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正春,字兆震,侯官 文言文阅读题答案及原文翻译

中学语文教学资源网杂文参考文言文阅读翻译 2017-10-16 手机版


翁正春,字兆震,侯官人。万历二十年,擢进士第一,授修撰,累迁少詹事。三十八年十一月日有食正春极言阙失不报明年秋万寿节正春献八箴,曰:清君心,遵祖制,振国纪,信臣僚,宝贤才,谨财用,恤民命,重边防。帝不省。王贵妃薨,久不卜葬,正春以为言。命偕中官往择地,得吉。中官难以烦费,正春勃然曰:“贵妃诞育元良,奈何以天下俭之?”奏上,报可。

琉球中山王遣使入贡,正春言:“中山已入于倭,今使臣多倭人,贡物多倭器,绝之,便矣;否,亦宜诏福建抚臣量留土物,毋俾入朝。”帝是之。四十年,进士邹之麟分校乡试,私举子童学贤,为御史马孟祯等所发。正春议黜学贤,谪之麟,而不及主考官。给事中赵兴邦、亓诗教因劾正春徇私。正春求去,不许。顷之,言官发韩敬科场事,正春坐敬不谨,敬党大恨。诗教复劾正春,正春疏辩,益求去。帝虽慰留,然自是不安其位。寻改吏部,掌詹事府,以侍养归。天启元年,起礼部尚书,协理詹事府事。抗论忤魏忠贤,被旨谯责。明年,御史赵胤昌希旨劾之,正春再疏乞归。帝以正春尝为皇祖讲官,特加太子少保,赐救驰传,异数也。时正春年逾七十,母方期颐,率子孙奉觞上寿,乡间艳之。正春风度峻整,终日无狎语,倦不倾倚,暑不裸裎,目无流视,见者肃然。

(节选自《明史•卷二百十六》)

A. 三十八年十一月/日有食/正春极言/阙失不报/明年秋/万寿节/正春献八箴/

B. 三十八年十一月日/有食/正春极青阙失/不报/明年秋/万寿节/正春献八箴/

C. 三十八年十一月/日有食/正春极占阙失/不报/明年秋/万寿节/正春献几箴/

D. 三十八年十一月日/有食/正春极言/阙失不报/明年秋/万寿节/正春献八箴/

11. 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锌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A. 迁,古代称调动官职,一般指升职。左迁专指降官贬谪,比如白居易就曾左迁为九江郡司马。

B. 薨,是死的意思。古代天子去世叫崩,诸侯死为薨,大夫死曰卒,士亡日曰禄,百姓亡称死。

C. 吏部,为尚书省六部之首,掌管天下文职官员的任免、考课、升降、勋封、调动等事务。

D. 乞归,封建时代官员请假回家的专用语。类似的说法还有乞骸骨、乞身、解印、解甲归田等。

12. 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翁正春才学过人,敢于直谏。万历二十年,考中进土第一名,授职为修撰,又担任皇帝的讲官。他曾经向皇帝提出八点忠告,却没被采纳。

B. 翁正春审时度势,建言得当。他知道琉球中山王已经归附倭寇,就建议皇帝断绝和他们往来,不要让他们到京都朝贡。皇帝对此表示赞同。

C. 翁正春为官正直,不惧权贵。虽然韩敬的党羽很恼恨翁正春,但他坚持认为韩敬在科场徇私舞弊,有罪。后来又拂逆魏忠贤,被下旨责备。

13. 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1)进士邹之麟分校乡试,私举子童学贤,为御史马孟祯等所发。

(2)母方期颐,率子孙奉觞上寿,乡间艳之。

答案:

10. C【解析】首先把语句放入文本,结合上下文理解句子的含义,这句话的含义是“万历三十八年十一月出现日蚀,翁正春极力陈述朝廷的过失,皇帝没有答复。第二年秋天,万寿节,翁正春提出八点劝告”,这段话主要是叙述事情,有时间“三十八年十一月”“明年秋”,有人物“正春”,有事件“日有食”,根据这些内容进行断句即可。

