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不准”严管教师不准歧视差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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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 2003-01-10 武汉晨报讯(记者袁琦 通讯员付军 实习生赖春华) 老师向你的孩子提出过违规要求吗?体罚过孩子吗?放假还在办所谓的“培优班”吗?我市将对存在这些问题的老师进行惩罚:轻则待岗、重则撤消教师资格。 昨日,在全市示范高中师德师风辩论赛上,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明确教师的“五不准”,请社会及家长监督。 这“五不准”分别是: ●不准向学生家长要求服务。如教师让学生家长提供借车、开药等服务,变相索取钱物等情况; ●不准歧视差生。如教师歧视成绩或习惯较差的学生、将学生赶出课堂、随意停学生课的行为; ●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侮骂学生; ●假期来临,不准老师乱办班、乱发资料、乱收费; ●不准搞有偿家教。在职在岗教师,以在校中小学生为对象举办有偿家教的都属于违规行为。市教育局将于近日对有偿家教问题作出明文规定。 市教育局请社会各界、家长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027-65608550。凡举报或新闻媒体曝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这些教师首先将被予以待岗处分,严重者将被取消教师资格,5年内不允许申请。 据了解,教育部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修订方案即将出台,市教育局将其结合起来,考虑让各区各校出台“教师公约”,建立规范性制度,将师德作为评优必要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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