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思曲》与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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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

    你或许是我写的《书剑恩仇录》或《碧血剑》的读者,你或许也看过了正在皇后与平安戏院上映的影片《相思曲》(Serenade)。这部影片是讲一位美国歌唱家的故事,和我们的武侠小说没有任何共通的地方,但我们这个专栏却是上天下地无所不谈的,所以今天我谈的是一部电影。也许,百剑堂主明天竣的是广东鱼翅,而梁羽生谈的是变态心理。

    这一切相互之间似乎完全没有联系,作为一个随笔与散文的专栏,越是没有拘束的漫淡,或许越是轻松可喜。但《相思曲》据说是从美国作家詹姆斯·凯恩(JanlesM.Cain)一部同名的小说改编的,我在三四年前看过这部小说,现在想来,不觉得小说与电影之同有什么关系,后来拿小说来重翻一遍,仍旧不觉得有什么关系。

    你看了电影之后,一定会觉得这是一个普通的俗套故事,不知道有多少美国影片曾用过这个故事:一个艺木家受到一个贵妇人的提拔而成了名,两人相爱了,后来那贵妇抛弃了他,使他大受打击,但另一件真城的爱情挽救了他。然而小说的故事却不是这样的,完全不是。

    凯恩的作风与海明威(ErnestHemingway)很相像,他们两人再加上司各特·菲兹杰拉德(F.ScottFitzgerald)和威廉·福克纳(WillianlFaulkner),这几位美国第一流的作家对欧洲近代小说发生了相当大的影晌。凯恩有点模仿海明威,不论题材和风格都有点相似。这部《相思曲》的小说,造句筒短有力,描写激烈的感情、粗鲁的火热的性格,在性的方面肆无忌惮,都很像海明威)但社合意义却胜过了海明威大多数的作品。

    电影里的女主角(莎列妲·梦桃所饰的黄亚娜)是一个有钱小姐,在小说里却是一个妓女;电影里教堂那一场戏庄严肃穆,马里奥·兰沙虔敬地唱着《圣母颂》,但在小说里,马里奥,兰沙沙所饰的这个男主角丹蒙却在教堂里强奸这个妓女,而黄亚娜后来也不加拒绝。

    单是这两个例子,你就会想到,电影与小说的风格是截然相反的。是不是电影的文雅比较好些呢?我以为一店也不是。

    在小说里,黄亚娜是一个墨西哥的印第安人,是一个妓女,男主角丹蒙和她同居(决不是结婚),把她偷偷带到美国。丹蒙在舞台上和电影界都成为大明星。电影的制片人温斯敦很憎恨黄亚娜,他怕观众们知道她的身世之后会大大影响丹蒙的票房价值,于是去报告移民局,要把她驱逐出境。黄亚娜和丹蒙是真城相爱的,她不愿这场真挚的爱情被金钱、名声、种族偏见所毁掉,于是在一个酒会里用斗牛的剑把温斯敦剌死,丹蒙和她逃到了危地马拉。

    结局是很悲惨的,丹蒙越来越潦倒,天天在下等妓院里厮混,黄亚娜终于离开了他,又去当妓女,在追逐中,黄亚娜被警察打死。

    这是一个很有力量的故事,控诉恶劣的社会怎祥摧毁一个歌唱的天才,怎样杀死一个善良的少女,怎祥破坏一桩纯洁的爱情,但好莱坞杷这个有力的故事改交为一个女人祸水的公式。

    小说中有一段活(小说是用第一人你写的),表示了作者对好莱坞的看法,也说明了好莱坞为什么要用现在的方式来摧毁这部文学作品,书中这祥说:“我不喜欢好莱坞。我所以不喜欢它,一部分是由于他们对待一个歌唱家的方式,一部分是由于他们对她的方式。对于他们,歌唱只是你所买的东西,你必须付钱的东西,演技、剧本的编写、音乐以及其他所有一切他们所使用的东西都是这样。这些东西本身可能自有其份值、这种念头他们从来没有想到过。他们认为本身自有其价值的,那只有制片家,他决不知道勃位姆斯与艾荣·柏林之间有什么分别,他不会知道歌唱家与哼时代曲的人有什么分别,直到有一天晚上,二万多人高声大叫要听那唱时代曲的人唱歌,他才懂得两者的不同,除了遍剧部替他写好的故事大纲之外,他不合读书,他甚至不合说英语,但他自以为是精通音乐、歌唱、文学、对话以及摄影的专家,只因为有人把奇勒·基宝借给他拍一部影片,于是他成功了。”

    小说家凯恩对于好莱坞一点也不尊敬,于是他们对他的小说也使用了暴行,不过不是在教堂里,是在摄影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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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不能只读一个月

三毛

三毛:

    我是个学生,平常课业压力甚重,在课余只能阅读一些翻译作品和中国作家的散文及报章杂志的文章。个人对文学非常有兴趣,但涉猎不多,常感心虚,现在寒假到了,有一个月的假期可以好好的研读,希望能有些许的收获,能否请您推介一些值得阅读的好书或学习的方向。盼回音。

