中留下了诙谐又令人哭笑不得的一幕。

  很多年后,击鼓骂曹的表达方式被一位女研究生活学活用,上演了一幕坐在奔驰车引擎盖上大哭维权的精彩好戏。

  果然管用!

  奔驰怂了。

  不要惹读过书的人,他们要是疯起来,整个世界都会颤抖。 

侯晓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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