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义道德”面纱下的“吃人者”——谈《晋书·良吏传》中的邓攸兼及一份语文试卷的选题(教师中心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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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拥军    湖北大大冶一中 

伟大的鲁迅先生在其不朽之作《狂人日记》中一针见血地指出: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就是人吃人的历史,那些吃人的人不过是带上了“仁义道德”的面纱而已。读《晋书·良吏传》,我又认识了邓攸这样一位“吃人者”。

“邓攸七岁丧父,寻丧母及祖母,居丧九年,以孝致称。”此一事记述了邓攸发迹的最根本原因。汉魏六朝时期,中国还没有正式的科举制度,想做官的人并不能指望在文战场上搏杀而取得功名。但是,当时有一种荐举制,即道德声望好,传名于一方的人可以被地方政府向上荐举而做官。道德声望好不好的一个最重要的内容又是是否讲孝道,“孝名”远扬的人可以直接被举荐为“孝廉”而走进官场。因此,对那些一心梦想飞黄腾达的人来说,讲孝道,使自己“孝名”远扬也不失为一条终南捷径。于是,当时社会上就出现了许多不合常理乃至不合人道的“讲孝道”的事例,象王祥卧冰,郭巨埋儿之类,邓攸正是此中人。母亲及祖母去世,他竟然居丧九年,恐怕是“前无古人,后启来者”了。要知道,按古礼居丧九年大非易事。居丧期间,有许多禁忌,如不得饮酒吃荤,不得穿华丽鲜艳的衣服,不得举行一切娱乐活动等等,当然,也不能与妻子同房。邓攸是否真的都做到了,我们不得而知,但应该在别人看来他做到了。邓攸能够克制自己的一切欲望而做常人做不到的“居丧九年”,这正说明他有非常人的大欲,这种大欲当然只能是希望自己以“孝”名世从而走上仕途,只有那些不通世务的腐儒才会以为他真的是讲孝道。邓攸的目的果然达到了,“举灼然二品,为吴王文学,历太子洗马、吏部郎,出为河东太守”。他不但由此进入了官场,并且官运亨通,很快就成为了实是一方小皇帝的封疆大吏。

邓攸的发迹史说明了虚伪是他这种人的一种本性。还有两件事也正说明了他的这种本性。

进入东晋后,邓攸凭着他的善钻营,依然被皇帝青睐而官运亨通。皇帝给他一个“人多欲之”的吴郡太守的肥缺。邓攸赴任之时,又玩手腕,于是历史上又出现了一件少有的怪事。“攸载米之郡,俸禄无所受,唯饮吴水而已”。我不知道邓攸是只做吴郡太守时不要俸禄还是一直如此。如果一直如此的话,那他如何养家活口,他带到吴郡的米又从何而来?总不至于他在做官之余还要“躬耕陇亩”吧。如果他只是做吴郡太守时不要俸禄的话,又是出于何种目的?总不至于是吴郡太穷了,象我们现在有些地方发不出工资一样吧。事实上,当时的吴郡(在现在江浙一带)是富甲天下的,正因为如此,吴郡太守才成为“人多欲之”的肥缺。而且,如果邓攸是如此的不爱财甚至不要俸禄的一个清官,那他肯定是家无余财了。后文说他“周急振乏”,他又拿什么去周振呢!

原文中还说邓攸“性谦和,善与人交,宾无贵贱,待之若一”,这话也值得我们深思。俗话说“人上一百,种种色色”,在人际交往中,有君子,有小人,更有利益之争,政见之争,肯定不是人人都合我们的味口,我们也不可能一个人也不得罪。象嵇康就因不理睬小人锺会而得罪了锺会;王安石和司马光就有政见之争,成为死对头。可邓攸能做到“待之若一”,这只能说明他是一个在官场上磨圆了棱角的、虚伪狡猾的老官僚。

如果说,虚伪作为邓攸这样一个一千多年以前的封建官僚身上的缺点,我们无须过多指责的话,那么,下面的一件事就不只是表现他的虚伪了。

西晋末年,天下大乱,邓攸“没于石勒,将杀之”,可是有惊无险,他还是逃了出来。在逃亡的路上,带着妻子、儿子和侄儿,“度不能两全”,他认为两个孩子必须丢弃一个,最后和妻子商定,决定留下侄儿丢掉自己的儿子。谁知那孩子“朝弃而暮及”,一般人也许就此算了,决不忍心再丢第二次。可是,第二天,“攸系之树而去”。邓攸弃子真是可以和郭巨埋儿相媲美的惊天地、泣鬼神的壮举!

我不知道,邓攸凭什么“度不能两全”,四个人中少去了这样一个孩子就都能保全了吗?此一件事跟现代小说、电影里类似的情节本质不同。某一英雄人物在日本鬼子的刺刀下交出了自己的孩子而保全了烈士的后代,那是真的“度不能两全”,那是真的可歌可泣。而邓攸这一举动,只能解释为是他为了捞取自己东山再起的政治资本而做出的又一件丧失人性的事件。他当时对妻子说:“幸而得存,我后当有子”,可见他根本没有想到忍心不忍心的问题,更没有想到这个孩子作为人的生存权利。邓攸的藏在“仁义道德”的面纱下的“吃人”面目再也隐藏不住了。

一千多年后的今天,我们仿佛还可以听到那个置身于荒野中、被系在树上而失去了行动自由的孩子,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亲生父母扬长而去时所发出的撕心裂肺的哭喊声。我们无法想象这个可怜的孩子此后的命运,是被虎狼撕碎还是活活冻饿而死。为人子女、为人父母者,只要还没有丧失人性,谁不痛恨邓攸这种衣冠禽兽呢?对自己的亲生儿子尚且如此,邓攸的所谓“刑政清明,百姓欢悦”的具体情形我们可想而知了。原传文的作者最后想当然地说:“时人义而哀之,为之语曰‘天道无知,使邓伯道无儿’”我们要说,正是“天道有知”,才使邓攸再没有儿子。

《晋书》的作者把邓攸收在《良吏传》中来大书特书,显然是站在统治阶级的立场上,为维护封建统治秩序而把邓攸作为一个“良吏”的典型来宣扬的,他的颠倒黑白、混淆是非自然可以理解。令人不可理解的是,2001年秋湖北省十五所重点中学期中联考的高二语文试题居然选了《邓攸传》作为文言阅读的文段,难道这位命题的先生也津津乐道于邓攸的所谓“事迹”吗?近年高考语文卷的文言阅读文段多选用能够为民请命的正直官吏或替天行道的豪杰侠客的传记,以期对学生有潜移默化的道德教育作用。隐藏在“仁义道德”的面纱下的“吃人者”邓攸的真实面目,现代中学生当然难以认清。不知这位命题先生期望对学生有什么样的教育作用?总不至于也希望现代中学生象邓攸那样去讲那种虚伪得可怕的“孝悌”吧。

我们可不要忘了鲁迅先生几十年前的“救救孩子”的呼声!

                                              20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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