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明,字钟诚,乌程 文言文阅读题答案及原文翻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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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语文教学资源网 → 杂文参考 → 文言文阅读翻译 2018-04-17 手机版 | ||||
张永明,字钟诚,乌程人。嘉靖十四年进士。除芜湖知县。献皇后梓宫南祔,所过繁费不赀。永明垩江岸佛舍为殿,供器饰箔金,财用大省。寻擢南京刑科给事中。寇入大同,山西总督樊继祖,巡抚史道、陈讲等不能御,永明偕同官论其罪。已,又劾兵部尚书张瓒黩货误国,又劾大学士严嵩及子世蕃贪污状。已,又劾兵部尚书戴金为御史巡盐时,增余盐羡银,阻坏边计。疏虽不尽行,中外惮之。出为江西参议。累迁云南副使,山西左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伊王典楧恣横,永明发其恶,后竟伏辜。四十年迁刑部右侍郎。未上,改吏部,进左。寻拜刑部尚书。居数月,改左都御史。条上饬历抚按六事。御史黄廷聘按浙归,道湘潭,慢知县陈安。安发其装,得所携金银货币。廷聘皇恐谢,乃还之。永明闻,劾罢廷聘。浙江参政刘应箕先为廷聘论罢,见廷聘败,摭其阴事自辨。永明恶之,劾应箕,亦斥。故事,京官考满,自翰林外皆报名都察院,修庭谒礼。 后吏部郎恃权,张濂废报名,陆光祖废庭谒。永明榜令遵故事,列仪节奏闻,诏诸司遵守。郎中罗良当考满,先诣永明邸,约免报名庭谒乃过院。永明怒,疏言:“此礼行百年,非臣所能损益。良轻薄无状,当罢。又卿贰大臣考满,诣吏部与堂官相见讫,即诣四司门揖,司官辄南面答揖,亦非礼,当改正。”良疏辨,夺俸。诏礼部会礼科议之奏言永明议是自今吏部郎其承旧制九卿翰林官揖四司当罢诏可。永明素清谨。掌宪在严嵩罢后,以整饬纲维为己任。会给事中魏时亮劾,永明力求去,诏许驰驿归。明年卒。赠太子少保,谥庄僖。 10.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3分) A.诏礼部/会礼科议之/奏言/永明议是/自今吏部郎其承旧制/九卿翰林官揖四司/当罢/诏可 B.诏礼部会礼科议之/奏言/永明议是自/今吏部郎其承旧制/九卿翰林官揖四司/当罢/诏可 C.诏礼部/会礼科议之/奏言/永明议是自/今吏部郎其承旧制/九卿翰林官揖四司/当罢/诏可 D.诏礼部会礼科议之/奏言/永明议是/自今吏部郎其承旧制/九卿翰林官揖四司/当罢/诏可 11.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除:任命,授职;擢:提升官职;迁:调动官职;拜:授给官职。以上全指官职的升迁。罢:罢免。停职:表示罢官的词还有黜,废等。 B.伏辜:指服罪;承担罪责而死。该记带出自《诗经•小雅•雨无正》“舍彼有罪,既伏其辜。”近义词有“伏法”,即“因犯法而被处死刑”。 C.考满:明代针对每一位任职到一定期限的官员进行的一般性考核。三年一考,三考为满,考满之日,由有关部门量其功过,依此决定其升降去留。 D.掌宪:指掌管风纪法制;又是都御史的别称。都御史即为都察院的长官,都御史职专纠劾百司,辩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 12.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张永明精打细算,节俭开支。任职芜湖期间,献皇后的棺椁路过芜湖,他用石灰粉刷江边的寺庙作为供奉棺椁的场所,供奉的器具仅用箔金装饰,使费用大为节省。 B.