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宋恩子吴祥子的办案原则——从《茶馆》看国民的“奴性”和“主子性”(网友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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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景保 

     《茶馆》里的宋恩子和吴祥子,原是前清的走狗,“专办革命党”的,也许很多从事革命活动的仁人志士就遭到了他们的残酷迫害,他们死心塌地为清政府效力,作为旗人的常四爷只不过说了句“大清国要完”,就被他们抓进了监狱。他们委实算是满清的“忠臣”了。可是,一改民国,本来应属镇压对象的他们摇身一变又成为“新生政权”的“同志”,“有皇上的时候,我们给皇上效力;有袁大总统的时候,我们给袁大总统效力”。他们的“办案原则”是:“谁给饭吃,咱们给谁效力。”

       “谁给饭吃,咱们给谁效力”透露出的是一种“狗性”,就好象哈叭狗一样,唯“饭”之命是听。狗,是不会有什么是非观念和法律观念的,谁给了它饭吃,谁就是它的主人。皇上给饭吃,皇上就是主人,皇上叫它咬“不忠于皇上”的人,它就咬“不忠于皇上”的人;大总统给饭吃,大总统就是主人,大总统叫它咬“忠于皇上”的人,它就咬“忠于皇上”的人。有一个成语叫“狗仗人势”,当皇上威风时,皇上的狗是可以凌驾于一切“贱民”之上的。满清皇帝倒台,作为走狗的宋恩子吴祥子们理应成为丧家之犬,人人得而诛之的,曾经受过他们欺负的人(如常四爷)理应可以扬眉吐气了。然而,无论哪一个王朝的统治者,对走狗都是需要的,他们不一定需要忠臣,却无法拒绝走狗。宋恩子吴祥子们凭着原有的狗性被新主人看中。丧家之犬得以找到新家,继续干着走狗的勾当,再一次将狗性发挥得淋漓尽致。

        孙中山先生的立国宗旨,是要恢复中国人做“人”的地位,把腰挺直,从“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中走出来,人人平等,天下为公,不再有主子,自然也不再有奴隶。然而,民国虽立,国民的“奴性”和“主子性”尚存。宋恩子和吴祥子之流在给“饭”吃的主子面前固然是走狗、是奴才,而在弱势老百姓面前又俨然

是恶狼、是主子。正所谓“在老虎面前是绵羊,在绵羊面前又成了老虎”。他们的脑袋中根本就没有“人权”“法律”“平等”之类的概念。由于上边“欠饷”,他们得以“非天天拿人不可,好得点津贴”,“就仗着有错拿,没错放的,拿住人就有津贴”。他们抓人的目的,并非是为了“强化治安”,而是为了“津贴”。撞到他们手上的老百姓,只好“破财消灾”了。你根本无法和他们斗,欲到他们的上级那里或者到法院控告他们?你不要命了不是?那些豢养他们的主子们怎么肯为了老百姓的利益去奈何自己的走狗?不告尤可,告了就是捅马蜂窝,不但找不回公道,反而可能断送性命,谁不掂量掂量?就比如王利发吧,明知道宋恩子吴祥子的“意思”是向自己勒索,却还得陪着笑脸,不敢说半个“不”字,你可以“不”呀,今天你“不”了,明天你的茶馆就得倒闭,你就得去上吊。老百姓的“奴性”在经过一系列如此这般的“教训”之后得以强化。谁敢奢望做“人”?大家都不想做“人”了,“想做人”的思想便成了“异端”,个别清醒的老百姓发出的“我们大家都有做人的资格”的呼号便被一片“打倒”声淹没,就象狱中的夏瑜宣传“大清的天下是我们大家的”招来了一顿拳脚一样。面对执迷不悟奴性十足的国民,夏瑜怎么不喊“可怜可怜”呢。

        孙中山先生临终时说:“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到底怎样才算“成功”?满清皇帝不是被赶跑了吗?民国不是建立起来了吗?孙先生原先提出的革命目标“驱除挞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不是实现了吗?怎么到这时又“尚未成功”了呢?大约在孙先生看来,“革命成功”的标准应该是:国民骨子里的“奴性”和“主子性”彻底清除,人人生而平等。用这个标准来衡量现在,同志也仍需努力。宋恩子吴祥子的灰色大褂可以成为“铁杆庄稼”,现在某些执法人员也把身上的制服看成“铁杆庄稼”。小本经营者固然要拿钱去巴结他们,免得他们给自己找麻烦(要知道,穿制服的人要给小商小贩找个砸摊子的理由,

是再容易不过的了);就是那些生意做到大得不得了的人,也还是要收买“制服”们作靠山,否则,开展业务将处处受掣肘。因此,只要有资格穿上制服,就不怕没人“孝敬”,就象宋恩子吴祥子所说的,“干脆来个包月,每月一号,你把那点意思……你省事,我也省事。”现在的“制服”比宋恩子吴祥子的“灰色大褂”更加“铁杆”,宋恩子吴祥子尽管冲着“津贴”抓人,但抓错了人还是要放的,而现在的“制服”们,有时明知自己错了,也不愿放人,直到舆论介入了仍然要“死鸡撑硬颈”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辩护。普通公民走在街上,可能会被以“不带身份证”为由抓进去,进去了就要拿钱去赎才能出来,而不管你原来有没有错。当前已被公之于众的有“孙志刚事件”、“延安夫妻看黄牒事件”、“陕西麻旦旦处女嫖娼事件”等,类似的版本不少,于是,中国的老百姓被“训练”得见了“制服”就发抖。有人说,中国的“制服”们是被中国的老百姓惯坏了的,不管自己有没有错,一旦被“制服”拿了,第一个反应便是掏钱,而不是据理力争。明明吃亏了,掏了不该掏的钱,却还认为是“破财消灾”。听说连乌克兰的警察都“喜欢”上咱们中国的老百姓了,见到中国人模样的就去检查,一检查,不管证件多么齐全,都会给钱“打发”的,而且事后也不会投诉。这样的“土壤”,怎么不让宋恩子吴祥了式的劣警们如鱼得水呢?

        我糊涂了,到底应该就是警察“训练”了百姓,还是百姓宠坏了警察呢?离孙先生“革命成功”的日子到底还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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