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通报涉外办学五大违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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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报 2003-08-01 王丽文 本报讯 近日,教育部有关负责人通报了5起留学中介和境外机构的违规行为。教育部表示,今后还将加大对中介违规活动以及境外组织在我国非法从事教育涉外活动的查处。 案例一:2002年年底,大连市30多名拟出国留学人员,在通过人才国际交流服务有限公司办理自费出国留学手续时,损失数百万元人民币,给留学当事人造成极大的损失。 案例二:今年5月,北京樱之叶文化交流有限公司未经主管部门批准,雇人在山东省威海市违规跨地区进行留学中介活动。经当地公安部门调查发现,被雇者不仅非法从事招生活动,而且还有其他犯罪嫌疑,公安人员从其“办公场所”查获了包括中央党校、银行系统、派出所等单位公章35枚以及一些伪造的证明材料。 案例三:据了解,丹麦等部分欧洲国家的一些私立学校,如丹麦的“人民高等学院”等属于非学历教育机构。福建长宏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在办理赴丹麦等国家留学中,进行虚假宣传,致使部分留学人员在国外无法就学,生活处境艰难。福建省教育厅近日已要求其立即整改。 案例四:最近所谓“瑞士金融大学”在上海等地招生。该校只是在日内瓦工商管理部门商业注册的私立学校,其“毕业证书”不被瑞士政府及当地教育部门承认。但该校的招生广告中谎称可授予金融学士、金融硕士等,误导、欺骗留学人员。据查,该机构曾伪造中国驻瑞士使馆有关认证文件。 案例五:近期,我国赴新西兰自费留学人数激增,到2002年年底已达3万多人,当前在新留学生连续出现各种问题。如:留学生与校方或寄宿家庭关系紧张、交通肇事、打架斗殴等;有的学生甚至染指色情、赌博、吸毒,卷入黑社会团伙,从事诈骗、绑架及凶杀等犯罪活动。据不完全统计,仅2003年上半年就发生抢劫、车祸等死亡事件20余起。但是近期仍发现某些留学中介机构进行虚假宣传,继续介绍留学人员赴新西兰的一些资质较差的语言学校就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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