张永明恪尽职守,不畏强权。任职南京给事中期间,他接连弹劾山西总督樊继祖、兵部尚书张瓒、大学士严嵩及子世蕃等人,奏疏虽不尽行,朝廷内外都很害怕他。 C.张永明坚守正道,处事公允。浙江布政司参政刘应箕曾被黄廷聘检举而免官,后来见廷聘被免官,便搜集廷聘的罪行为自己辩护。永明厌恶他的为人,弹劾应箕,将他免官。 D.张永明为官清廉,小心谨慎。张永明在严嵩罢官以后任都御史,以整顿纲纪为已任。后来给事中魏时亮弹劾他,永明于是竭力请求辞职,皇上准许他乘坐公家驿车返乡。 13.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1)安发其装,得所携金银货币。廷聘皇恐谢,乃还之。(5分) (2)永明榜令遵故事,列仪节奏闻,诏诸司遵守。(5分) [参考答案] 11.A(A项“以上全指官职的升迁”表述错误,除指的是朝廷授予没有官职的人相应的官职。) 12.C(“搜集廷聘的罪行”错误,阴:私事。应是“搜集廷聘的私事”。) 13.(1)陈安打开他的行李,发现了他所携带的金银钱财。廷聘惊慌地向他请罪,陈安便将财物还给他。(关键词“发”“皇恐”“谢”各1分,句子大意2分。) (2)张永明张榜命令遵守旧制,并制定报名、谒见的礼节上奏皇上,皇上诏令各部严格遵守。(关键词“榜”“故事”“奏闻”各1分,句子大意2分。) [参考译文] 张永明,字钟诚,乌程人。嘉靖十四年进士。任芜湖知县。献皇后棺椁南运合葬,经过的地方费用繁重。永明用石灰粉刷江边的寺庙作为供奉棺椁的场所,供奉的器具仅用箔金装饰,使费用大为节省。不久提升为南京刑科给事中。敌寇侵入大同,总督山西军务樊继祖及巡抚史道、陈讲等人不能抵挡,永明与同僚指控他们的罪行。不久,又弹劾兵部尚书戴金任巡盐御史时,增加多余盐两的耗银,破坏边防大计。所上奏疏虽未全部施行,朝廷内外都畏惧他。出任江西布政参议。屡经升迁至云南按察副使,山西左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的职务巡抚河南。伊王典木楧放任不羁,永明揭发他的恶行,伊王后来终于伏法。嘉靖四十年升任刑部右侍郎。尚未赴任,改为吏部右侍郎,晋升左侍郎。接着又拜官刑部尚书。在任几个月,改任左都御史。奏陈督察各地抚按官员的六条措施。御史黄廷聘巡按浙江回京,途经湘潭,轻慢知县陈安。陈安打开他的行李,发现了他所携带的金银钱财。廷聘惊慌地向他请罪,陈安便将财物还给他。永明听说了此事,弹劾并罢免黄廷聘。浙江布政司参政刘应箕原先遭黄廷聘检举而免官,现在看到廷聘失败,便搜集廷聘的私事为自己辩护。永明厌恶他的为人,弹劾应箕,也将他免官。按照惯例,在京的官员任满考核,除翰林官员外都到都察院报名,并在都察院行谒见之礼。 后来吏部郎官倚仗权势,张濂废除了报名,陆光祖废除了谒见之礼。张永明张榜命令遵守旧制,并制定报名、谒见的礼节上奏皇上,皇上诏令各部严格遵守。吏部郎中罗良当任满考核,先到永明家拜见,请求免去报名和谒见礼再到都察院去。永明很生气,上疏说:“这个礼仪已经实行了百年,不是臣下能够随意增减的。罗良轻薄无礼,应当罢免。又卿贰大臣任满考核,到吏部与尚书等见面完毕,即往吏部各司作揖行礼,各司官员都站在门口南向作揖回礼,这也不符合礼仪,应当改正。”罗良上疏分辨,被罚扣俸禄。皇帝诏令礼部会同礼科评议此事,礼部上奏说:“张永明所奏正确。今后吏部郎官应遵守旧制。九卿及翰林官员对吏部各司行礼之事,则应当免去。”皇上下诏允准。永明一向清廉谨慎,在严嵩罢官以后任都御史,以整顿纲纪为己任。后因给事中魏时亮弹劾他,永明于是竭力请求辞职,皇上准许他乘坐公家驿车返乡。第二年去世。追赠太子少保,谥庄僖。 相关链接:文言文阅读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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