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高考上海卷方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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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     2002-12-30     丁良 田泓 

 

      本报讯 上海市教委日前公布2003年上海秋季普通高校招生方案。据悉,上海高校明年仍将稳步扩招,录取率保持在70%左右。考试日期则定为6月7、8、9日。 

     2003高考上海卷本科实行“3+综合+1”,高职、专科实行“3+综合”。其中,外语听力将计入总分,数学分文理科两种;“综合能力测试”是在政、史、地、物、化、生基础上的大综合,以高中课程标准中必修课内容为基本要求,主要考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综合考试”原始分为150分,以实际得分的20%计入总分;“1”为政、史、地、物、化、生中的一门。 

     应届“三校生”可选择参加5月举行的高职考试或6月举行的普通高考,但两者只能择一。历届“三校生”只能参加普通高考。5月的高职考试科目为“3+2”,其中“3”为适合应届“三校生”的语、数、外三门文化基础课,“2”为两门专业技能考,由招生院校自行命题并组织考试。 

     户籍在上海的知青子女、支边和支内职工子女可报考全国卷。上海采用教育部统一命题的3组全国卷,即“3+文综理综”课改试点卷、“3+文综理综”非课改试点卷、“3+文理大综合”卷。三组试卷总分均为750分,录取时以考生原始分计入。上海市户口考生(非知青子女),初中毕业后去外省市就读高中的,若高中毕业后返沪报考,统一参加上海卷高考。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在一年(含一年)以上人员的子女,取得上海市高中毕业文凭的,可参加上海卷统一高考,但考生属非上海生源,不占上海招生计划;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在一年(含一年)以上的考生,取得上海市高中毕业文凭的,可作为上海生源,参加上海卷高考。 

     2003年,上海将进一步扩大高等院校招生自主权。高专、高职在正常录取结束后,仍有招生余额的,可在上海市教委规定的最低录取资格线上自主确定“3+综合”总分的最低报名资格线,自主择优规范录取。一名考生可同时报考若干所高职,并自主选择一所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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