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若为王》一文中的一处标点(网友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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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林森

   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必修)第二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年12月版)第二单元收进了聂绀弩的杂文《我若为王》,文中有一处标点令我疑惑:

    我将听不见人们的真正的声音,所能听见的  都是低微的,柔婉的,畏葸和娇痴的,唱小旦的声音:“万岁,万岁!万万岁!”这是他们的全部语言:“有道明君!伟大的主上啊!”这就是那语言的全部内容。

    这里连用两个冒号,各有所司,最后一句“这就是那语言的全部内容”中的“这”就难以落实,而且这段话的层次也不清,不如干脆把这句话删掉(没有必要连续两次用“这”复指同一句话)。如果将第二个冒号改为分号,效果就不同了。冒号表提示,它正好可以管后面两句“话”(“万岁,万岁!万万岁!”和“有道明君!伟大的主上啊!”),这两句“话”各有一个说明附后,“话”在前,说明在后,构成两组句子,两组句子之间用分号间隔,层次清楚,一目了然。

   从内容上说,“这是他们的全部语言”应上属,即应是解释前一句“话”的,说明奴才们在帝王面前只会喊“万岁”;“这就是那语言的全部内容”则是解释后一句“话”,说明奴才们无论是喊“万岁”还是说别的什么,其内容只有一条:称颂帝王。而这两方面就是“我”若为王之后所能听到的“声音”。所以提示在前,分语言形式和语言内容两方面加以解说,说明在帝王面前除了“奴性”之外,没有别的个性。

   在这之前,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试验本)第六册(文科·限选)(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年6月版)曾首次选进了这篇文章,此处也是用冒号。那篇课文的注释说明该篇选自《血书》(上海群益出版社1949年版)。我上网查询的结果,所有的版本都是这样标点的。所以,如果此处标点有误的话,应该不是教材编者的校核问题,而是原始版本如此。我们“假定又假定”,不排除聂绀弩先生自己的疏略或笔误,出版者一仍旧版,陈陈相因,以至于至今没有改正。当然也可能是笔者学术浅薄所引起的一个“庸人自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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