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说合理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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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教育报  2003-07-15  山东省寿光市王高一中 常坤 马丽凤

 

   近日,中国教师报网站(http//www.chinateacher.com.cn)上有一则调查: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定要求一定有论文发表,这种政策合理吗?有三个选择:合理、不合理、不能一概而论。从结果看,三者的比率分别为32%、40%、28%。看来,大多数的参与者还是对这项要求持否定态度的。笔者以为规定合理与否,关键取决于教师本身。 

  这项规定的出台,评委们的初衷是积极的,无非是通过规定督促广大中小学教师兴教育理论学习研究之风,让教师利用丰富的实践经验,重视理论学习和研究,不仅成为知识的传递者,而且是科学的研究者。 

  以笔者为例,以前也是疏于教研,看到别人论文中好的教育教学思想方法,也只是“照葫芦画瓢”,不加理解用到教学当中。但时间一长发现,自己工作中的很多好的经验往往别人先于发表,只怪自己没有及时的梳理、总结,上升到理论高度。以此为教训,我也有意留意工作实践中好的思路和方法,及时地记录下来,投寄出去,于是有了一些耕耘之后的收获。当然,发表论文并不是目的,而是为了与大家交流,更好地服务于自己的工作。 

  教育理论为教师提供力量源泉和精神支柱,无视教育理论研究是一种懈于创新开拓、懈于刻苦钻研、懈于修炼自我素养的思想短浅表现。如果广大中小学教师以不断进取提高为出发点,职称评定时有论文是自然的事,也就达到了这项规定的目的。 

  但是,个别的教师平时不注重理论学习研究,认为那是“教研室、教科所等专家的事”。到了职称评定时就“临时抱佛脚”,采用“嫁接术”,东挪西借,甚至照搬别人的论文天女散花般地撒了出去,这种广种薄收式的做法很难收到效果。更有甚者,有些个别的期刊或所谓的“编委会”应运而生。为迎合教师渴求发表论文的心理,收取教师价格不菲的审读费或编改费,无论论文质量好坏,款到即刊发。眼前,如此钱文交易的组稿行为很能迷惑一些老师,彼此都达到了各自的目的。当然,那种连作者自己都不相信的粗制滥造的“论文”,一旦完成了“历史使命”,也就变成了垃圾。如果教师不是从教学实际出发,只是职称评定时应付了事,这项要求又有一定的不合理性。 

  教师疏于教育科研、疏于思考探索,是与时代精神和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广大中小学教师应走出传统的樊篱,重视教育学习与研究,提高自身的学术素养,增强自身的本领。因此,不能消极否定评职称要有论文发表这一规定,而应以积极态度对待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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