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正定:当老师要交“上岗费”?未执教鞭先被“揩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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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教育报  2003-09-14

     本报讯 在河北省正定县,部分乡、镇政府以收“上岗费”、“捐资助教款”为由,给刚刚拿起教鞭的年轻教师设了个“坎”:想到我辖区中小学校当教师吗?先拿钱来!每个人少则7000元,多的达到2万元。 

  据《燕赵都市报》报道,在正定县部分乡镇,要想当教师,先缴“上岗费”。在报到之前,学区领导就转达了乡政府的“意思”:要想到南楼乡所辖中小学任教,先要找个“担保人”,再向乡政府缴7000元“上岗费”。几名教师对记者说:“乡里收钱后给开了张条子,盖的是南楼乡政府的公章,上边写的是‘上岗费’,还必须让担保人和教师本人签名。”记者请教师们拿出乡里开的收款条,他们说:“乡里把条子收回去了。” 

  在正定县,仅仅是南楼、新安两个乡镇向新教师收取“上岗费”、“捐资助学款”吗?事实并非如此。一位知情者透露,收款数额多少要根据各个乡镇的经济条件而定,富的乡镇多收,条件艰苦的少收,有的是7000元,有的是1.5万元,有的是2万元,个别经济条件比较好的乡镇竟然收到了2.5万元。 

  9月9日下午,记者来到正定县南楼乡政府采访。刚说两句话,南楼乡党委书记索伟华就连连挥手:“什么钱?没这回事。乡里收了钱,他们有收据吗?”最后,索伟华反问了记者一句:“他们来后就要开工资,乡里财政不足,就这一碗水,你说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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