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事者”岂能不“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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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马山美 柳子厚先生贬居永州所作的《三戒》之《黔之驴》,虽不过百余字,但流传广泛,影响深远,并时有争议之声。年初,笔者便从《名作欣赏》上看到了对《黔之驴》寓意的新解;前不久,又从《中语参》2002年第3期上看到陕西韩尚东老师对“好事者”一词的新释。我对质疑胆略与创新精神一向颇为佩服,但对韩文把“黔无驴,有好事者船载以入”的“好事者”解释为“喜欢摆弄驴子的人”这一说法不敢苟同。 语文课本将“好事者”解释为“喜欢多事的人”,人教版《教师教学用书》评点此句为:“写驴的来历,交待驴是‘外来户’,为下文做铺垫,故事由此而起。”韩文说“在教学中,总觉得这种解释不大确切,译文也难以流畅”。我反复阅读这种解释,并没找到语法或语义上的不妥之处,而对韩老师的新释,我觉得无论从语法还是语义上都不甚妥当。 1.语法 韩文释“事”为“侍奉,服事”,并“反复查阅了工具书”,举了《易》《孟子》等文中的实例以证。其实无需举一些生僻实例,在古文中,“侍奉”是“事”的常用义项,如“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吾当兄事之”等等。但“事”当“侍奉”这一动词解的时候,有一语法惯例,即其后必须加名词或代词以作“事”的对象(并无省略现象)。综观韩文实例“不事王侯”“事齐乎?事楚乎?”“年长以倍,则父事之”,无一不是这一语法规则的范例。而“好事者”一语显然不合这一语法规则。 2.语义 韩文释“好事者”为“喜欢摆弄驴子的人”,既然如此,那下一句“至则无可用,放之山下”,又作何解?很难想象一“喜欢摆弄驴子的人”会将驴子载入黔之后便随便放之山下,弃之而去了。既是“好事者”岂有不“事”而自去的道理?且韩文将文章首句译为“贵州没有驴,有一个喜欢摆弄驴子的人用船载了回来”。这也很让人费解,既然贵州“没有驴”,怎么说是用船载了“回来”?且“入”的本义为从外到内进入,译成“回来”也不确切。由此可见,传统的译法还是十分有道理的,不该轻言其谬。 中国基础教育21世纪 相关链接:教师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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