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感悟“大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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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教育报  2003-07-16  吴志贤 张金萍

 

   “大综合”,即文理综合能力测试。作为考试科目,它是伴随着1998年开始的“3+X”高考改革而出现的新生事物,自2000年在广东省的高考科目中正式出现至今已有四个年头。截止到2003年6月,全国除广东、河南、江苏、辽宁、广西、上海“四省一区一市”在以不同形式地实施外,其余的绝大多数省份均尚未涉足。本文作者谈出了对河南省高考改革与实践的有关认识和看法。 

  河南省是继广东省之后,第二个实施“大综合”的省份。回顾三年来的实践,我们深深地感到实施“大综合”是一个了不起的创举,它既是必要的,又是可行的。它在满足国家利益和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等方面所具有的优越性,是其他考试科目很难替代的。然而,要真正发挥好“大综合”的应有作用,却又非轻而易举的事情。在操作上,目前尚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有待各方通力协作,做好深入细致的研究工作。 

  河南省的“大综合”实践 

  河南省“大综合”的正式启动,是与“3+X”高考改革同步进行的。高考改革的当年,河南省就大胆地越过了“3+1”和“3+小综合(即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两个过渡阶段,直接采用了广东的“3+大综合+1”这一比较理想的高考模式。而且,河南省的改革力度还要更大些。首先,高考模式中的“1”(即专业学科)的分数,不计入省定“建档分数资格线”(即“建档线”),而是将其确定权交给了高校。其次,高考成绩也不用标准分,各科都直接采用原始分进行统计。就是说,在河南省的模式中,高考“建档线”的大门槛,是由“3+大综合”这四个科目的原始总分确定的。“大综合”在其中的比重高达1/4,其地位明显高于广东省。相反,“1”成为大门内的小门槛,进不了大门,便无缘进小门!而且,“小门槛”的高低又是弹性的,是由各高校自行决定的,不再一刀切,其地位又远远低于广东省。 

  起初,人们并没有真正理解河南省这个模式的内涵,有相当多的教研部门、学校、高三师生和家长不能正确看待“大综合”。 

  2001年的高考录取结果,给了人们重重的一击:受时间和人力条件的限制,绝大多数高校无暇顾及“1”的分数比较,纷纷放弃了应有的权力,致使“1”基本上不起作用。由此“大综合”的地位陡然升格,由占“建档线”的1/4,一跃升为占录取线的1/4。许多考生,语、数、英的实力很强,成绩相近,“大综合”的好坏便成了他们之间的“分水岭”;而语、数、英的实力一般,“大综合”成绩优秀者却意外地尝到了甜头。独有那些在“1”上花费了较多精力的考生,面对特长科的形同虚设无可奈何、苦不堪言。 

  中学由此得到了启示:在河南省,面向高考,语、数、英三科的教学是第一位的,必须高度重视;“大综合”的教学是第二位的,不可轻视,但由于其各科的分值比重很小,且绝大部分试题的知识难度也不大,故教学的要求可以大大降低;而作为特长科的“1”,因在“建档线”和录取线中都无多大的实际意义,教学就应该是淡化的,甚至是可以放弃的。 

  为了突出“大综合”的地位,2002年河南省将“大综合”的分值大胆翻番,变为300分,而考试时间、试题容量和试卷结构保持不变;语、数、英三科的分值保持不变(各科满分均为150分);“1”的地位保持不变(满分为150分);整个录取办法也基本不变。 

  这样一来,中学又获得如下导向:河南省的“大综合”地位十分突出,大有“得综合者,得高考”之势,必须高度重视。不仅如此,在“大综合”中,理、化、生、政、史、地等六科的教学,还必须按照特长科的标准去进行,否则就无法适应高考的高标准要求。各科只有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加大教学的难度,加大训练的题量,才能达到巩固和强化“双基”的目的。 

  对实施“大综合”的感悟 

  1.实施“大综合”符合时代发展的需要: 

  众所周知,信息时代和知识经济时代的迅速到来,需要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在复杂多变的现实生活和生产实践中,人们面临的种种问题,通常也是以综合的面貌呈现出来的,它没有学科归属的标签。这就要求人们在解决实际问题时,必须打破学科界限,快速调用各个领域的知识,分析各种因素,进行综合评价。知识面宽泛,思维相应就比较活跃些,创新的可能性就会大一些,看待问题的角度也会相对全面一些;相反,狭隘、偏颇的视野,极容易造成只顾眼前不管长远,只顾“小圈子”不管大局面的不良后果。 

  “大综合”提倡联系实际,提倡鲜活的情景材料,提倡学科之间的大交叉,提倡综合评价,这些无疑会对学生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的综合素质的提高,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实施“大综合”有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 

  基础教育阶段的每一门课程,对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起着不同的作用。在强调“以人为本”、“以学生发展为本”的今天,关注学生的成长需要,显得尤为重要。学生的科学精神、人文精神、艺术素养及实践能力的形成,需要各门学科的共同努力,共同作用。任何形式的“重文弃理”与“重理弃文”,都是一种残缺。在基础教育阶段,学生只要真正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学好各门功课,就能够为其科学精神、人文精神、艺术素养和实践能力奠定必要的、宽泛而坚实的基础,为其进一步学习和成长发展提供十分有利的条件。 