11. D【解析】平常的学习中,考生应有意识的进行分类识记,比如科考类、官职升迁贬谪类、官职名称类等等。D项,“乞归,封建时代官员请假回家的专用语”有误,应是“请求辞职回乡”。

12. C【解析】对文本内容的理解和辨析,考生应找出选项对应的语句,然后与选项进行比较分析。C项,翁正春是治韩敬不恭谨的罪名;文章第二段说的是“顷之,言官发韩敬科场事,正春坐敬不谨,敬党大恨”,意思是“不久,言官告发韩敬在科举考场上的罪行。翁正春治韩敬不恭谨的罪名,韩敬的党羽很恼恨”,可见选项中“但他坚持认为韩敬在科场徇私舞弊”错误。

13. (1)进士邹之麟分管乡试,对举人童学贤徇私,被御史马孟祯等人告发。(“校”“私”“发”)

(2)翁正春的母亲正逢百岁生日,他率领子孙举杯献酒,祝她长寿,乡里人都赞美羡慕他。(“期颐”“奉觞”“艳”)

【解析】拿到句子之后,应先回归文本,然后分析句子中是否存在特殊句式和固定句式、短语,然后按照不同的句式进行调、换、删,再采取对译法,逐字进行翻译。第一句中,“分”,分管;“私”,对……徇私;“为”,表被动,被;“发”,告发。第二句中,“期颐”,百岁;“方”,正值;“奉觞”,举着酒杯;“艳”,赞美羡慕,形容词意动。

【参考译文】翁正春,字兆震,侯官人。万历二十年(1592),考中进士第一名,授职为修撰,升任少詹事。万历三十八年(1610)十一月出现日蚀,翁 正春极力陈述朝廷的过失,皇帝没有答复。第二年秋天,万寿节,翁正春提出八点劝告:即清净君王的心绪,遵循祖制,振奋国家纲纪,信赖臣僚,珍重贤才,节俭开支,体恤百姓,重视边防。皇帝并不省悟。王贵妃去世,许久不占卜葬地事宜,翁正春因此谏言。皇帝命令宦官去选择墓地,选取到了好风水的墓地。宦官却以此事烦杂费事而责难翁正春,翁正春非常愤怒地说:“贵妃生育了太子,为什么让天下人俭慢对待她?”启奏皇帝,答复可以。琉球中山王派遣使者朝贡,翁正春称:“中山王已归附倭寇,现在的使者多是倭人,贡物大都是倭国的器物,断绝与其往来比较好;要不然,也可以下诏让福建的地方官约略留下一些土物,不要让他们到京都朝贡。”皇帝对此表示赞同。万历四十年(1612),进士邹之麟分管乡试,对举人童学贤徇私,被御史马孟祯等人告发。翁正春提议废黜童学贤,贬斥邹之麟,却不 涉及主考官。给事中赵兴邦、亓诗教于是 弹劾翁正春徇私。翁正春请求辞官,皇帝不同意。不久,言官告发韩敬在科举考场上的罪行。翁正春治韩敬不恭谨的罪名,韩敬的党羽很恼恨。亓诗教再次弹劾翁正春,翁正春上奏争辩,更加恳求辞官。皇帝虽然安慰挽留了他,他却从此不安心自己的职位。不久,改派到吏部,负责詹事府,以侍养的名义回乡。天启元年(1621),出任礼部尚书,协助掌管詹事府的事务。言论拂逆了魏忠贤,被皇帝下旨责备。第二年,御史赵胤昌迎合魏忠贤而弹劾他,翁正春再度上奏请求辞官回乡。皇帝因为翁正春曾担任皇祖的讲官,特意加封他为太子少保,赐与敕令乘驿车驰归,在这当时可算例外。当时翁正春已经年过七十,母亲百岁,他率领子孙孝敬老母,乡里人都赞美他。翁正春的风度峻肃,整天没有轻慢的话,疲倦了从 不东斜西靠,暑天不裸露身体,眼睛不四处张望,看见他的人无不肃然起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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