敬祝安好

史及尧敬笔

(站长注:这是史及尧写给三毛的一封信,以下是回信。)

史先生:

    在我的看法里,念书的人往往有许多不同的心态和要求。有些人将读书当做一种松驰紧张生活的消遣,这种人,便可能看些轻松而不太费心的书本或杂志,看完熄灯安睡,这对健康有益,是极好的娱乐。也有一种人,将读书当作人生的特种兴趣,他们看书可能便有了更进一步的品味与境界,是比较深入的。更有一种人,将读书视为人生最大的事业,既然是事业,便必然有计划与经营,一步一步来,慎重的挑,仔细的读,甚而阅书之后,用文字记下心得或发表感想,是更有组织的看书法。我个人,很有趣的是,以上三种心态与要求,多多少少都包括了在内,并不是只有一种心态,这么一来,时间便占去很多,可是甘心。总觉得,既然我们身为中国人,对于丰富的中国文化便当首先去涉猎才好。思想性的文字与书籍,我爱老子、庄子、孙子和孔子。文学部分,以我的浅见,《红楼梦》与《水浒传》是白话文学中极易引人入迷的两本好书,不过《水浒》后几十回便不太喜欢了。先从《红楼梦》看起是一个好开始,因为它涵盖的东西太多太广太深,而又绝对不枯燥,是伟大的书。至于翻译作品,我的看法是,要译笔好的才看,译笔好不好,细心看上数页便可了然。如果时间不够,流行畅销小说便先不要看了——除非你只是想看了消遣。相信世界名著,它们是经过千锤百炼的著作,必然不会太坏。如果一时不能看大部头的书——假设你已在看《红楼梦》了,那么西方的文学,可以先看短篇小说。我个人极爱海明威的短篇,也深喜马奎斯。毛姆的作品故事性强,初看是引人的,他的短篇也好。旧俄作家的文字中,人性的光辉明显而深刻,只怕初看的读者对于那些极长的人名会不耐烦,忍一两本,便顺了。

    文学的领域浩如烟海,你信中说有一个月的时间,这很少。一个月,慢慢看一两本书,看出心得来就不错了,这么短的时光,要说什么才好呢?登堂入室需要长期的培养,用一生的热爱去对待书本都是不够的。

    如果我只有一个月的时间,只一个月,我便去看一本法国作家——圣厄佐培里SAINT EXUPERY著的《小王子》。用一个月去看它,可以在一生里品味其中优美的情操与思想。也是绝对不枯燥的一本好书。

    一说文学,便很急,写来不能停,但是,你只有一个月,便就此停笔吧。谢谢你。

祝多些时间

三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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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拒绝

 陈村 

    我打开书橱,想找一本可以让我说一说的小说。当目光扫到《丧钟为谁而鸣》时,我想就是它了。我读了他的许多书,应该用此书来清理自己对欧内斯特·海明威的情感。

    我读得较早较多的是海明威的短篇,其中的有些篇什如《乞力马扎罗的雪》等曾一再读过。还有就是《老人与海》,读海明威的人总是先读它,因为它与诺贝尔奖有关。一个老人,一个孩子,一个大鱼,抽象到了至美。我从那些文章里看到了人人都看到的所谓“电报式的语言”,看到海明威宣扬的冰山的理论。有一阵我也用了许多的短句,味道当然是不一样。海明威向来有很多的模仿者,据说还设了一个奖看谁模仿得更像。然而这个人,我们能够模仿他的句式,但模仿不了他心中的骄傲和孤独。我们能够整容的只是表皮,内心依然如故。

    《丧钟为谁而鸣》是海明威的一部有名的长篇(他写的东西几乎都很有名),也是他写得最长的小说。小说写了西班牙内战时期,美国志愿人员罗伯特·乔丹奉命去炸毁一座桥。三天中发生的故事写了中文的五百多页。按照冰山理论,它原本应该有五千多页。

    有些话是在所谓的艺术之外的,海明威有他的英雄感和正义的冲动。他的英雄都不是歹徒,这在今天就算是古典的写法了。他的人物可能粗俗,但不委琐。想来只有在描绘自己心中过得去的情景时,他才能做到感情饱满。他只写自己感兴趣的事物。他通常感兴趣的是战争,斗牛,打猎,受伤流血,性爱。在他的小说中,无疑有很多对话,但是,动作始终是最重要的因素。他很难得地是个动的作家。他小说中的动作占据着灵魂的地位。在《丧》中,整个的小说期待的是炸桥那个动作。然而炸桥的动作并非全部。海明威在小说的前面引了约翰·唐恩的一段话:“谁都不是一座岛屿,自成一体;每个人都是那广袤大陆的一部分。如果海浪冲刷掉一个土块,欧洲就少了一点;如果一个海角,如果你朋友或你自己的庄园被冲掉,也是如此。任何人的死亡使我受到损失,因为我包孕在人类之中。所以别去打听丧钟为谁而鸣,它为你敲响。”

