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按贫富收费”应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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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2评论 重庆市第十八中学 傅一河 重庆设想在全市中小学推行“富家子弟多缴费,贫困家庭减免”机制。由此引发的争论,波及成都,影响全国。(《人民网》2003年6月3日报道) 正方认为:每个家庭的经济条件不一样,但每个公民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却是一样的,这当然需要“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反方认为:人为地以贫富为标准把学生分成“三六九等”,负面影响不可小觑。所谓“贫富两制”,是“变着法儿乱收费”,是认钱不认人。 有下岗职工担心,为省几个小钱,孩子遭到“有钱人”的歧视,得不偿失。事实上,许多贫困学生不承认自己家庭贫困,不愿意老师为他减免学费、补习费,甚至以不读书来要挟父母。家长借债交费,学校半推半就,显出几分虚伪。 独立人士认为,中小学教育经费短缺这个大窟窿,应该由国拨经费来补足。转嫁给有钱的家庭,这是巧取豪夺。富人已经纳了税,还要多交一笔学费,成何体统? 在成都,教委人士认为,以人的家庭收入多少来收取学生教育费用,至少在目前还行不通,因为实际操作很难。 我当班主任。班里贫困生多,许多正常的收费差一大截,老师正常的收入也受到一些影响。学生一“困”就是三年,出现新的贫困生要求减免学费的事更不好办。我根本没有办法区分哪个学生今年贫困、明年脱贫、应该交费了。开着小车吃低保,吃着低保打麻将,这种状况在有的街道不是个别。我班上几个贫困生,在每次收费时都惶惶不安,因此主动“承包”了班上各项收费。有钱出钱,没钱出力。这真的扯平了吗?我还担心,多交了费的学生,要求我班主任对他们服务得好些。怎么个好法?相对于贫困生而言,服务机会多一些,服务时间长一些,服务态度好一些,服务质量高一些。我实在把握不准。我对贫困生多一点关心,能得到学生的理解、领导的表扬;如果单对“钱学生”好,肯定有学生骂我“势利”,是个小人,连老师都向着有钱人,这个社会还有什么指望?现在的学生成熟得叫人担心。不在圈子里,难有此体会,老师有些心里话,不便对外界说。 我认为,中小学教育是一种基础教育,是一种公共资源。在这种公共资源面前,学生及其家庭交多少费应该是平等的。近年来,重庆市政府为关爱贫困家庭子女,已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教育资助措施,如免去贫困生学费和书本费,在几所师属重点中小学开设了“宏志班”(三年国家补贴6000元,学校减免全部学习费用),以及在学校和社会推广“一帮一、多帮一”助学活动等等。我还知道一点,国外有些国家,是由一个独立于学校的专门部门,来负责贫困生的助学工作,学生之间及家长之间对谁是贫困生并不了解。学生在校是吃一样的饭,穿同样的校服,享受着同等的教育,没有一部分人多交费,而另一部分人少交费的情况。这种机制,对贫困学生的成长及学生间正常心理形成是相当有利的,其所起的作用则谁也不能低估。 今天,我们正在努力建设一个先进发达的充满人性化的社会,这个社会应当体现以人为本和人文关怀。政府的职责是,保障每个公民的基本福利权利,尤其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在帮助贫困生助学方面,应该表现出更高的综合素质与管理水平。 理想,只能一步步实现,中小学按“贫富收费”应该缓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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