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不要做沉默的羔羊 |
||||
中学语文教学资源网 → 教育新闻 → 手机版 | ||||
中国教师报 2003-07-15 明 雨 如果您的同事因为妒忌您而恶意诋毁您的名誉,您将怎么办?如果您发现自己的论文被学校领导以其本人的名义予以发表,您是否有勇气与他理论?如果您因为批评教育学生而遭到学生或其家长的殴打和凌辱,您是否只会自认倒霉?如果您因故上访,却被非法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您是否知道拿起法律的武器?也许,有相当一部分老师会选择忍气吞声、息事宁人,做一名权利的睡眠者,因为多年来,他们已经习惯了忍耐和等待。 然而,当命运遭受不公待遇时,有人选择了不一样的应对方式。四川西充的李永舒,原本是一位受人尊敬的乡村教师,1975年,他莫名地被指控涉嫌强奸多名女生,随后被判了10年有期徒刑。在狱中,李永舒每月写一份书面申诉,甚至咬破手指血书“冤枉”。1983年,李永舒服刑期满后走出了监狱,此后他先后向有关方面送去了400多份申诉书,一次又一次自带干粮步行到西充、南充、成都,向有关部门伸冤。2003年2月20日,李永舒终于等来了迟到的正义:南充中级法院终审判决宣告他无罪。如今,这位56岁的老人惟一的要求是有关部门能够恢复他的公职,让他多教几年书。蒙冤30载终昭雪,有几人不为之动容?不幸的人们各有各的不幸,湖北武汉市女教师何某同样值得一书。这位中年女教师在校内外屡次遭到同事盛某(男)的言语挑逗和行为骚扰,身心健康受到极大伤害,在忍受了一年多之后,终于下决心将骚扰者送上法庭。2003年6月9日,武汉市江汉区法院一审判定被告盛某侵犯了原告何某的人格权利,判决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元。此案被媒体称为全国首例性骚扰胜诉案,其影响将是深远的。法律又一次为受害者讨回了公道。 我们不妨做一个假设:如果李永舒不是坚持不懈、不屈不挠地申诉冤情,如果何某自认倒霉而放纵骚扰者,那结局将会是怎么样?毫无疑问,李永舒将会在不明真相的人们鄙视的目光下屈辱地度过余生,怨恨、委屈和自责将如魔鬼一般与他如影相随;何某将继续着她那永无宁日、没有尊严的日子,工作和生活的乐趣将永远与她无缘。在屈辱中,选择忍耐不容易,选择抗争到底更是艰难。为什么两位受害者能够毅然走上艰辛的维权之路并坚持到获得最后的胜利?从感情上讲,是出于义愤而决意像“秋菊打官司”一样一定要讨一个说法;从内心的信念上讲,是对公平正义矢志不渝的追求,是对法律权威无比坚定的信仰。 今天,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社会正行进在法制化进程的道路上,建设法治社会,不仅仅是要求政府、官吏们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更是要求每一位公民都要有法律意识,惟法律是从。想想湖南株洲教师尹健庭,因教委发文限制当地学校聘用他,怒而将教委告上法庭;想想重庆教师高丽娅,因学校拒不返还其送交检查的教案,几度与学校对簿公堂。不问官司的结局如何,他们的行为对于督促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治教,对于唤起学校、社会对教师劳动成果的尊重,无疑起了重要的作用。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从某种程度上推动了法制化的进程,不啻是一种明智之举。 从某种意义上讲,教师也是一个弱势群体,其合法权益时常受到侵犯。社会对教师所寄予的高于常人的道德期望,使得不少教师在自己的权利遭受侵犯时,更多的是选择息事宁人。但容忍和迁就有时并不利于问题的最终解决,而只会使自己的工作和生活陷于被动。一个受伤的战士是无法有效作战的,只有当身心恢复健康时,身上才会充满力量。教师们需要放下包袱,抛弃顾虑,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者并不孤单,他们身后定有无数善良的人们在为其呐喊助威。 老师,请不要做沉默的羔羊! |
·语文课件下载
| |||
『点此察看与本文相关的其它文章』『相关课件』『相关教学视频|音像素材』 | ||||
【上一篇】【下一篇】【教师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