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欠交150元学费 学校不给准考证未进高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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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考结束了,在考生皆大欢喜时,垫江县文兴中学考生张仁龙却沮丧不已———因欠交学校150元学费,他未及时领到准考证,连考场都没能进去,语文成绩计零分。 

  

  文兴中学是退休教师王文学投资开办的民办学校。高考前,王曾警告欠交学校150元学费的张仁龙:“不还清学费不准参加高考。” 

  

  高考第一天,其他同学都领到准考证,张却未领到。领考老师说校长曾交代,不交清学费就不发准考证。8时30分,领考老师得到校长指示:可发准考证,但需写欠条。张拒写欠条。8时50分,其他考生已全部进场,领考老师仍坚持须请示校长能否发给张准考证。张赶紧打电话让妹妹去校长家求情。当校长夫人告诉领考老师可发证时已是9时25分。按规定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张遂被拒之门外。 

  

  王文学说,当天上午8时许,自己表态让领考老师将准考证发给张仁龙,但要张写下欠条,此时距高考开考尚有几十分钟。他说,学校扣发准考证“肯定是不对的”。他说,已有成都、江西、重庆等地的高职、专科院校与学校联系,表示可录取张仁龙。今天上午,他已经和张面谈,如果张愿意,可以去这些地方读书;如果张希望复读,也可在学校复习。 

  

  此事引发重庆各界的极大关注。有人认为,事件中的老师以钱为重,一派商人做法,不能为人师表。张仁龙依法享有包括参加高考在内的受教育权,学校无权扣押准考证,其做法侵犯了张的受教育权。也有人认为,学生恶意欠费,学校无计可施。高中并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张仁龙享受学校教育,却未交费,拒写欠条,是对自己的前途不负责任。 

  

  垫江县教委有关人士称,教育主管行政部门正在进行调查,但因当事的领考老师一直找不到,目前无法作出处理。但如查实系校方无理扣发高考准考证,将根据有关法规严肃处理,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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