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政荒唐事:学生分数不达标,老师学校交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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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 2004-07-01 周伟、邬焕庆 新华社南昌6月30日电题:违法行政荒唐事:学生分数不达标,老师学校交罚款 今年5月,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昌东镇政府给全镇中小学下发了一份文件,文件中强调:如果镇中学初三年级升高中的升学率、镇里各小学每学年下学期的考试分数不达标,学校和教师要交罚款! 这一事件在当地激起了全镇许多中小学教师的强烈反响。有关专家就此事指出:这是一起典型的违法行政的荒唐事。 教师:出台这样的文件很荒唐!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这份文件是以昌东镇政府名义下发的正式文件。文件说,为提高昌东镇中小学校的整体教学质量,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促进学校之间和教师之间的良性竞争,以达到奖优罚劣的目的,经镇党委研究,特制订《昌东镇中小学教学质量考评办法》。如果镇里中学初三年级升高中的升学率、各小学每学年下学期的考试分数超额完成任务,将由镇财政给校内有关人员(包括校务会成员、任教老师和班主任等)发奖金;反之,如果没达标则校内有关人员和学校都将被罚款。 记者在昌东镇光明小学、昌东一小等学校采访时,许多老师愤怒地说:“出台这样的文件很荒唐!” 老师们认为,镇政府对我们进行罚款没有法律依据。学校的教育工作不能只通过分数来衡量。如果一味追求分数,那还要素质教育干什么?况且教书育人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一个地方的教学成绩不可能像搞“政绩工程”那样,在短短一两个学期内来一个飞跃,除非造假或掺水分。 镇政府:“改革”的力度可能过大 在就这份文件的出台进行解释时,昌东镇强调了自己的“罚”理。 分管教育的副镇长李雪勇说,2003年5月,南昌市南昌县的两个乡镇合并划入南昌市高新区管理,并更名为昌东镇。由于高新区没有设立教育局,因此昌东镇各学校的人、财、物全部由镇政府负责管理。镇里考虑,全镇的教育基础薄弱,与南昌市市区的学校相比差距很大。为了提高教学水平,镇里先是考虑由财政出钱奖励先进学校、先进教师,后来又认为不能只奖不罚,所以出台了这样一份文件。 对于部分老师有“不同”看法,李雪勇认为过去这里的老师干好干坏一个样,从来没有竞争机制。因此,新机制的出台必然要触动部分老师的利益,况且有不少老师是民办教师转过来的,有压力也是可以理解的。 昌东镇中心小学负责管理全镇各小学的教学工作。镇中心小学校长胡汉华说,镇党委、镇政府一心想把学校的教学质量提高上去,因为过去我们这里有的年级的个别班考试平均分只有20来分,老师上课就溜号的现象也不少。不过胡汉华也承认,老师反应如此强烈与此项工作推进力度过大、节奏过快有关系,而且教学质量确实也不是一下子就能提高上去的。 专家:这是典型的政府违法行政 专家认为,虽然在昌东镇政府看来,出台罚款规定是出于“促进”教育的“好意”,但实际上这起罚款事件实质上是违法行政。 “应该明确的是,镇政府对学校和老师进行罚款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中央党校研究室赵杰博士指出,“以罚款的方式来推动教育发展,不能不说我们政府的依法行政意识太淡薄了。这起荒唐罚款事件的背后是目前仍在各个领域存在的政府违法行政。” 参与行政许可法起草工作的有关专家也指出:这起事件再次表明,违法行政依然普遍存在,政府管得太多,政府越位、缺位、错位现象突出,但同时政府应该履行的职责又没有履行好。管得太多、权力太大的全能型政府往往顾此失彼,政府许多“红头文件”在出台时确实应该受到法律的约束。 在采访中,昌东镇一些老师认为,对农村学校强化教学管理非常有必要,管理的手段也有很多种,但是单纯依靠奖励或罚款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目前,“昌东事件”也得到了江西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视。 江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杨慧文认为,昌东镇通过政府行为来制订教学质量考评办法的做法不合适、不可取,既不符合国家教育法规,也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相适应,应该立即进行纠正。此外,昌东镇这样做也容易产生不正确导向,比如导致农村学校该开设的课程不开设,没有必要补课的学校来补课,还给老师带来极大的心理压力,致使老师难以安心从教。昌东镇应该通过更科学、更合理的方式来对教育工作进行评价,比如后进生的转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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