  “大综合”着重考查的正是学生多方面的综合素养,它对基础教育更加注重学生必要的全面发展,关注学生终身发展的需要将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3.实施“大综合”为高校选拔人才提供新的测量手段: 

  “大综合”强调以生活和生产中鲜活的实践问题或理论问题带动相关学科的知识和能力,要求学生有效地筛选信息,打破学科界线,有针对性地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这无疑能引导学生及早地加强信息甄别,灵活运用各科知识对实际问题进行多角度、多层面的分析,强化文理兼备的思想方法训练,从而为高校选拔人才提供了一种崭新的测量手段。 

  真正按照“大综合”的要义进行教学,是深受学生欢迎的,教师也是可以施展才华的。因为“大综合”要求的综合能力,在基础教育阶段仍然还是比较初级的。但是,应当承认,学生综合能力的提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是长期积累的结果,不可能一蹴而就。 

  许多学生反映,经过“大综合”的训练,纠正了自己多年来错误和狭隘的认识,弥补了应该具备却残缺了的知识和能力。如果早早进行这样的教学训练,我们的水平应该有更好的发挥。而广大的“大综合”科(即理、化、生、政、史、地)教师,通过实践普遍感到自己专业素养的欠缺:如何区分学科内主干知识、核心知识与一般知识,如何把握学科独特的思想方法与技能等,感受到了自己知识面的狭窄,体会到了学科交叉的必要性、优越性和艰难程度,其收获远比从事单学科教学大得多。 

  “大综合”对命题人的要求 

  综观2000年、2001年、2002年和2003年的“大综合”高考试题,人们不难发现:“大综合”试题虽然有变化,但总的特征还是鲜明的,与“1”及“小综合”的区别也比较大,不进行深入的研究,很难设计出高水平、高质量的试题来。 

  试卷的结构应该是“文综题+理综题+文理综题”,学科的跨度可以是两个学科之间的综合,也可以是三个学科之间的综合,还可以是语、数、英、理、化、生、政、史、地等多个学科之间的综合。 

  多年来,高考命题都是在单学科内进行的,“大综合”试题的特点及其全新的要求,对命题人提出了极大的挑战。我们在实践中感悟到,命题人必须具备四项基本功,才能胜任命题工作。 

  1.能够深刻领会“大综合”的要义,注重整体认识和把握事物的发展过程,而不是简单地按照“1”的要求,生搬硬套地搞各科的拼盘组合。 

  2.能够把握单学科的精髓和发展趋势,抓住主干知识和基本技能,体现学科的主要思想方法。这一点看似容易,实际上难度很大。因为“大综合”要求的是合格高中毕业生的基本素养,而不是单学科专业工作者的基本素养。命题人应真正明确它们之间的本质差异,而不是简单地按照“1”的思维定势设计试题。 

  3.要熟悉我国基础教育的现状,了解学生的学习内容,让学生能够运用已有的知识和能力,推导出未知的东西来。试想一下,全体学生都不会做的试题,有什么价值?靠死记硬背才能解答的试题,它们的导向将会是什么呢? 

  4.要具备较高的命题技巧,能够把前三条要求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立意高远,深入浅出,言简意赅,区分度还要好。 

  从2000年广东省实施“大综合”以来,高考“大综合”试题中确有不少绝妙好题,令人拍手称道。但是,不可否认有的试题严重背离了“大综合”的要义,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大综合”的实施,有力地敦促中学各校开全、开足各门课程,促进了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以及对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关注。 

  实施“3+大综合+1”的方向是正确的,但是我们应该看到改革是有阶段性的。改革之初,如果说为了扭转中学严重偏科,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采用“3+大综合”的统一计分办法是必须的,事实上也起到了应有的作用,那么,在现阶段“大综合”的命题还不太成熟的前提下,我们认为,河南省过分加大“大综合”地位的做法,即用“大综合”替代“1”的做法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大大加重了学生的负担。“大综合”中的各科知识和学科能力要求过高,中学为了适应高考,在高三期间,各科的教学必然要用专业课的标准去进行,这样教学的广度、深度和训练的程度都会大幅度提高,学生的时间和精力势必不够用。 

  二是专业人才的后备力量明显不足。在“课改”尚未全面贯彻落实的今天,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学校若从高一开始,各学科就严格按照“大综合”的本意去进行教学,那么,只抓主干知识和学科主要能力的培养,而不去进行应有的拓宽,不去丰满学科的教学,其后果必然造成学科后继乏人。上述两种情况,在河南省都已经有所表现:如高三年级各科的任课教师,都要求扩大课时量,并布置大量的作业;高一、高二年级的教学,任意降低要求;综合科中的“1”的成绩,整体水平明显下滑;竞赛成绩也不理想,专业爱好者大大减少。此种状况发展下去,前景不容乐观。 

  高考科目设置中出现的“大综合”,是一个值得称道的创新。这种创新,要保持其旺盛的生命力,必须做深入细致的研究,必须有科学的高考模式予以配合,才能使它不断完善,走向成熟。(作者单位:河南省洛阳市教育局中小学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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