    由此可见,他在乎的是做出动作的人,是有抽象意味的人。所有的丧钟都为他敲响。

    这也成了古典。古典的作家和写法,比现代作家作品更有“心肠”。他们在乎。他们的心胸比较博大,情感比较热烈,语调比较纯正。另外,我想,他们是宁肯裸泳也不穿比基尼的。他们常常会“不屑于”或“羞于”什么。总之,他们不太花哨。

    我对海明威印象很深的一点是他有洁癖。这个粗人的文字非常干净,他的叙述明朗准确,再有,是男性化的。他的内心很柔软还有忧郁,他对生和死敏感。他对力敏感。作为男性化的一部分,他对女性的明媚与温情敏感。他生错了时代,只好感受到了迷惘,但还是偏着头要说,太阳照常升起。他经历了许多失败,还在说人可能失败但是不被打垮。在我的脑海里,这个人是一幅木刻,黑的白的,线条。别人可以去点彩,去朦胧,去野兽,去立方,他不能。他是典型的男人,爱好阳光大海,行动,杀生,好胜,还拍拍女侍的屁股。后来,当对自己不满意了,他把自己当成了猎物,一枪勾销。这个打猎的结局最终完成了他的形象。

    当我们读到海明威小说中人物做爱时的感觉:地是动的。当我们听到一个男人高喊“共和国万岁!”被枪杀,他的妻子迎着枪口接着高呼“共和国万岁!我丈夫、本村村长万岁!”我们对海明威没有话说。当我们看着断了腿的乔凡决心找死,以完成他自己的念头,我们也无话可说。是的,海明威经常令我们无话可说。早先看他的短篇构思精巧但结结实实,心想他的长篇怎么个写呢?谁知他的长篇也很漂亮。他有条不紊地叙述着,在《丧》中只有三天的路程,他却将一路上的风景都给我们指出来了。他的文章很难复述,因他的文章是用一些“好词”堆出来的,离开词,文章就变了味道。

    作为一个男人,做到海明威已经做绝了。作为一个企图炫耀男性的男作家,则没有更多的路可走。后来的人们用搀和着阴性的手法,中止了男性的鲁莽、愚蠢、狭隘和骄傲,甚至有了更显然的深刻。海明威不是无可挑剔的,他刻意的简洁给人做得太多之感,他男孩般的一厢情愿给人以赌气的印象。在他之后,我们读到更多的小说,小说一步步走向广阔和遥远,越来越聪明越浑沌了,而这些是海明威不接受的。这是小说的宿命,它只能向前。然而,在读过那一切之后,我还是十分怀念海明威的世界。这是一个男人无法拒绝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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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勇气

李国文 

    我第一次逛开封相国寺,殿里有一尊用整棵黄杨木雕刻出来的千手千目观世音菩萨,显得庄严肃穆,智慧安详,苦海慈航,法力无边的样子。我站在那里,久久地惊异于佛教艺术的创造性,特别敬佩初始创意者那无比丰富的想象力。真亏他想得出来。我在琢磨,要一千支手干什么呢?要一千只眼看什么呢?我终于感觉到这尊佛像在拥抱整个世界的时候,也洞穿整个人类的一切。

    于是,我悟到了,对于作家来讲,这千手千目观音,倒是位启导天使。写东西千万不能只有一手,看东西也不能一只眼睛。要敢于什么都写,要敢于什么都看。这就是天真烂漫的儿童,不停地向人询问为什么的原因。作家要没有这份赤子之心,既不能直面人生,也不能放性挥毫,落墨多禁忌,下笔如有绳,大概也就不可能像相国寺里那位菩萨,拥抱大千世界,洞悉人间万象了。

    所以,我赞赏汪洋恣肆的海明威:一会儿是意大利战场上的永别了的武器,一会儿是西班牙内战的丧钟,一会儿是乞力马札罗山顶的积雪,一会儿是老人独自驾舟在海上与鲨鱼的搏斗。变幻莫测,目不暇接,真不愧为千手千目的大师级作家。

    缩手缩脚,畏首畏尾,是成不了大器的。这就是鲁迅曾经说过的话了,他赞扬第一个敢于吃螃蟹的人,必定是位大无畏的勇士。现在,在文学领域里,那些格外循规蹈矩的人,已经禁忌到如此可悲的状态,谁要第一个瞧见螃蟹,比亚当吃下苹果的罪恶还要大。

    没有好胃口,身子休想强壮。林黛玉只敢吃一夹子螃蟹肉,所以弱不禁风。惟有不忌生冷,不畏腥膻,无论天上飞的,地下爬的,都敢去尝试的作家,才能写出活蹦乱跳的作品。禁食的结果,便像瘪皮臭虫,挤不出一点脓血。

    苏东坡吃河豚,人家问他什么滋味,以至于佳妙到何等程度,他给了四个字的评价:“值得一死”。这种敢作敢为的勇气,固然是作家所当有,在做人的道理里,不也应该如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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