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通报部分教育涉外违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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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教育部网站 2003-07-29 近日,记者就近期教育涉外领域发生的一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违规和境外机构在华非法招生案件,走访了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指出,某些留学中介和境外机构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规定,扰乱了出国留学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此,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中介违规活动以及境外组织在我国非法从事教育涉外活动的查处。这位负责人通报了有关情况: 一、2002年底,大连市30多名拟出国留学人员,在通过辽宁省人才国际交流服务有限公司办理自费出国留学手续时,损失数百万元人民币,给留学当事人及其家庭造成极大损失。教育部要求辽宁省教育厅对此案进行认真查处。此前,辽宁省天诚文化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辽宁公民出国服务公司、辽宁省国际文化教育交流协会等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在办理赴南非留学项目中严重违规,侵害了留学人员的合法权益,这三家留学中介机构均受到限期整改的处罚。中央电视台在今年的“3.15”晚会上曾曝光此案。 二、今年5月,北京樱之叶文化交流有限公司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未经主管部门批准,雇人在山东省威海市违规跨地区进行留学中介活动。经当地公安部门调查发现,被雇者不仅非法从事招生活动,而且还有其他犯罪嫌疑,公安人员从其“办公场所”查获了包括中央党校、银行系统、派出所等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公章35枚以及一些伪造的证明材料。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最近已责令北京樱之叶文化交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跨地区留学中介经营活动。 三、据了解,丹麦等部分欧洲国家的一些私立学校,如丹麦的“人民高等学院”(英文Folk High School)等属于非学历教育机构,其课程与普通高等教育并不衔接。福建长宏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在办理赴丹麦等国家出国留学项目中,却进行虚假宣传和承诺,致使部分留学人员在国外无法就学,生活处境艰难。此外,该留学服务中心还存在没有按规定将与国外教育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擅自设立分支机构开展留学中介活动等问题。福建省教育厅近日已要求其立即停止相关留学项目,并要求其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 四、最近,所谓“瑞士金融大学”(曾用名“日内瓦金融大学”)在上海等地进行招生。该校只是一所在日内瓦工商管理部门商业注册的私立学校,不是瑞士政府承认的高等教育机构,其“毕业证书”不被瑞士政府及当地教育部门承认,我驻瑞士使馆也从未出具任何认证。但该校的招生广告中谎称可授予金融学士、金融硕士等,误导、欺骗留学人员。据查,该机构曾伪造中国驻瑞士使馆有关认证文件。教育部已要求有关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认真查处该机构在华进行的非法活动。 五、一个时期以来,我国赴新西兰自费留学人数激增,到2002年底已达3万多人。由于新西兰正规高等院校较少,现有的教育、交通和社会治安状况尚不完全具备大量接受留学人员的能力。而我国自费留学生年龄普遍偏小、留学层次偏低、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当前在新留学生连续出现各种问题。如:留学生与校方或寄宿家庭关系紧张、交通肇事、打架斗殴等;有的学生甚至染指色情、赌博、吸毒,卷入黑社会团伙,从事诈骗、绑架及凶杀等犯罪活动。据不完全统计,仅2003年上半年就发生抢劫、车祸等死亡事件20余起。但是近期仍发现某些留学中介机构进行虚假宣传,继续介绍留学人员赴新西兰的一些资质较差的语言学校就读。因此,赴新西兰留学人员应全面了解该国的国情,特别是对其教育制度和社会治安环境要有较充分的认识,不要轻信个别留学中介机构的虚假宣传,应理性地选择留学渠道。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针对近来部分自费留学中介违规经营和境外机构非法在华招生、办学等教育涉外领域中的问题,教育部加大了教育涉外活动清理整顿和监管工作力度,采取了包括建立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网址为:www.jsj.edu.cn),公布国外正规院校名单,即将公布经省市教育部门备案的自费留学中介服务机构与国外院校合作的项目名单,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严重违规案件等多项措施。教育部要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加强对留学中介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加大对教育涉外活动中违规违法活动的查处力度,维护教育涉外活动的正常秩序,促进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健康有序发展。 有关负责人还提醒打算通过留学中介办理出国的留学人员,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应通过多种渠道全面了解国外学校的资质、信誉等情况,审慎签订出国留学合同(协议)。一旦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采取包括法律等手段在内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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